基金券商或将成股指期货配角

曹中铭 原创 | 2007-04-15 22:08 | 收藏 | 投票

                  2007-04-10《每日经济新闻》沸点特稿

  想尽快出来,又怕出来后大乱,这就是管理层对于即将到来的股指期货的复杂心态。
 
  其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春节前已获国务院的原则通过,只不过证监会没有及时公布实施的时间而已。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颁布,也标志着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法律障碍被彻底消除,剩下的只是些相关操作层面上的条条框框。
 
  目前,证监会制定的结算、期货公司风险监管以及券商开展股指期货IB(期货交易介绍商)业务等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而据媒体报道,国内公募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通知也将不日公开征求意见。从相关的游戏规则来看,基金券商或将成为股指期货推出初期的配角。IB业务的严格限制以及参与的券商仅仅限于创新类与规范类,意味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并非对所有的券商大门洞开;而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被排除在外,也即股指期货不能成为所有基金的盛宴。因为,管理层的思路在于,套期保值与对冲风险应为券商和基金公司投资股指期货的主要宗旨。
 
  一切均源于股指期货本身蕴藏着的巨大风险。事实上,管理层一再声称推出股指期货时要“适时”、“稳妥”,主要是基于风险方面的考量。毕竟这一轮牛市来之不易,一方面须倍加珍惜,好好呵护,另一方面今年A股市场还面临着大小非解禁与红筹回归等大型IPO的冲击。
 
  股指期货推出时确保市场的平稳过渡本无可厚非,而问题在于,私募、QFII等资金如果无法有效约束,则局面同样存在失控的可能,而这显然是管理层所不愿意看到的。相比于公募基金与券商等阳光资金,私募、QFII等的资金并不处于劣势,市场并不应回避这些资金为了牟取暴利而“大打出手”的可能性。
 
  中国股市向来都有“炒新”情结,个人认为股指期货推出后也不会例外。既然许多如同废纸一张的权证能够被炒到几元钱的价位,那么在放大风险的同时又放大收益的股指期货就没有不被炒作的理由,况且当前股指处于高位,积聚起了一定的做空能量。
 
  管理层对券商基金进行约束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让笔者担忧的是,“捆绑”了券商、基金的手脚,就能保证股指期货推出的“稳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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