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楼市调控剑指高房价

蔡律 原创 | 2010-10-31 23:53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新一轮楼市调控剑指高房价

  2010年的4月及9月,中国先后推出两个房地产调控“国五条”。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到50%;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这些紧缩性的政策都被认为是直接针对炒房客的严厉措施。两轮调控背景在于:第一,房价涨幅过快,2009年的房价出乎意料,有的楼盘是在翻倍增加。第二,投资性购房比例过大,北京、上海等城市房地产企业,外地购房的比例不少于50%。第三,土地竞争加剧,2009年下半年尤其是年底,开发商普遍高估市场预期,希望卖地挣钱,炒房挣钱。

  第二轮楼市调控除出手快之外,还呈现出诸多亮点:一是严控银根、精确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且卡紧房企融资的各种通道,使房企压力空前,除加快开工、销售外别无他法;二是放宽地根,今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超过前5年年平均量的两倍多,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用地的计划供应量终于达到了此前三令五申的70%的比例,堪称惊喜;三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稳房价”和“住房保障”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高度,形成对政府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0年9月29日,相关部委再出“国五条”,明确要求各地“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各地调控细则随即纷纷“出台”。一是实施“限购”。目前,已有北京、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福州、杭州、南京等14个城市提出了“限购令”。二是信贷紧缩。各地细则均明确,各商业银行上调购房首付款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三套房”停贷政策原只是在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实行,现在则扩大至全国。此招有望防止楼市“热钱”转向二三线城市炒高房价。三是保障“基本”。新一轮调控要求各地“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此轮调控主要还是过去政策的延续,但用指标化的方式消除了许多“模糊地带”和执行中讨价还价的余地,清晰地强化了政府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满足基本住宅需求的态度和决心。

  新一轮调控直指高房价 楼市还能装“淡定”吗

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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