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分红水平需制度建设作保障

曹中铭 原创 | 2011-11-15 07:55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中国证监会新任掌门人“第一把火”已经烧起来了。在日前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其中涉及的上市公司回报问题、新股发行体制问题、市场扩容问题以及市场诚信问题等,可谓处处都击中了“要害”。

  实际上,在四大热点问题中,上市公司的分红问题显然更吸引投资者的眼球。由于错误的定位,A股市场“重筹资轻回报”的弊端一直深受质疑与诟病。诞生20余年的A股市场,股民的回报没有保障,但因为门槛的降低,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反而有了保障,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客观地说,监管部门在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以及回报投资者上,还是作出了努力的,数据已经说明了一切。有统计资料显示,从2008年到2010年,无论是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占比比例,还是分红总额与平均每股分红值等方面都呈现出上升的态势。但投资者为何仍然对上市公司的回报不满意呢?其一是每年扮演“铁公鸡”角色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其二即是回报水平不高。

  在监管部门将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之后,上市公司分红的积极性明显“被提升”。尽管如此,这一制度本身同样存在着缺陷。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满足再融资的需要,往往采取突击分红的策略,甚至于还出现为了达到再融资的资格,将当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全部用来分红并且还将“老本”吃掉的现象,这些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功利性很强。而那些没有再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或者是再融资已实施的公司,则开始变得一毛不拔。如此,投资者的回报就没有任何的保障。

  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回报,此次监管部门欲从四方面采取措施。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要求首发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从广西绿城、千禧之星等五家欲上会企业的预披露申报稿上看,这一点得到了体现。即使如此,问题亦随之而来。因为在红利分配的政策确定后,如果上市公司遭遇经营环境或经营状况的变化,其同样可以调整分红政策,而只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即可。既然存在这个“后门”,上市公司大可以找各种理由为不分红进行搪塞。

  笔者以为,要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真正积极起来,提升回报股东的水平,就必须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进行完善。如此,“强制分红”才会变成常态。事实上,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也好,还是在首发招股说明书上明确红利分配政策也好,都无法发挥出“强制”的威力。个人认为,只有将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其此前的分红额进行挂钩,规定此前累计分红额必须达到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比如50%甚至更高,后续再融资均以此类推),其才有再融资的资格,如此才能产生最佳的“强制”效果,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的回报水平。

  退一步讲,上市公司在首发融资之后,如果无法回报其股东,这样的企业上市只能是“圈钱”,在市场资源第一次错配之后,就不能再允许出现第二次错配情况的发生。而对于那些能够持续回报股东的上市公司,市场也有责任为其后续的再融资行为提供支持,因为这样的上市公司能上演“鸡生蛋,蛋孵鸡,鸡再生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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