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允许有条件的投资者同名开立多账户

傅子恒 原创 | 2008-04-29 16:48 | 收藏 | 投票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改革证券账户管理制度,以提高效率,并提高投资者的使用便利性。

  据该负责人介绍,证监会下一步将改革目前一人一户的证券账户制度,其中一条主要思路是对有条件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以提高投资者的使用便利性,满足证券公司自营、基金公司、QFII等大资金对组合投资的需求。个人投资者有条件的也可以放开,如同一储户在工行的不同储蓄所可以办几个存折一样,实行实名制。

  另一改革思路是多市场同一账户,给予不同的投资者不同权限,如有的投资者账户只能买卖A股,而有的还可以做一些门槛更高的投资。

  但上述证券账户改革目前还没有最终的时间表,预将可能要到账户规范工作收尾之后才会着手进行。

  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按照现行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账户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其他账户等。其中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沪深交易所对证券账户的使用管理略有不同。上证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证所买卖证券,必须通过事先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由该会员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深交所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营业部卖出其证券。

  预计对有条件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将有助于提高证券投资者的交易效率,对于活跃市场行情也将具有正面作用。

  
个人简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目前从事证券研究工作,关注领域为证券投资、宏观经济与公共政策。著有《改革中国:风险、挑战与对策》、《经济能见度:财政政策与收入初次分配》、《证券分析师眼中的财务指标》、《股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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