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房地产为了在这“冰冷的冬天”提振人气,弄了个30秒“数钱大赛”,而好事者则意味“天上掉馅饼”,争相蜂拥而上,以为可以把钱白拿,殊不知却上了房产商的当,把钱拿回家的前提是必须买房!
应该说,这个事件放映了几个问题,第一,“没有免费的午餐”教育了我们那么多年,居然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地甘愿上当,说明了部分国人的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还依然大量地存在着,此也并不难理解,为什么还依然有那么多的中奖和被骗的事件层出不穷地出现了。贪点小惠,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个代价某种时候不仅仅是颜面的问题。第二,这个房产商也够“损”的,想尽了法子赚眼球。但这种所谓的策划,从大处说,存在着商业欺诈的问题,广告作为一种公开的承诺,到头来却设立种种限制条款,上当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讨个公道。从小处说,该种策划充其量赚取的只不过是知名度而已,没有任何的美誉度而言,得到的更多的是骂声,这样的策划不要也罢。试想,如此忽悠的招数都能够想得出来,谁还敢去买他的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