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假合同”骗贷黑幕曝光

陈俊 转载自 乌有之乡 | 2008-09-05 21:56 | 收藏 | 投票


 
 
 
作者:吴程涛、巫燕玲、李碧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
  潜藏在深圳楼市断供事件背后的“元凶”竟是“假首付”、“假价格”、“假身份证”!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的“假合同”骗贷买房现象,不仅出现在深圳等沿海城市,而且逐步向中西部城市蔓延。这其中,银行业的监管漏洞是开发商作假的重要因素。
  这些欺骗性操作,实质上就是架空了“房贷首付至少二成”的政策,使得本为优质资产的住房信贷出现了“次贷化”的倾向。
  专家警告说,深圳爆发出来集体断供、假按揭等虽然只是个案,但如果骗贷所利用的制度性漏洞没堵住的话,其对现行的房价、市场的走向都会产生重大的冲击。
  一线调查
  “假合同”骗贷:深圳断供事件揭出“真凶”

  “在深圳,要买下类似南山区御景华城单身公寓这样黄金地段的房子,你只需支付2万元首付,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总价34万元抬高些,比如写40万元,就能从银行获得32万元的贷款。”8月11日,深圳某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了“2万首付就能购房”的秘密。
  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的是深圳市南山区的御景华城单身公寓,该楼盘位于华强南路与滨河路的交界处,站在阳台上就可以远眺香港米铺(地名)和深圳市中心的地王大厦。由于地理位置几乎与香港接壤,在屋内还可以接收到香港的移动信号,拨香港电话不需付国际长途费用。这里房价是12143 元/平方米,一套面积为28 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是34万元。按照正常手续,购房首付应该是将近7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 26万元。
  见记者犹豫,该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拍拍胸脯说:“如果你有诚意,我们还可以帮你做成零首付,你只需在合同上签个字,剩下的手续我们办,成功了再收钱,你不必担心。一些人只有几十万元,却炒起了数百万元的豪宅,就是这么发财的。”
“假合同”豪赌楼市
  “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向银行骗取更高额度的贷款,同时实现‘零首付’或者‘低首付’的目的,是深圳一些‘大胆’人士实现大规模促销楼盘、或银行完成信贷指标的重要手段。”有深圳房地产界人士告诉记者:利用“假合同”骗贷,起步时间大约在2003年。
  上述房地产界人士透露,2003年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为了加快资金回笼便想出了上述骗贷招数;后来,房地产市场开始火爆,一些银行机构为了抢贷款额、完成指标,对假合同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炒房客和中介公司也看上了这个可以白白使用的资金“资源”,于是大家一起上……现在谁也说不清,深圳到底有多少房子是按照低于2成首付的价格卖出去的。
  据透露,“假合同”骗贷的类型主要有三种。最常见的是“假首付”,即开发商为消费者垫资首付款,帮助消费者以“零首付”方式从银行获得房贷。由于政府部门禁止开发商为消费者垫资,所以,在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中,其首付款的资金来源有“虚假”成分,向银行隐瞒了首付款是开发商而不是消费者。
  其次是“假价格”。开发商或中介机构不为消费者垫资首付款,但是在购房合同上为炒房客提高成交金额,承诺炒房客可以“零首付”供房,从而使开发商等获得相当于房产全款的贷款。在这一过程中,购房合同的成交数据是假的。
  还有一种类型是利用“假身份”。开发商为尽快回笼资金,借假身份证,虚构人物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垫支首付款,然后向银行套取房贷。在这一过程中,购房合同上的购房者是假的,实际上并不存在。
  在上述假按揭过程中,“购房者”提供首付收据和假合同后,银行往往只要根据这些材料,就可审核通过其交易。而对于购房者的考察,诸如收入证明等,很多时候,只是一个例行的过程。购房者随便找个单位盖个章就行了,银行审核申贷人的还款能力的过程存在较大缺陷。 
  “从2005年起,随着深圳楼价逐步暴涨,房子不愁卖了,许多开发商也不愿意再搞‘零首付’,甚至搞一个挑房的VIP号都要另外收钱。但是,这一时期,许多中介机构为了佣金和业务量,炒房客为了扩大利润,又都希望做‘零首付’、‘一成首付’,而银行也愿意配合,目的是为了抢夺贷款资源,完成内部指标。”上述人士告诉记者:2004年,深圳特区内的商品房均价约每平方米5000多元,特区外约每平方米3500元左右。随后深圳房价连续3年暴涨,上涨超过300%。
  3年3倍,意味着投入100元,三年后就变300元。在这种情况下,“零首付”、“一成首付”对众多苦于追求资本利润最大化的炒房者来说,无疑是一次财富豪赌。
  按照正常的购房按揭流程,消费者向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开发商就会给购房者开一个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然后,消费者凭借这个首付款发票和购房合同,去向银行申请贷款。
  而要操作“零首付”或“一成首付”,消费者就要与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联手,默许将购房合同的交易价格抬高至原价的120%以上。这样一来,按照抬高后的价格,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就可以开给消费者一个假的首付款发票(消费者实际上不用付钱),然后消费者凭借假的首付款发票和购房合同,去向银行申请相当于房子全价的贷款。
  深圳某中介公司员工告诉记者,银行在核对消费者的首付款发票后,如果是二手房交易的话,则需要查看首付款收据,在确认收到首付款后,银行才有可能正式核发贷款。这就意味着,理论上讲,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必须先为“零首付”的消费者垫资。这一做法对于开发商或其他的垫资机构来说,只要消费者成功获得贷款,全部款项包括之前的首付费都可以收回,垫资只是一个周转,真正的风险全部留在了消费者和银行那里。
  “事实上,有时候‘零首付’连垫资都不用。因为有个别银行一般只看首付款收据,不会监控首付款的划转,也就是说,不用将首付款转到银行,贷款也能拿下来。”上述员工说道,“但为什么银行不按照规定执行,其原因就多种多样了。”
  那么,合同上的房价抬高后会不会影响政府部门对楼市价格的统计数据?
  对此,上述员工告诉记者:在这一操作过程中,除了“假合同”外,还要签一份真合同。交给银行的是抬高房价后的合同,原价的真合同交给房管局。
  “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防止政府统计的楼价数据时失真,而是为了减少税费。因为抬高合同房价后,如果将银行的合同版本提供给房管局,就要付出更多的交易税。目前的额度是普通住房为房价总额的1.5%,豪宅为3%。”该工作人员说。
  “如果‘零首付’的消费者只是为了自住,那发生断供的风险还不大;如果是用这种方式炒房,那么楼价下跌、交易量萎缩最终导致炒房者资金周转不灵甚至资金链断裂,这种‘断供’的风险就不是银行的信用记录所能控制得了的,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还款的能力,而不是不愿意还款。”该员工说。
“断供”规模有多大?
  深圳楼市的“断供”规模到底有多大,至今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能说清。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各种不同来源的公开数据,能够从侧面描述出一些“断供”规模的概貌。
  根据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的消息:截止到今年3月末,深圳全市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为13.36亿元,比去年末增加了0.81亿元。房贷不良率为0.58%,仅比去年末上升了0.04个百分点。
  不过官方的权威数据,在一些深圳地产界人士的眼里,却并不能全面判断未来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断供”风险。这些人士的理论依据是:深圳绝大部分供楼业主的首付款均在20%~30%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深圳楼价跌破30%,那么相当一部分业主就会出现负资产。从经济利益上来说,业主此时供房已经没有意义,即使放弃首付和房产,业主还是无法抵扣个人在银行的欠款,还不如直接断供。
  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统计显示:深圳商品房销售均价于2007年10月达到了17350元/平方米的历史性高位后,目前已经下降至今年6月的11159元/平方米,房价调整幅度达到36%。这意味着,在2007年10月后入市供楼的绝大部分业主,已经出现负资产。
  “随着深圳房地产跌破30%,当初依靠‘假合同’骗贷炒楼的客户,迫于资金压力而‘断供’的案例肯定正在上升,只是基于银行统计方式的区别,而没有及时在统计数据中显示出来。” 一位深圳地产界人士说:目前深圳二手房价还没有跌到2003~2005年的水平,因此,这批当年“零首付”的客户,没有断供的必要,并且很多不是自住的话,早就转手了。但2006~2007年按照此类方式操作的“零首付”客户,现在房子还没卖出去的话,其断供的风险就大多了。
  据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银行以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5级分类制度来评估信贷资产质量。其中,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会被划入关注类;贷款逾期及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将被列入次级类;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划入可疑类;借款人最终无力到期偿还贷款,甚至经过法律程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余额,才会被列入损失类。
  “贷款人必须连续3个月内没有按期偿还利息和本金,这笔贷款才会被列入关注类,届时,银行一般会通过短信、催收函、律师函甚至起诉等方式来向贷款人进行催缴(个别银行断供3个月便直接到法院起诉),但这不代表银行就要将贷款余额立即计入坏账,因为这并不能代表业主已经从主观上决定彻底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上述地产界人士说。 
  有深圳房地产观察人士相信:“如果将只有一月的断供案例也计算在内,那么深圳‘断供’所涉及的资金规模肯定已经远超13.36亿元。”与此同时,有中介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个别炒楼客撑得很辛苦,在还贷上已经是由“一月一还”改为“两月一还”、甚至“三月一还”,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状态,只期望政府尽早出手救市。
“假合同”难绝
  记者调查发现,面对深圳楼市价格和成交量的“萎缩”,一些急于促销的开发商目前正在通过垫资的方式,再度参与到“零首付”的行列中来。
  让业界人士担心的是:从2003年开始就存在的利用“假合同”骗贷,一直到现在都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在此背景下,如果政府不加强检查强度,随着开发商的资金链条紧张,再加上中介机构的推波助澜,“假合同”骗贷再度“暗流”兴起,就会对深圳楼市的未来,埋下更多“集体断供”的风险。
  今年4月,深圳航程国际公寓便打出了“2万元一个家”的宣传语,即日起购买该盘单身公寓的客户,只需要首付一成就可以办理按揭供楼手续,另外一成首付由开发商先期垫付。与此同时,深圳的龙翔花园也挂出了“送五成首期装修款”的条幅,购买该楼盘的客户只需支付一半的首期款,另一半首期款开发商将以送装修款的名义赠送。
  目前,深圳市国土房管局已经紧急叫停了两家房地产商的分期首付行为,并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文,禁止分期首付。但是,有业界人士还是担心:在政府的打压下,此类活动会不会从地面转至地下,比如利用VIP客户传播。
  记者通过互联网搜索和走访深圳的地产中介发现,随着楼价的下滑,炒房客压力的增加,为加速离场,“零首付”、“一成首付”在二手市场上,同样没有偃旗息鼓。
  例如,在“房老大”网上,记者看到一则《炒家扛不住了,出售价低于原购价》的二手楼信息。该信息出售的是位于蛇口的蓝海上城一套4室2厅2卫的房子,建筑面积132平方米,售130万元,文内注明“亏本出售、零首付”。
  在“易居网”上,记者看到由深圳市广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二手房信息称:“依山郡,龙平西路,6室3厅3卫,建筑面积274平方米,交易价格235万元,零首付!”
  在深圳采访的过程中,提及对深圳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势的看法,几乎所有有房地产投资的业主都认为:深圳楼市中、长期非常看好,深圳楼价迟早要跟香港持平。但当记者问到当前深圳地产是否需要政府救市时,几乎所有有房地产投资的业主却又认为:现在深圳楼市引发经济衰退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大,政府应该直接干预救市。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深圳爆发出来集体断供、假按揭等虽然只是个案,但问题是,假合同骗贷所利用的制度性漏洞没堵住的话,将会有大量没被发现的风险威胁楼市安全。
  新闻DNA
  银行已经被整个楼市的产业链所“劫持”
  利益捆绑:“假合同”骗贷的死结
  住房按揭贷款的实施被认为是“三方得益”:购房者可解购房资金之困,银行因放贷得利,开发商则可以及时收回投资。住房按揭贷款为众多中低收入者有效解决了住房难问题,同时也对拉动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的变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为监管手段的不足,也导致了该政策成为部分不良开发商套现、中介和炒房者赢利的融资工具。
监管漏洞
  有深圳中介机构员工告诉记者:监管漏洞是开发商可以利用购房合同搞假按揭或者帮助购房者创造“零首付”的重要因素。
  “按照规定,一般要求楼盘封顶才能办理按揭贷款。但是,办理抵押贷款的凭据只是住房预售登记,不是房地产证。房产证要在所有配套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领取。住房预售制度,使得办理按揭与办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假按揭利用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上述员工说:如果开发商急需回笼资金,只要借来一批身份证,然后虚构一批假合同,就可以从银行处申请贷款。
  但如果银行逐个核对每一张身份证的具体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话,开发商“假按揭”成功的几率就非常小。
  上述中介机构员工表示:在开发商抬高合同房价、或者垫资帮助购房者实现“零首付”、“一成首付”供房时,银行的监管存在难度,因为只要开发商配合,银行很难判断购房者是否已经向开发商支付首付款;又或者开发商为购房者垫资,银行也很难判断这些钱是开发商交的,还是消费者自己交的。
  对于二手房市场的“零首付”交易,该员工表示:最大的漏洞是银行机构本身,没有严格执行规定,所以也不是每一家银行都可以操作。在深圳,有一些银行出于各种原因,只看首付款收据,不看划账记录,也不监控首付款。实际上,二手房的首付款收据很容易假冒,随便找个人替业主写一张,签个字就可以了。
利益捆绑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利用“假合同”骗贷的问题上,银行虽然是“受害者”,但由于某些利益上的捆绑,事实上银行已经被整个楼市的产业链所“劫持”。今年4月11日,在海南博鳌论坛“对话房地产”分论坛上,谈及如果万一楼市泡沫破灭,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语出惊人:“要死肯定是银行先死,房地产商后死。”
  该论点随后迅速在全国房地产界引起了一场“大讨论”。有学者直指:这是房地产商在要挟银行!
  “‘银行先死,开发商后死’的说法,虽有要挟之意,但也说明了银行与房地产商之间已经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 
  “如果房地产商或者中介机构与消费者合作抬高购房合同的交易房价,银行能不发现价格严重背离市场规律吗?没有银行‘协助’,房地产商或者中介机构是很难独自成事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要获得利润最稳固的个人房贷市场,就必须先跟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批给他们足够额度的开发贷,因为很多楼盘与银行的合作都是开发贷与消费贷捆绑在一起的。银行给开发商提供开发贷,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就会用各种手段要求他的消费者到指定的合作银行办理个人房贷业务。
  “一旦银行完全进入这个产业链条后,相关的利益捆绑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上述人士说道:一些楼盘光开发贷就是几十个亿,这是一个资金链。如果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出去,他怎么还欠银行的开发贷?要是开发贷收不回来,银行的损失就大了。所以,在个人房贷上,如果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笔钱贷出去表面上是给开发商了,实际上,是有助于银行收回此前对开发商的贷款并产生利润。与此同时,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又上去了,未来的赢利空间也会进一步增加。如果不这样操作,在房地产低迷时,银行的开发贷收不回,个人房贷业务又上不去,银行怎么完成内部指标?银行怎么跟其他同行竞争?
  “体现在中介协助客户办理‘零首付’上也一样,为了和其他银行抢市场,为了完成个人房贷款任务,又或者因为其他经济利益,在中介机构做足表面工作的情况下,个别银行对首付款监督不严是存在利益动 力的。”上述人士说道。
  在这样的利益捆绑之下,假合同骗贷自然“水到渠成”。
  资料
  房贷政策变化要点:
  2003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执行现行的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
  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是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二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359号文),政策要求: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四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不得发放假按揭、不指定用途贷款、循环贷款;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不达35%,不得发放贷款等。
  新闻视野
  尽快回笼资金,已经成为众多房地产商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楼市景气下滑  “零首付”向中西部蔓延

  ◆特约撰稿李碧  本报记者 吴程涛
  广东报道
  据8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国房景气指数显示:7月份,我国“国房景气指数”为102.36,比6月份回落0.72点。自去年12月份以来,这一指数已连续8个月出现环比回落。此外,7月份“国房景气指数”比去年同月回落1.64点,这也是自今年5月份以来连续第3个月出现同比回落。
  市场环境的变化,不但增加了楼市趋冷的可能性,也刺激了全国各地个别房地产企业试水“零首付”促销的冲动。
楼市面临积压风险
  5月28日,高华证券发表了一份名为《对开发商现金流、盈利和净资产价值的压力测试》的研究报告显示:万科2008年合同销售目标在842亿元,根据1~4月份万科完成销售额144亿元计算,今年以来,万科仅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的17%。6月5日,万科发布5月销售情况简报,称5月实现销售额53.4亿元,以此计算,前5个月万科共销售全年任务的23%。
  根据高华证券预计,雅居乐房产、首创置业、中国海外、华润置地等14家地产企业业内领军者2008年总的销售面积和合同销售额分别是2429万平方米和2693亿元,同比增长约38%和57%。但是上述地产企业至5月中旬,仅完成504亿元的销售额,占全年任务的19%左右。这其中,招商地产至3月底完成了全年销售额的10%,华润置地至5月中旬仅完成12%,万科至4月底完成17%,表现较好的是中国海外、富力地产、绿城房产、雅居乐房产,至5月中旬,它们完成了全年任务的25%以上。相对于要销售的存货,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速度似乎开始力不从心。
  友邦华泰基金公司研究总监张净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未来25~34岁人口的数量将比30~39岁人口数量下降30%,刚性需求出现缺口。由此,人口断层将降温我国的地产业。”
  据WIND资讯的统计,截至8月15日,100多家房地产公司中有43家公司披露半年报。统计显示,43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总计为-188亿元,而去年同期为-65亿元,同比下降18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总计为235亿元,去年同期为154亿元,同比增加53.6%。
  缺钱,已成为房地产公司的普遍现象。
  在此背景下,如何尽快回笼资金,已经成为了众多房地产商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零首付”逐步蔓延
  目前国内的“零首付”之风正在呈现出从深圳、上海、广州等沿海城市,逐步刮到中西部城市的迹象。
  有深圳房地产界人士提醒记者: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的“零首付”还处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为购房者垫资的阶段。但是,如果房地产行业资金继续紧张,万一有机构紧张到连垫资款都给不起呢?如果不控制“零首付”现象,很难排除有机构不会复制深圳在购房合同上抬高成交价,然后伪造首付款收据的骗贷方法。
  今年上半年,在中部城市长沙,新地·东方明珠已经在当地第一个打出了“分期首付”的户外广告。据开发商解释,首次置业客户最高可享受七成30年贷款,首付仅交一成,另外两成由开发商不计息垫付,在约定的交房期限之前交清欠款。据此,“40万元的房子,首付只要4万元”,普通平民拥有一套房子的梦想似乎触手可及。
  今年8月,成都的欣宇都市港湾也公开打出了“买好房从零首付开始”的广告牌。据当地媒体报道,欣宇都市港湾的零首付,实质上是首付款缓付,即购房人今年年底前付一成,明年年底前付余下的两成。
  与此同时,与欣宇都市港湾项目相邻的成都双华麓港,其售楼部门口也同样打出了“首次置业零首付”的广告。不同的是,该公司的“零首付”模式为,指定一家企业为购房者提供一定期限的无息借款作为首付款,购房者不需付借款利息,借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该公司承担。除此之外,成都的慕和南道、中铁·西子香荷,也分别打出了“置业零首付计划”。
“最大问题是对市场心理的影响”
  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提醒:零首付最大的危害在于,导致很多不具备供房能力的人进入楼市,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价格出现大幅下跌,那么这些投机买楼的人就很危险。由于断供的代价不大,一些投机者看到市场风向稍有转变,就很可能就会选择断供。对开发商而言,零首付的风险也不大,最大的风险就在银行,一旦在全国形成规模,整体的金融风险银行很难防范。
  据了解,一般而言,假按揭是指开发商利用借来的身份证,制造假的成交合同,自己垫支首付款,然后从银行套回房子的全额款。虽然购房者的身份是假的,但是购房合同要拿到房管局备案,从流程上来说,房子已经是卖出去了,所以,假按揭的房子就属于二手房。
  “按揭和抵押的不同就在这里,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再拿出去卖,还是新房,并且是很正常的。”韩世同说,抵押的房子拿给银行评估价格,然后按照7~8成比例获得贷款,这样的房子不能出售,也不用到房管局备案。由于房子没有交易过,开发商将来还贷之后,房子还可以按照一手房来销售。
  现在很多的所谓零首付、低首付,都是开发商来帮业主垫首付款,然后由业主分期还给开发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假按揭业主的购房门槛很低,几乎所有的风险都在银行的身上了。因为零首付意味着购房门槛很低,基本上只要房价跌了10%或以上,“业主”就开始断供了,他们亏的可能只是每月的少量还款,不像正常的购房者有首付。
  事实上,在正常手续购房的情况下,业主如果断供,首先是房子没了,其次首付也没了,并且还留下不好的信誉,很不划算。
  “对于断供,现在外界比较强调的是会‘丧失在银行的信用’。但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在我们国家还不重要。我国的现状是,这个银行贷不了,另一家银行还能贷。一个炒楼客真到了继续供楼‘无能为力’的时候,考虑的就不是信用的问题。”韩认为,现在断供对信用上的影响并不被人重视,这不同于在香港:如果购房者要断供,必须要申请个人破产才行,不然银行肯定和你追究到底,不是简单地“不还钱”就可以解决的。
  “‘断供’很容易在心理上引起恐慌。现在深圳的‘断供’应该还只是个别的现象,但是造成的影响面就很广,对现行的房价、市场的走向都会产生很大的冲击。‘断供’问题的关键在这里。”韩世同警告说。
链接
  房贷断供苗头可能已在兴业银行出现
  8月20日,兴业银行发布2008年度上半年业绩报告。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均有增长,其中净利润同比增长79.65%。尽管如此,不少分析师却认为,兴业银行目前存在着风险,其中逾期贷款和关注类贷款双升、贷款组合的行业结构以及吸存成本高这三个问题最受关注。令人关心的是,前期热炒的深圳房地产断供情况可能已经在兴业银行出现。分析师推测,关注类贷款和逾期贷款双双升高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个人按揭出了问题。
  兴业银行半年报中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为46.02亿元,比年初增加0.1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比年初下降0.11个百分点;其中主要是可疑类贷款占比较年初略升0.07个百分点。同时关注类贷款占比由年初的2.79%升至2.92%。而逾期贷款反弹更为明显,逾期余额约58.46亿元人民币,2007年12月31日的逾期贷款余额约为42.90亿元(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已逾期1天),逾期贷款相比去年年底增加了15.56亿元。
  中金公司分析师发布研究报告称,兴业银行关注类贷款和逾期贷款双双升高,未来兴业银行或会受到持续的资产质量压力,并推测逾期贷款可能主要是个人按揭贷款。该公司分析师认为,应关注银行的资产质量预警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黄惠敏
  延伸阅读
  房企破产揪出“假合同”骗贷案
  ◆本报记者  吴程涛广东报道

  2008年8月11日,深圳漾日湾畔业主晓微(化名)经过长达3年提心吊胆的抗争,终于拿到了房产证。
  随着清算小组的进入,深圳漾日湾畔“集体断供”事件背后的开发商制造“假合同”骗贷案,也开始由幕后逐步走向台前。
  2006年3月31日,《深圳特区报》D5版刊登出了漾日湾畔开发商国基地产的破产公告,此时国基地产董事长李会斌已经神秘失踪。随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清算组在开发商的账目中发现,该小区有200多名业主没有向银行支付首付款。也就是说,这些业主是“零首付”供房。
  这一发现直接揭开了国基地产利用“假合同”操作“假按揭”的骗贷黑幕。
  漾日湾畔位于滨河大道和后海路交接处,站在楼盘内的高层阳台,可以看见远处深圳湾的海景。据晓微回忆:漾日湾畔于2004年开盘,均价约为7000元/平方米。当时卖得很混乱,首付款有5%、10%、20%,有些则是零首付。真正倒霉的是那些交了首付款的业主,一直拿不到房产证,而“零首付”的业主又全部失踪了。
  “我在2004年交了两成首付款,但后来和很多业主一样,房产证一直都办不下来。由于房子无法在国土局备案,我们也无法正常在银行做按揭。”晓微说。
  清算组负责人赵健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基地产有可能与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消费者”或者国基地产内部人士签订所谓“购房合同”向银行贷款,之后国基地产拿着这些合同去银行贷款,并支付短期的银行按揭款以套取银行贷款。
  “国基地产很有可能是虚构了购房合同和消费者,然后向银行骗取贷款,最后再把我们骗进来,私扣我们的首付款。这样一来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的房子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这些房子在卖给我们之前,就已经给国基卖过一遍了。与此同时,由于我们的首付款已经给开发商私扣了,所以在开发商的账目中,也不会有我们的交费记录。”晓微说。
  “如果国基地产可以持续为假合同制造的假业主集体还月供,那么银行就不会发生集体断供案件,我们也会一直被瞒下去。”晓微告诉记者:待资金回流充裕后,只要国基地产再把私扣的首付款替消费者补回,将房产重新转回到真正的消费者的名下,那么一切就可以全身而退,谁都不会发现最初的假合同、假按揭事件。
  但是事态的发展,最后却逐渐脱离了国基地产的控制。由于资金周转乏力,国基地产开始无法为之前的假按揭继续供款,进而在贷款银行内部形成“集体断供”。2006年9月14日,背负9.06亿元巨额债务的国基地产,正式宣布破产,成为当时全国房地产最大的破产案。
  “国基地产破产后,之前假按揭贷款的楼房,就要被查封、拍卖,但事实上,我们已经给了首付款并且入住了好几年。漾日湾畔的产权矛盾也正是在这时候才被激化并逐步公开。”晓微说。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之中,但我们已经通过一次性补齐所有购房款拿到了房产证。”晓微告诉记者:按照清算小组的解决方案,所有业主必须一次性补齐所欠房款的尾数,才能拿到房产证,然后再拿房产证重新去银行办理按揭。现在很多业主都在到处借钱,目前,仍然有90多户没有拿到房产证。
  晓微(晓微本人即从事按揭工作)告诉记者:漾日湾畔“集体断供”案或许只是极个别事件。但是,开发商利用假合同骗贷,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同购房者一起制造假合同,抬高交易价格,然后向银行骗取更高额度的贷款,进而实现“零首付”、“一成首付”促销或炒房,此类案例在深圳绝对不止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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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陈禹霄.入选“世界名人网”策划人,胜者集团事业合伙人,特约记者。首创“中医式咨询”、“宗教化营销”,尝试通过“中医式咨询”给策划正名。有志于通过“全息策划工作室和胜者集团”这两大平台,借助全息策划技术,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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