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寻觅觅,房价是涨是跌?

迟竹强 原创 | 2007-05-28 06:53 | 收藏 | 投票
  我个人看法,谁都不愿意看到经济的大起大落,相信政府领导也会这样看问题。但是房价已经涨得如此之高,如果不引入一个下滑的机制,陡然从高峰跌落,肯定会对经济造成巨大的动荡。那么较好的办法就是分批逐个出台,来消减对市场的动荡。不过,消减震荡不等于不震荡,一定程度的震荡肯定会有。

  有些措施其实政府也在出台,比如,反腐败的措施都在动作之中。我想,增加持有大面积物业的税收,可能会作为第一个措施出台。这个措施会刹住建与购大房子、大户型的歪风,这个措施可能会优先施行。其次,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大家知道,经济适用房原来是住房供应的主体,现在成了点缀,2005年以来,已经落到仅4.3%左右,据工商联的一个学会统计,有48%的经济适用房是用来出租的。可知在整个住宅供应方面,经济适用房对中低收入阶层而言,也只有2.3%左右。我在建议中提的是要占40%,这个目标一时会达不到,但是达到整个供应总量的20%,也会为急需购房的群体提供便宜的房源。由于经济适用房增加了房源,许多人会宁愿等,也不会购购买商品房,这样,商品房的需求可能会下降30%左右;希望人大参照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应促进法》,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立法,保障广大人民的居住权利。第三个措施,我相信政府会出台对炒房的控制措施。因为,炒房是一种投机,打击炒房有两条路子,一是对外地人炒房苛以较高的税收,叫做调节税,不在这个城市工作,不在这个城市生活,所以不是城市住房的主要供应对象,如果这一条出台,可能给商品房减少近20%的需要,需求拉下来了,房价也会下跌。另外,对本地人炒房有超过一定面积的物业持有税,炒房没有好处还炒什么?

  不过我想,对持有税问题,应当以前从宽,现在从严,自古以来不能不教而诛,因此,我建议过去从宽,现在从严。第四,对出售住房的,超过银行利率之上的所得,加征50%的所得税。第五,清理腐败房与灰色收入房。这个不是我先提出的,但许多专家都在议,如何查处腐败。有专家说,要对从05年以来,新购商品房的,查清其资金来源。如果是腐败的资金,房屋要加以没收,如果与个人已经纳税收入不符,要被交税款并受到罚金处理。相信这五个措施出台,房价会平缓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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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烟台招远,80后,中国智库发起人,人大财经论坛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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