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已蜕变为“抢钱”

曹中铭 原创 | 2009-09-24 08:00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浦发银行再融资所引起的负面效应还没有完结的迹象。就在上周五,浦发银行年内拟非公开发股再融资150亿元以及公布的中长期资本规划,表明了其对资金的渴求程度,实际上也预示着国内诸多银行同样会有巨额再融资的要求。受此影响,9月18日沪指大跌近百点收盘,上演了“黑色星期五”一幕。

    尽管本周一股指大跌之后顽强收起,但周二的下跌却表明,一轮调整行情已经来临。而作为再融资主角的浦发银行,同样没有逃脱下跌的命运,短短三个交易日,浦发银行下跌超过10%。

    不仅仅是浦发银行,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大有“抢钱”之势。来自Wind的资料显示,今年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已超过1810亿元。其中,今年前三个月中每个月的再融资不足百亿,二季度的三个月,上市公司再融资额基本在200亿元左右徘徊。而从7月开始,上市公司再融资连续三个月“井喷”,其中,7月份再融资额309.49亿元,8月份再融资额319.41亿元,而9月截至目前,已经高达315亿元,再创新高基本没有悬念。

    每当股市行情转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同样会“转暖”。只不过,今年却不仅仅只是“转暖”,而是异常的“火热”。如果说原先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多数都存在“圈钱”现象的话,那么如今的再融资活动,则是赤裸裸的“抢钱”了。“圈钱”与“抢钱”,一字之差,却深刻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贪婪本性。

    从上市公司再融资时最初的数亿元,到目前动辄就是几十亿元、超百亿元,上市公司再融资时的胃口越来越大。事实上,A股市场上市公司总是表现出“很差钱”,但市场的相关制度却给了其“抢钱”的机会与理由。从当初的有条件要“圈”,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圈”,到如今的有条件要“抢钱”,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抢钱”,只能说明,监管层在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与现金分红只与配股、公开增发、发行可转债挂钩,而将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定向增发(非公开增发)“抛”在了一边。虽然去年10月份又颁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但针对的对象丝毫没有改变。那么,在此背景下,即使是上市公司上市数年甚至是十数年从来都不分红,只要再融资时只选择定向增发的方式,同样能够获得证监会的审核通过。也就是说,所谓的“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在某些时候,甚至已沦为了一种形式,而没有根本的实质。也正因为如此,诸多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不积极的上市公司,仍然能够以“狮子大开口”的方式频频在市场中实施“抢钱”。

    像“抢钱”“巨星”浦发银行、万科等,其上市以来,“抢”得多“吐”得少。如浦发银行上市9年间融资235.35亿元,累计分红53亿左右;112亿再融资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高票的万科,21年融资250亿分红仅30亿;保利地产上市三年,再融资146亿元,派现只有4.26亿元,也是一“抢钱”大户。

    显然,无论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也好,还是《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也好,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与现金分红都是存在漏洞的。笔者以为,监管层有必要继续进行完善,以防止更多的上市公司的“抢钱”行为,以还证券市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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