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扎堆算不算市场操纵行为?

曹中铭 原创 | 2007-09-17 10:58 | 收藏 | 投票

    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如同过街老鼠!

    近期,关于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新闻不绝于耳。在日前召开的有相关部委人员参加的培训中,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表示,要坚决打击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行为。另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有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时,范围不仅局限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同样可以立案。

    从最高院出台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到目前起草有关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条款,中国证券市场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的内涵更显丰富。而笔者亦相信,随着市场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与完善,过去那些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违规行为将无处藏匿。

    在《证券法》出台之前,国内市场中的操纵股价现象比比皆是。但当时囿于制度建设方面的因素,即使是监管层抓住其把柄,却也无可奈何。当然,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就只有遭人“鱼肉”的命运了,是以投资者对于操纵市场的行为深恶痛绝。

    以前市场操纵行为主要表现为资金大户或券商集中资金优势,对个股或板块进行炒作。而现在随着券商的整体陨落,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券商与资金大户的市场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在证券投资基金问世以后。

    基金以价值投资为主线,在市场中掀起了一股价值投资的浪潮。自基金问世以来,客观地说,其在引导市场投资方面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但并不是说,基金的投资理念能够得到整个市场的认同。

    今年春节后,低价股、题材股行情风起云涌,股价实现翻番的比比皆是,但基金持有的权重股、蓝筹股却乏善可陈。其时,A股市场的成交量主要是由中小投资者贡献的,股指的推动也主要利得益于低价股。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基金有被市场“边缘化”的嫌疑。但基金毕竟是市场的一只主导力量。无论其规模还是对于市场的判断,均非一般的中小投资者可比。

    基金扎堆于权重股、蓝筹股一直为市场所诟病,尽管基金美其名曰是进行价值投资,但却无法洗清集体做庄的污点。

    证监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经试运行了一段时间。其中,对于市场操纵主要分为八种情形。除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条款之外,新增了特定时段交易操纵、特定价格操纵、虚假申报操纵、抢先交易操纵、蛊惑交易操纵等五大类。

    在新增的五类操纵行为中,基金似乎沾不上边,但是基金的扎堆,明显存在“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现象。

    如果在以前,一只股票有诸多大资金驻扎其中,肯定会被认为是庄股,只是到了基金时代,这一切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基金的庄股现象变身为价值投资了。

    但无论是原先市场流行的“概念”也好,还是基金所谓的价值投资也好,均是一种吸引投资者的手法而已。而在目前,沪深股市市盈率已高高在上,两市股价均已不低。基金在玩不转市盈率的情形下,又抛出了所谓的“资产重估”,其实是“欺”投资者太甚。

    基金要想实现盈利,只有低价买进,高位卖出一条路。那么,那些基金重仓股从低位走向高位时,如果没有资金的拉抬,能够在高位企稳吗?如果没有基金的集体做庄,基金真的就能为持有人带来丰厚的回报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也就证明了,基金的扎堆现象,本质是一种做庄行为,亦即基金同样也要通过操纵市场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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