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就该用在刀刃上

曹中铭 原创 | 2010-01-25 08:57 | 收藏 | 投票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自去年11月至今,已有12家上市公司调整再融资方案。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方案的审核日趋严格。据悉,监管部门的基本原则是,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募集总额的30%。

    融资功能是证券市场的三大基本功能之一。企业通过首发融资进入资本市场,不仅可以获得扩大规模或进行扩张的资金,还可能借助于资本市场的资产重组、兼并收购以实现做大做强的目的。但在目前的A股市场中,无论是上市公司的首发融资也好,还是再融资也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

    此次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口头指导”,无疑是注意到了某些上市公司再融资所产生的弊端。将再融资资金用来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资源浪费现象,也是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因此,对于监管部门严格审核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举措,笔者以为值得赞许。

    其实,不仅某些上市公司再融资资金没有有效利用,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来,首发上市公司中同样出现类似现象。自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后,所谓的“市场化发行”大行其道,超募成为市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从去年的桂林三金至今,除了四川成渝是以标准的20倍市盈率发行之外,其他新股发行,几乎都以超高的发行市盈率面世。

    特别是,当A股市场的新生事物创业板推出之后,创业板新股的超募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超募50%甚至100%、200%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以至于巨额超募资金成为创业板公司的一块“心病”,在其他企业求“资”若渴的时候,创业板出现这一离奇现象,确实值得深思。

    对于手中的巨额超募资金,某些创业板公司打起了“歪主意”。从亿纬锂能发布创业板第一份“资金置换”意见后,红日药业、华测检测、莱美药业、华谊兄弟、硅宝科技等纷纷紧随。这些公司基本是欲将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主业项目的自筹资金,6家企业中,“资金置换”额度最大的华谊兄弟拟置换18684万元,额度最小的硅宝科技为236万元。

    针对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的超募现象,为了防范其将超募资金挪作它用,深交所于1月5日发布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对创业板超募资金的使用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此次备忘录在再次强调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还特别要求,对于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

    按照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沪市主板、深市中小板与创业板新股都存在超募行为。而创业板公司的“资金置换”、上市公司再融资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无形中都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效果上产生打折。但是,募集资金不应成为上市公司的“私房钱”,其更应该用在刀刃上。否则,就是对融资、再融资的亵渎。

    笔者以为,监管层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资金使用的同时,也要严格监管上市公司的超募行为。新股超募的背后,其实是市场参与者付出了更大的成本与代价,并承担着更大的市场风险,而相关上市公司却在数钱偷着乐,这明显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

    新股超募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乱状,折射出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与再融资制度本身的缺陷。深化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强化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也应早日提上监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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