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违规应形成高压态势

曹中铭 原创 | 2007-08-13 17:00 | 收藏 | 投票

    股市上的“哥”们就是多,继“带头大哥”被吉林警方控制并遭逮捕之后,近日,权证一哥又浮出了水面。

    与“带头大哥”相比,权证一哥的敛财手段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在短短的三周时间里,敛财超过百万。权证一哥对自己进行大肆吹捧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如权证一哥表示,“10天拿下400%疯狂利润”、“一周获利20%以上”、“从容获利”等,事实证明这都是天大的谎言。许多投资者在其“指导”下,亏损累累,然而权证一哥对此却闭口不谈,可见其是专拣好的说。

    据记者调查,权证一哥并没有什么操盘水平,也不具备证券从业资质,却也敢招收会员,在“带头大哥”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背景下,实乃“顶风作案”,对于如此的嚣张行为,必须严惩。

    实际上,权证一哥在其丑行败露之后,便玩起了人间蒸发。其网站无法打开、手机要么关机要么打不通、QQ也不上线。但即使如此,也无法逃脱其罪责,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将其绳之以法。

    无论是“带头大哥”也好,还是权证一哥也好,都是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诱骗)敛财的。目前,此种形式的敛财主要有炒股博客、网站、建立QQ群等。由于近年来市场的财富效应日前显现,大量对股票权证知识一无所知的投资者的涌入,为某些别有用心者进行违规活动提供了基础。

    打开各家财经网站的页面可以看到,牛市进行得如火如荼,炒股博客也都置于重要的位置。而且,炒股博客的点击率大大超过那些明星的绯闻轶事。也正是因为如此,其对市场的影响已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诸多无资质、无从业经历的人员混杂其中,一方面扰乱了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将导致某些投资者深受其害。

    “带头大哥”与权证一哥仅仅只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而已。无资质、无从业经历人员的违规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尽管中国证监会对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招收会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对于那些“两无人员”的监管显然还存在着漏洞。而这些人员的涉案案值却有创“新高”的态势,从曾经的几十万元,到“带头大哥”的上千万元就是最好的证明。

    据媒体报道,包括“带头大哥”在内,证监会共查处了11位“大哥”,其中号称“股神”、“股王”的并不少。尽管如此,笔者觉得还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网络的监管,特别是炒股博客、相关网站的监管有必要上升为监管的重点。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而在《刑法》的相关条款中,对于此类行为则界定为非法经营罪。很明显,包括“带头大哥”、权证一哥等众多“大哥”在内,均违反了《证券法》,也触犯了《刑法》。

    大牛市不需要这些“大哥”们的“装腔作势”,投资者也不需要这些害群之马。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投资者的教育,不能将众多“大哥”们“遗忘”。否则,除了投资者之外,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因此笔者以为,应对网络违规形成高压态势,不将些苗头打下去,市场将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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