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整风应出重拳

曹中铭 原创 | 2010-09-27 08:40 | 收藏 | 投票

  最新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班在杭州开班,这也是监管部门今年以来第四次举办类似培训班。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班上通报了10余例最近被处罚的保荐机构的情况,处罚方式主要有12个月不受理保荐代表人保荐的项目、监管谈话和污点纪录等。

  保荐工作是新股发行上市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保荐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质量状况如何,更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因此,作为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其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勤勉尽责,才是保荐工作的关键所在。

  但是,自去年IPO新政重启以来,现行的保荐机制受到市场的广泛诟病与不断质疑,保荐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在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保荐机构内控制度缺失、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差等几个方面。其中,保荐代表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职责又成为焦点。

  资本市场是一个多方利益博弈的场所,上市公司、保荐机构、投资者置身其中无不是为了“利益”两字。但资本市场又是一个“创富工厂”。以创业板为例,截至中秋节前夕,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已从最初的28家公司扩展到了120家。据统计,这些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中有752位自然人股东,其中就至少有381位达到上亿元身家。这些自然人股东身价暴涨,无疑源于其所在公司能够跻身资本市场。然而,不容置疑的是,个中鱼目混珠的情形定然存在,像一只脚已跨进创业板门槛的苏州恒久即是最好的证明。

  苏州恒久再次上会被否,显然不是什么独立事件与偶然现象,而是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缩影,因此具有“标本性”的意义。

  事实上,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只“荐”不“保”的现象,几乎已成券商保荐行业的“潜规则”。更有甚者,有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相关项目时,不尽职调查不说,仅仅只在招股说明书上签下大名,居然也能将数十万元装进腰包。试问,如此不负责任的保荐代表人,怎能让其继续混迹于保荐队伍中?

  另一方面,虽然新股都以市场化发行的面貌出现,但“三高”发行却非常突出。由于保荐费用与新股融资额紧密挂钩,有的甚至更与超募金额挂钩,在利益驱使下,某种意义上,与其说新股发行价格是由询价机构“询”出来的,倒不如说是由保荐机构估值“估”出来的更为准确。特别是对于中小盘个股而言,保荐机构所谓的《价值投资分析报告》,某些时候甚至能够决定新股的发行价格。

  不仅如此,像华泰证券原保荐代表人安雪梅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立案调查、国信证券投行部经理李绍武案等,无疑让市场“见识”了券商投行人员的另一面,而此前频频曝光的“直投+保荐”问题、券商突击入股问题等,又进一步暴露了相关券商唯利是图的本性。

  笔者以为,监管部门每年定期举办类似的培训班是非常必要的,但仅仅依靠“培训”,显然还无法约束保荐行业相关机构与人员的利益冲动。对于保荐整风,进一步规范与重拳出击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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