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债券转股

林杨波 原创 | 2010-05-06 12:45 | 收藏 | 投票

  一些公司在发行和上市可转换债券时其公司股票并未上市,直至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才可以实行转股程序。例如,早期发行上市的吴江丝绸转债、南化转债、茂炼转债,就是可转换债券先上市、公司股票后上市的情况。

  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第一步:申请转股

  投资者可以将自己帐户上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的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的股票,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申报方式进行。

  1.深市转股时投资者应向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填写转股申请,代码与可转换债券的代码相同,无须填写新代码。

  2.沪市转股时,投资者应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申报。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目前很多营业部电脑功能设置不能让投资者通过电脑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完成转股申请,投资者应亲自到营业部办理有关的转股手续。

  第二步:接受申请,实施转股

  交易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第三步: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

  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转股规则

  申报时间

  一般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申报单位

  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债券最小单位须是1手(1000元面额)或1手的整数倍,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每股面值1元),所转换的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转换1股的债券金额,继续享受付息及公司最终还本的权利。

  转股费用

  债转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申报名称与代码

  深市:名称、代码与转债同,125*** 沪市:名称“**转股”,代码181***

  交易结算

  即日买进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当日转股的股票将在第二个交易日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内,并可以在该日卖出。

  操作要点

  1.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自愿申请转股期内,可转债交易不停市。

  2.根据现有规定,沪市转股申请不得撤单;深交所规定投资者可于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转股申请。

  3.如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投资者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交易所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单只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交易所将立即予以公告,并于三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5.发行人因增发新股、配股、分红派息而调整转股价格时,交易所将停止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停止转股的时间由发行人与交易所商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交易日,同时交易所还依据公告信息对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恢复转股后采用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6.可转换债券转股不收取经手费和佣金。

  范例:吴江丝绸转债转股流程

  吴江丝绸于1998年发行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总发行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五年,从1998年8月28日起到2003年8月27日止。

  吴江丝绸10500万人民币普通股票于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该公司于1998年8月28日发行的2亿万元“丝绸转债”(代码:125301)在此次发行的“丝绸股份”(代码:000301)上市之日起,即可转换为该公司的股票。该公司转股价格为初始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股票发行价4.18元/股的98%,即4.10元/股。

  相应的转股程序如下。

  1、转股申请及申报手续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丝绸转债持有人到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填写转股申请,代码为125301,无须填写新代码。

  丝绸转债持有人可将自己帐户内的丝绸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但每次申请转股的丝绸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所转换的股份最小单位为一股。对于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丝绸转债的余额,由吴江丝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现金兑付。

  如果您拥有一手10张丝绸转债,总面值为1000元,则可以转为243股吴江丝绸普通股,还可获得3.7元现金。

  2、转股申请时间

  丝绸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该公司股票上市日2000年5月29日至丝绸转债到期日2003年8月27日之间的交易日内,但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3、丝绸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4、股份登记及转股配发股份享有的权益

  丝绸转债经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因丝绸转债转换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流通。

  除此之外,“丝绸转债”规定了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即在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丝绸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该公司股票。

个人简介
证券投资二级分析师,二级风控官。
每日关注 更多
林杨波 的日志归档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