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期货案资金迷雾

刘长杰 原创 | 2008-08-19 10:39 | 收藏 | 投票
  东北高速期货案资金迷雾

  《2007年新闻笔记第三篇》

  http://www.sina.com.cn2007年01月20日04:25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刘长杰  长春、白城报道

  1月18日,东北高速(600003)原董事长张晓光案,在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相对于2006年9月14日首次开庭时“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五项罪名”的指控,此次庭审,张晓光还多了一项约1000万元的受贿指控。

  新指控来自2006年9月25日,重要涉案嫌疑人原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总经理东方在山东烟台被捕后,检方的补充侦察。

  庭审显示,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东方在任职期间,先后6次送给张晓光人民币总计900万元,港币100万元。起诉书认为,东方大举行贿,是由于张晓光为其向东北高速出售办公楼,及拟以个人公司的办公楼等资产置换东高油脂资产等事项上提供了帮助。

  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行贿行为,还与东高油脂违法运用数亿巨资爆炒大豆期货的事息息相关。

  壳公司——东高油脂

  东北高速并非大豆期货交易的直接操盘者。

  这家于1999年8月挂牌上市的企业,由代表黑龙江省交通厅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股30.18%)、代表吉林省交通厅的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持股25%)、代表交通部的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股20.09%)共同发起成立。

  由于公司对黑、吉两省的高速公路具有垄断经营的权利,因此该公司的效益一直很好。有的年份,这家50亿资产的公司盈利会超过2个亿,这对于总共才30多名的员工来说,日子“过得和皇帝一样”。

  然而,选择多元化的投资战略,也许是很多企业盈余太多后的通病。

  2001年11月26日,东北高速召开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题中包含陈耀忠总经理提出的“90万吨/年大豆综合深加工建设项目”。

  尽管由于董事们认为公司对这个行业不了解,公司投资开发部提供的材料太粗糙,而没有对此议题形成决议,但遭到否决的经理层显然并未放弃,同年12月30日和次年2月5日,东北高速两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议题中均有“关于《大豆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此时,一直充当幕僚的东方出现在东北高速的董事面前。

  东方,本名张龙滨,哈尔滨人,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此人曾在哈尔滨外贸系统工作多年,后赴大连从事期货交易,深谙期货赚钱之道;再后来,到长春发展东方地产,期间认识陈耀忠和张晓光。

  起初,东方曾建议陈、张二人将东北高速资金投入地产界共同谋利,被张拒绝。之后,东方成功地说服陈老总,并亲自参与上书“大豆深加工项目”。

  2002年2月8日,东北高速与吉林植物油集团共同投资5000万元设立东高油脂,其中,东北高速持股95%,该公司总经理陈耀忠就任东高油脂董事长,东方任总经理。

  东高油脂建成后,除了用少量大豆试车以外,再未进行过规模化的大豆加工,作为缺乏配套铁路专用线的烂尾厂,这个设计加工能力为40万吨的企业至今仍然在寒风中等待接盘人。

  而正式躲进东北高速这棵大树底下的东方,本无心榨油,他想的更多的,还是自己的老本行——做期货。

  隐秘的资金通道

  资金从东北高速来。

  东高油脂首先向东北高速申请,“2002年内生产所需的资金为8.8亿元,希望总公司能够担保东高油脂向银行贷款;或者总公司贷款后转借给东高油脂”。

  然而这一请求被2002年6月27日召开的东北高速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否决。

  随后,东高油脂再提9.66亿元的年度生产所需贷款议案,具体方案为该公司自行筹措5.66亿元,母公司为其解决4亿元。

  2002年7月12日,尽管有部分董事反对,但东北高速董事会依然通过了为东高油脂解决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决议。会议一结束,没等该决议经由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张晓光即同交行签署了贷款协议。这一做法,遭到黑龙江和华建两方股东的反对。

  然而在8月16日召开的东北高速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上述议案却获得了通过,原因是黑龙江方面不知何故,转投了赞成票,“同意《为东高油脂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共计4亿元》的议案,并责成东高油脂的董事会根据其生产和市场销售情况分批使用(2002年内使用2亿元)”。

  事实上,这个“先贷2个亿”的决议根本没有执行,因为早在8月1日,也就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张晓光就与交通银行长春分行长江路支行签订了4亿元贷款协议。

  交通银行长春分行任处长证明:2002年7月,东北高速以建设东绥高速公路为由,向该行申请4亿元贷款,这笔钱已于同年8月初请总行审批后划到了东北高速账上。

  来自东北高速的内部资料表明,4亿元信贷资金于8月2日被划至交行长江路支行东北高速账户上,当天,张晓光、陈耀忠连签拨付款单,以支持“收购原料流动资金”的名义,将这笔巨款汇入光大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收款单位为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事实上,东北高速修建东绥高速公路,是用6.23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参股项目,资金早已落实,已无需再为东绥项目贷款。但东方等人却利用了东绥高速这一渠道,成功地进入大连期货市场。

  这一资金数目,恰与当时坊间盛传的东北高速以4亿元做多逼空,操纵9月大豆合约的说法吻合。

  9月19日,交行长春分行长江路支行东北高速基本账户上收到了来自光大行哈尔滨道外支行东绥公司户电汇划转的2亿元资金,次日,这笔流出48天之久的巨额资金,又被转至东高油脂,并被注明为“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9月30日,又有2亿元资金从光大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东绥公司分三笔汇至东北高速长春交行的基本账户,至此,该笔资金共在期市运作了59天。

  10月27日,东北高速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东高油脂担保1.2亿元国债贴息贷款的议案”。据东北高速人士提供的内部材料,至此,东北高速投入东高油脂公司的资金已达3.66亿元,如果再加上尚未借出的1.3亿元和拟贷的1.2亿元贴息贷款,东北高速投入到非主营业务单个项目——大豆深加工上的资金将达到6.16亿元。

  获利谜团

  时隔不久,2002年11月,东高油脂的期货美梦第一次被惊扰,因为有媒体传言要曝光,监管部门要查处,这让东北高速很是紧张。但是,期货火爆的行情显然诱惑着东北高速,包括张晓光在内的部分高管都声称应该调动大资金做多。现在,如何让已有的期货业务合法地进行下去,成为东北高速必须面临的问题。

  12月5日,东方向东北高速董事会提交《关于从事原料大豆期货交易的请示》,遭到多数董事的反对未予通过。针对期货交易的收益问题,张晓光对董事会的解释是,既没赔钱,也没挣钱。

  2003年3月29日,东北高速期货事件曝光,东高油脂经理层诸位先后被免职除名。在股东的巨大压力下,东高油脂暂停了期货交易,开始陆续撤回炒资,并于同年4月1日公告“初步核查做期货动用资金为6000万元,盈利1126万元”。

  然而这似乎成了一组动态的数据:2003年4月,东北高速的年报显示,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22日期间,共计向6家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3850万元收益未经确认;2004年修改后的2002年年报又将期货收益调整为8095万元;本次开庭审理,期货收益又变成了8150万元。

  事实上,东北高速投入期货的资金总额与盈利,至今依然迷雾重重。

  2002年9月2日、11月12日、2003年2月21日,东高油脂总经理东方、副总经理于力分别与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董事李强在长春市签订三份《粮油收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公司供应黄大豆40万吨,合同总价款为10.37亿元。

  按合同约定,此项交易预付定金10%,凭大连仓库出库单付款,供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但本报调查得知,首份合同签约是在2002年9月2日,而首次付款时间却为12月27日;合同总价是10.37亿元,应付保证金为1个多亿,但会计凭证显示从2002年12月27日到2003年3月24日,东高油脂董事长陈耀忠和总经理东方分8次共将4.085亿元资金打入大连保税区林达公司交行大连开发区支行账户,占全部合同总值40%以上。

  注册资金仅为32万美元的林达公司是否参与了当期的大豆期货炒作,不得而知,但林达并非大豆贸易商,在此后的交易中,林达公司不仅没有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而且该公司自始至终也没有拿出任何一家大连交割粮库出具的大豆出库单。4亿元的购货付款,其用途令人费解。

  而另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为该笔购销合同的卖方,其三次签约代表均为李强。从工商资料可以看出,李是大连林达公司的董事之一;但在东高油脂多份拨付款单上,李强又作为东高油脂经办部门的经理签了字。“此李强就是彼李强。”东北高速一位高管的确认,意味深长。

  东北高速曾内部通报自查结果,仅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22日期间,共计向大连北方、上海金鹏等6家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分仓22个机构和4个个人账户。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个账户在为东北高速操盘期货,恐怕连张晓光本人都难以说清。

  而在此后,4个亿的巨额资金,连同2003年1月29日东北高速追加至东高油脂的2亿元,在2003年前后大豆期货一路暴涨的行情下,作为控盘炒家的东高油脂到底投入了多少资金,这些资金具体周转几轮,总共获利多少,仍然未知。

  即便有期货业内人士帮忙,如果按不同的方法估算,东高油脂获益也有4亿和10亿两个答案。

  在2003年的前8个月间,期货悍将东方先后6次送给张晓光人民币总计900万元,港币100万元。张晓光在法庭辩称,东方每次送钱,均称款项为期货所得。

  在期市上做得风生水起的东高油脂,在自己的主业上却乏善可陈。尽管至今没有生产出一滴商品豆油,但该公司却利用鼓励高科技公司的政策之便,在建设时期即争取了吉林省政府1500万元的补贴,并在2003、2004年连续两年向吉林省财政申领“大豆玉米轮作补贴”合计1315万元,而该款,应属国家对农民的间接政策优惠款。

  从2003年4月离开东北高速,2005年初人间蒸发,到2006年9月被捕归案,东高油脂原总经理东方一直保持沉默。东方现被羁押在辽源警方,东北高速有关期货投资的诸多悬疑,白城法庭诸多材料显示的另外600万元行贿款到底指向何人,我们静待着经手人东方,能给出一个个真实的答案。(本报记者郭宏超对此文亦有贡献)
个人简介
刘长杰,男,1972年出生,内蒙古赤峰人。 内蒙古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90级)毕业,吉林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MPM)。 现任《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编辑,辽宁广播电视台特约评论员(“财智聊吧”,“理财这点事”),《经济观察…
每日关注 更多
刘长杰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