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土地保住耕地应摒弃“土地财政”观念

刘纯银 原创 | 2010-06-15 20:39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管好土地保住耕地应摒弃“土地财政”观念

刘纯银

68日至12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成立后首次举办的市长专题研究班在天津举行。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讲话中强调,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土资源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614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为加强土地管理,早在1986年我国就出台了《土地管理法》,此后,根据我国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管理法》于1988年、1998年、2004年进行过三次修改。如今,随着形势的变化,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一轮的《土地管理法》修订再一次提上议事日程(据报道,目前《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经上交到国务院法制办)。可见国家对加强土地管理,保住18亿亩耕地的重视。

然而,近些年来,GDP至上和“分税制”的双重影响下催生了一些“怪胎”,最突出的表现的城市建筑的“短命”和节节攀升的房价。这不,已经卸任的前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2008年底在房地产行业日子最难过的时候还为土地财政大声辩护,称“土地市场与房产市场息息相关。一旦杭州楼市大落、房价大跌,土地市场必将进入不景气周期,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会大幅减少,相应地,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民生保障的资金也会大幅减少,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乍一看,王国平的言论有一定道理,但实质却说明地方政府对GDP期待和土地财政的依赖。因为从GDP来看,拆新建新、大拆大建本身可以增加GDPGDP的增加又可以带来官员政绩。同时,房价的暴涨既能带动GDP的快速增长,又能让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挂牌拍卖拿到更多的土地出让金。这还可以从下列数据中得到佐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平新乔教授的研究表明,2004年“土地财政”收入占中国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34.5%,这还不包括政府直接介入房产业的收入。上海市社科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也表明,2005年房地产业所产生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相当于同期上海地方财政收入的35%左右。不久前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也显示:2009,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分地区看,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2/3来自沿海省份。而与土地相关的税费收入和以土地抵押融资获取的贷款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另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而卖地收入是还债的主要来源。这意味着各级地方政府所能花的钱中,有1/3以上来自国有土地出让金以及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费。难怪一位沿海城市的官员也深有感触地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农村土地整理等都需要保持一定的支出规模,钱从哪里来?”从现实的情况看,当前土地收入是重要的一项,拍卖槌一落,少则几亿元多则几十亿元的收入就来了,哪个地方能拒绝这种“快钱”的诱惑?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要管好土地保住耕地,尤为迫切的是地方政府应该摒弃“土地财政”观念。正如众多专家学者所指出的:房地产的加速发展固然促进了GDP的增长,但这种过于依靠房地产拉动GDP的增长无疑是饮鸩止渴。



 

个人简介
安徽省岳西县人,有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两个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在《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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