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是中国股市的怪胎?

董登新 原创 | 2009-03-24 09:18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太平洋是中国股市的一个怪胎?

太平洋=一个破产公司+一个退市公司

(2008年7月14日发表)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笔者按:太平洋(证券公司,股票代码601099)2007年12月28日上市,2008年第一季度便开始亏损,截止2008年第三季度累计亏损突破5亿元,并同时预报2008年将会出现年度亏损。究竟这是一家怎样的上市公司?上市即亏损,这是谁的罪恶?这是谁的不幸?

  在中学地理中,我们知道地球上有四大洋,其中,“太平洋”最大、最深,而且岛屿、珊瑚礁最多。1991年,交通银行筹建了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名叫“太平洋保险”,从此,国人知道了除地球上有个“太平洋”外,中国也有个太平洋,这便是国人已经耳熟能详的“太平洋保险”!

  20071225,“太平洋保险”(股票代码:601601)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然而,时隔三日,20071228,又有一个“太平洋”(股票代码:601099)同样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怎么回事?三日之内便有两家名叫“太平洋”的公司挂牌上市,是证监会搞错了,还是证交所弄混了?中国股市突然蹦出两个“太平洋”,面对后一个陌生的“太平洋”,乍一看,人们还以为是“太平洋保险”的集团公司呢,当然,也有人以为是“太平洋保险”的一个子公司或孙公司呢!

  结果,细查资料后才发觉,这两个太平洋居然是毫不相干的。“太平洋保险”的注册地为上海浦东;“太平洋”的注册地则为云南昆明。当时,人们只觉得可惜:太平洋保险咋能莫名其妙地糟蹋自家的名字和名声呢?怎能随意将自家好不容易打出的品牌“借”给其他不相干的公司滥用呢?要不,一个另类异物咋能也叫“太平洋”呢?告它一把?什么玩意儿?居然也敢称“太平洋”?当然,这是人们瞎操心!

  今天看来,这个“太平洋”可不是省油的灯,它虽与太平洋保险毫不相干,但它的神秘背景却是远非太平洋保险的实力所能媲敌的!当然,更不会存在什么商标专利(品牌)侵权一说的了!

  实际上,所谓“太平洋”,它只不过是刚刚“包装”出来的一家证券公司,一个“小不点”的证券公司,居然公开取名“太平洋”,却不避讳与太平洋保险同名,实在是胆大包天、肆意妄为!凭空蹦出来的“太平洋”所为何物?我们不妨看看它闪烁其词的“自我介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化解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及筹建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函》(证监机构字[2003]125)、《关于同意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264)批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16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65亿元,并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3]1011)。公司被直接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并取得了证券主承销商资格。为化解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风险,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弥补了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65亿元保证金缺口,全面接收了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户资产和员工,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宣布停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066月,泰安泰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普华投资有限公司。20068月,泰安市泰山华信投资有限公司迁址更名为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经太平洋证券发起人会议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81号文核准,2007410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2007131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新增的7.33亿元资本按照1:1的比例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1亿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太平洋证券由北京冠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湛江涌银置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新股东定向增资1.02亿元,定向增资的股东所增股份将部分用于与云大科技股东换股,太平洋证券股本增加至15.03亿股。根据云大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提出并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云大科技通过差别派送本公司股份的换股权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本公司部分股东分别通过决议同意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2007525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12号文批准,云大科技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上述这段文字,不知各位是否从中看出个ABC?实际上,“太平洋”是由一虚、一实的两个垃圾公司变身而成的:特准设立的“太平洋”首先替破产的“云南证券”填充1.65亿元的保证金黑洞,并全面接收了云南证券的“乱摊子”,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借用退市公司——云大科技搞什么换股上市。也就是说,一个破产公司+一个退市公司=如今的太平洋。

  请大家高度注意这两个垃圾公司的真实身份:2007724,昆明中院作出裁定,受理了“云南证券”的破产申请。因连续4年亏损,S*ST云大(云大科技,600181)于200761日起被终止上市。

  总之,垃圾加垃圾,还要包装一个“响彻云霄”的名字,就是如此一个“太平洋”,也没有经过法定的IPO程序,却来了一个所谓的“换股”发行上市。

  莫名其妙而实在不可理喻的是:公司破产就是公司清盘消亡;一个消亡了的公司如何又拿回来重组?同样,退市公司既已退市,借壳上市的“壳”又来自何方?退一万步,即便可以借用一个已经死去的壳,为什么不经过任何复牌的法律程序,就能直接“借死壳而还魂”呢?够荒唐吧?莫名其妙吗?

  正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太平洋”,刚上市便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违规者。或者说,“太平洋”上市本身就是违法的,当然,还谈不上犯罪,因为它是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批而堂堂正正登陆上交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3)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然而,太平洋上市,条条违规:(1)太平洋没有经过正当的IPO(首次公募发行)程序;(2)太平洋换股发行的公众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仅为2.79%,与10%的底限相差悬殊,按照法律条款,太平洋既无上市资格,更无持续挂牌资格;(3)太平洋是在一家破产的证券公司和一家连续4年亏损的退市公司的基础上“包装”出来的一个怪物,它根本没有什么盈利记录。而云南证券公司的破产更是违规经营的必然结果,这是重大违法行为。

  就是这样一只来历不明的券商股,却在上市首日最高冲至49元!这是市场泡沫,还是操纵行为?

  更为滑稽可笑的是,太平洋上市后的头一个季度,便赤裸裸地、大大方方地、毫不忌讳地、扎扎实实地亏损!当其他证券公司都在相当可观地盈利时,2008年第一季度,太平洋每股亏损0.1665元,每股净资产贴近面值,仅为1.18元。这就是刚上市不久的太平洋!一个十足的新垃圾公司!如此莫名其妙的上市安排,究竟是行政包办,还是监管缺失,抑或是钱权交易?中国证监会应该对此查个水落石出,并让责任者承担该负的法律责任!谁该罚款、谁该坐牢,也必须各就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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