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为何广受关注?(一)

曹中铭 原创 | 2008-03-31 11:5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每年的“两会”都会受到关注,今年也不例外,随着国内资本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影响力的日益提升,在“两会”上受到关注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而更让资本市场瞩目的是,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提案,成为今年全国政协编号为“0001号”的提案。

    提案指出,“我国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应该以合理投资为导向,倡导长期投资、抑制短期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该提案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巨大反响。

    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一个非常重要但又无法回避的话题。

    中国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特别是股改之后,A股市场迎来了久违的大牛市。不仅股指大幅上涨,场外投资者鱼贯而入,更重要的是,诸如工行、中行、大秦铁路、中国神华、中国石油等大型企业的上市与回归,进一步壮大了市场实力,提升了整个市场上市公司的质量。

    在经历了四年多的大熊市之后,股改为资本市场带来了一片生机,大牛市行情亦就此启动。2007年上半年,题材股与低价股打破此前长达几个月的“沉默”异军突起。正是由于题材股与低价股的投机过于猖獗,中国证监会才罕见地在一个月内两次发出“买者自负”的风险警示,并最终导致了财政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的出台,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也从原先的1‰调整为3‰。

    事实上,这并非是监管部门首次调整股市交易印花税。1990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在深市首先开始征收,由卖出方按成交金额的6‰缴纳。同年11月,深圳对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我国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1991年10月,深圳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从政策上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此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调整过数次。如1997年5月,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又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由2‰调整为1‰;2007年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又由1‰调整为3‰。

    监管层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初衷,意在打击市场的疯狂投机行为。政策一公布,立即产生了反映。沪深股指大幅下挫,题材股、低价股深幅回调。另一方面,又激发了投资者炒作蓝筹股的热情,而蓝筹股几乎都是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重仓股。

    基金重夺话语权的结果是,股指新高不断,蓝筹股价格频创新高,中国船舶成为市场高价股的一面旗帜,而沪深两市百元股一度达十几只之多。而在5000点之上时,就连基金经理也感到困惑了:市场中到底还有没有真正的“价值洼地”?与此同时,与股指攀升相对应的,则是市场步入股指点位高、平均市盈率高、风险高的“三高”格局。在这一切的背后,是蓝筹泡沫被越吹越大。

    显然,监管层在调整印花税打击低价股投机的同时,没想到在市场投资理念的转变下,作为价值投资对象的蓝筹股也呈现出投机的局面来。也就是说,监管层出台调整印花税的政策,并没有达到抑制市场投机的目的。相反,高额印花税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蚕食了市场的信心,仅仅只是在税收收入上稍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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