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改袭来,小产权房密谋夺宫

张宇良 原创 | 2009-11-23 19:44 | 收藏 | 投票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有两大核心资源,一是土地,二是资金。土地被政府一手垄断,而当政府“坐地起价”搞出了“囤地和地王”两大顽疾后,就不得已用“新土改”,也就是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来收拾烂摊子。土地市场能否实现真正的“大同”(同权、同价、同地),还只是其次,我们担心的倒是小产权房会不会趁机密谋夺宫?从而引发商品房市场的雪崩?果真要“夺宫”了,那让这些以大产权为生的从业者情何以堪?!
多此一言:小产权是相对于大产权来讲的,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其价格只有大产权的40%~60%,总规模却相当的庞大,深圳目前深圳住宅总面积2.6亿平方米,其中1.6亿平方米为小产权房,占到住宅市场50%以上份额。
成都乃是统筹城乡的试点,大成都范围内的农民变市民,早就伴随着统筹试点拉开序幕。借着 “新居工程”的东风,小产权在成都范围内早已经遍地开花。据政府办介绍,成都市目前有175个新居工程,而这都为“小产权”提供了强力支撑和建设借口。
可以很明确的说,按照当前保温定、保增长的调控基调,国家不会贸然在全国范围内,让小产权上市流通,以免造成暂时性的混乱。因此,笔者预计至少五年之内,小产权不会再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夺宫。至少,小产权需要在新土改之后才能考虑,而新土改在明年才会从浙江开始推广。
但成都不同于浙江,更不同于其他省市,而是已经进行了6年试点统筹的城市,新土改以及其他深层次的改革工作,已经有了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成都会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第一个吃螃蟹呢?
08年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在没有收到国土资源部任何文件、通知前,成都市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依然不变———即9月份国土、房管、规划、建设四部门,对于目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乡产权”商品房问题,作出的三点说明:
一是企业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不合法;二是乡镇政府没有权力自行发放农村房屋产权证,发放的“乡产权”证没有法律效力;三是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的《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并不说明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合法了。相反,《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依法批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农民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性经营房屋,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09625,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对外透露,由于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不一样,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国土资源部与各地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
这个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官话,并没有明确回答成都会不会率先给小产权放行,但笔者认为,虽然成都凭借其“统筹试点区”的独特优势,率先在小产权上市流转方面开了个小口,但这不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取得和商品房同样的待遇。小产权一旦转正,可能变成某些人谋取暴利的工具,也必定会对城郊商品房市场形成冲击,进而扰乱市场秩序,不利于总体稳定,也和宏观调控基调背道而驰,面临灾后重建重任的成都,定然不希望在楼市看到一场类似2012的灾难片。
至于其他省市就更是如此了,不必看见新土改就杞人忧天,这一波小产权风,注定会不了了之……
 
 
 
 
 
 
相关小产权房的分析,参见《莫要掉进小产权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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