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科技:A股最烂亏损公司

董登新 原创 | 2009-05-02 09:03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宏盛科技:A股最烂亏损公司

——宏盛科技走向堕落的全过程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截止2009年4月30日,沪深A股共计160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8年的财务年度报告。至此,全部A股上市公司2008年业绩披露完毕。其中,宏盛科技创下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三大“亏损”记录,并成为历史上最烂的A股公司:每股收益为-21.86元;每股净资产为-21.18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22.42元。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宏盛科技究竟为何物?试问:谁该承担宏盛科技的损失和责任?

  (一)宏普实业入主良华实业,“空手套白狼”?

  1994年1月28日,国有控股企业——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良华实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初总股本仅为6269万股。该公司原以粮油、仓储为主业。1994——1995年,上市后的良华实业连续两年微利;1997——1998年又连续两年亏损(追溯调整后),每股净资产贴近面值(1元)。

  1998年9月4日,年满60周岁的农业部老干部鞠淑芝出资1.5亿元,创立了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鞠淑芝担任董事长。宏普实业成立两个月后,立即介入重组上海粮食系统下属的唯一上市公司——良华实业,1998年12月29日,宏普实业受让了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的所持有的2459.43万股良华实业股份,占总股本的29.8%,宏普实业成为良华实业的第一大股东。然而,在这一重组过程中,宏普实业的出资金额始终没有对外透露!

  从1999年初开始,鞠淑芝之子——龙长生正式入主良华实业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鞠淑芝及其女儿龙长虹也同时成为公司董事。从此,龙氏家族开始成为宏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截止1999年底,良华实业职工总人数只有156人!截止2008年底,宏盛科技职工总人数仅为48人!当然,该公司绝对不是一个地道的“皮包公司”!请不要怀疑该公司上市的合法性!

  良华实业经过此次资产重组后,公司由原来的粮油产业快速转向高科技IT产业,1999年IT产业的贸易收入占整个主营收入比例为61%。为了进一步向高科技“题材”靠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自2000年7 月7日起,公司名称由“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简称从2000年07月20日起由“良华实业”变更为“宏盛科技”,股票代码不变。

  2001年6月20日,宏盛科技发布公告称: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上海面粉有限公司、上海海鸥酿造有限公司、上海市饲料公司同时将它们各自持有的本公司发起法人股(性质属国有法人股)共计1277.871万股转让给宏普实业,至此,宏普实业持有宏盛科技股份由29.8%提高至45.29%。

  2005年8月15日,宏盛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股改后,宏普实业持有宏盛科技股份由45.29%降至40.16%,实际持股3976.4448万股。按照股改限售要求,宏普实业持有的限售股分为三个阶段解禁。其中,495万股将在2006年8月17日解禁;第二个495万股将在2007年8月17日解禁;剩余2986万股则在2008年8月17日全部解禁。

  2006年6月,宏盛科技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3股红股),分配后,宏普实业持有宏盛科技股份增至5169.3782万股,持股比例不变,作为第一大股东,它当年没有减持解禁股。

  (二)境外应收账款“掏空”宏盛科技,毫不手软!

  2006年底,宏盛科技境外应收账款高达1.7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3.59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7.28%。对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说明。

  2007年,宏普实业减持宏盛科技50万股,截止当年年底持股降至5119.3782万股,持股比例微降至39.77%。

  2007年度,宏盛科技突然出现严重亏损,每股收益-1.63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从上年度末的2.34元猛降为0.72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0.564元,账面累计亏损1.72亿元。

  更为荒唐的是,2007年,宏盛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中有4.84亿美元来自境外直运业务,然而,截止2007年12月31日,宏盛科技境外应收账款却高达9.62亿美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01.7%。与此同时,截止2007年12月31日,宏盛科技境外应付账款同样高达6.05亿美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66.22%。对于上述事实,注册会计师均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说明。

  事实上,早在2007年,上海市外汇管理部门、上海市证监局、中国银监会就开始对宏盛科技展开调查。据称ST宏盛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2005年对中信银行上海西藏路支行一笔1.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亿元)信用证贷款逾期未还,2006年,由于1.2亿美元的贷款难以收回,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的国际业务部、信审部、法律部等部门开始自查,追讨宏盛科技的资金。随后,这笔贷款业务的出口担保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当年批准放贷的两名行长——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谭晓风已被撤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也在2007年5月被正式逮捕。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徐鸣、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唐英爽二人也于2007年谭、叶两人案发后辞职。2008年2月,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杨以勤辞职。

  2008年2月4日,宏盛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龙长生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2月16日,宏盛科技公告称,在2月13日至2月14日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宏普实业售出本公司股票10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套现总额约为1.24亿元。

  2008年2月25日,宏盛科技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诉宏盛科技第一大股东——宏普实业一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宏普实业持有的宏盛科技3882.0976万股限售流通股(其中2558.9968万股已质押)及192.0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92.0792万股已质押)合计4074.17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予以冻结,期限自2008年2月25日起至2009年2月24日止。

  2008年3月12日,龙长生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事件发生后,宏盛科技曾向公安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希望龙长生能有机会参与公司事务决策,但没有获得批准。

  在此特殊情况下,2008年3月20日,宏盛科技开始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宏盛科技”改为“ST宏盛”,股票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改为5%。但由于宏盛科技经营业务主要集中在海外,在龙长生无法领导公司事务的情况下,公司业务大幅下降。

  (三)宏盛科技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2008年6月4日,宏盛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宏普实业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至今尚无结论。

  2008年8月7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2008年8月21日,被依法逮捕。据悉,唐若昕与宏盛科技牵涉的巨额贷款逾期案有关。作为担保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代宏盛科技向银行偿还了达2.45亿余美元的逾期贷款。2008年12月2日,经保监会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保监会党委会和主席办公会批准,决定给予唐若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08年度,宏盛科技全年亏损28.14亿元,每股收益为-21.86元,创下中国上市公司每股亏损的最高历史记录。截止2008年12月31日,宏盛科技每股净资产为-21.18元,同样创下了中国上市公司每股“资不抵债”的最高记录。与此同时,截止2008年12月31日,宏盛科技每股未分配利润为-22.42元,同样创下了中国上市公司每股累计亏损的最高记录。

  2009年第一季度,宏盛科技继续亏损,每股收益为-0.05元。截止2009年3月31日,宏盛科技的总资产仅为1.24亿元,而总负债却高达28.32亿元,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股东权益为-27.34亿元!即便将公司全部拍卖,仍有高达27亿元的债务无法偿还!由此可见,宏盛科技已被彻底“掏空”,并已到了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地步!

  2009年4月22日,ST宏盛公告称,4月21日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沪检一分刑诉[2008]270号】《起诉书》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刑初字第100号】《传票》,并公布了被告人为宏盛科技、子公司宏普国际和安曼电子以及宏盛科技的董事长龙长生。案由:(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起诉被告人龙长生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之规定;(2)逃汇。起诉被告人龙长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宏普国际、安曼电子逃汇4.851265亿美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0条之规定。由此可见,起诉罪名和当初逮捕罪名一致。

  特别说明:宏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宏普实业,而宏普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鞠淑芝和龙长虹,她们分别是龙长生的母亲和妹妹,两人均拥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并长期生活在美国。本案件关键看点:(1)龙长生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宏普实业当年入主“重组”良华实业,是否属“空手套白狼”?(2)本案件中的“逃汇”,实际上是通过在美国注册关联公司,以进出口业务为掩护,将境内的资金向外转移。其间当事人是否存在暗自将货款和抽逃的部分税款转到个人小金库,再私自转移到国外?(3)究竟是谁“掏空”了宏盛科技?

  2009年4月29日,ST宏盛竟然以涨停收盘,收盘价高达3.63元。鉴于宏盛科技2007年度和200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从2009年5月4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为“*ST宏盛”,股票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09年5月15日上午,宏盛科技一案将在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第七法庭开庭审理,在此,特提醒宏盛科技的股东们高度关注案情的进一步发展。

  (注:笔者在文中所采用数据全部来自宏盛科技历年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少量文字引自媒体报道。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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