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证券市场的“监管风暴”

董少鹏 原创 | 2011-12-14 06:43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12月13日,上证综指暴跌达1.87%,而自11月21日证监会宣布推出六大措施以来,上证综指已累计下跌7%。有人认为, 是欧盟未能推出遏制债务危机的有效举措,从而对全球股市形成打压、拖累了A股;也有人认为,是国内“监管风暴”压制了A股走势。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监管措施与股指涨跌的关系呢?

  11月21日证监会公布的六大措施是:推进债市制度规范及监管审核统一,逐步改变高市盈率发行股票局面,完善退市制度遏制“壳资源”炒作,启动创业板非公开发债工作,继续严打内幕交易,在国务院部署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这六条再加上11月9日提出的强化上市公司分红举措,被称为一揽子治市“新政”。

  从现实看,有的举措可以短期见效,比如IPO定价、清理交易场所等;有的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够见效,比如分红、退市等;还有的是长期工作,比如打击内幕交易。由于处理违法违规案件容易引起关注,一旦相对集中公布,就会产生强烈的感官冲击力。近期公布的相关案件中,有信息披露违规的,有操纵股票价格的,有违规提供咨询的,有保荐人不诚信执业的,有重组委委员违规买股的。这些案例几乎涵盖了证券市场的所有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于是媒体上出现了所谓“监管风暴”的提法。不过笔者认为,从监管者来说,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而不是一时的“风暴席卷”。

  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12月12日说明了证监会2011年的办案情况,即查案62起,立案92起。而2006年至2010年,共立案454起,完成案件调查436起,移送公安机关95起,对160个机构和1014个个人做出行政处罚。2010年还查办了国内第一例注册会计师在限制期内违规交易股票案,5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违规咨询案,天山纺织重组方高管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中山公用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和原总经理郑旭龄涉嫌泄露内幕信息案,南京原经委主任刘宝春及其妻陈巧玲涉嫌高淳陶瓷内幕交易案等。从数量上可以看出,监管者查处案件、做出处罚,是一以贯之的行动。

  审视2011年末的监管动向,我们可以追溯到2010年11月18日,当时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证监会等明确提出打击内幕交易要保持高压态势。从目前公布的案件也可以看出,有的在2009年就开始立案调查了。查处案件毕竟需要一个过程,调查、取证等都需要时间。当然,此次集中公布案件处理情况,反映出证监会新任领导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视。但总体上,应把案件处理看作《意见》颁布之后的一个“持续进程”。

  郭树清主席12月3日在深圳表示对内幕交易“零容忍”,是指发现线索就必须查处,取得证据就要依法处罚。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查出违法违规案件仍然存在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结案难。一方面存在“四难”,另一方面要克服“四难”,持续不断地打击内幕交易——这正是打击内幕交易等股市违法违规行为的真实现状。所以,不是说今天集中整肃一下,过两天又放松;也不是说,过去没有整肃,只有今天才整肃。正常的监管应是“进行时”,而不是一波一波的“风暴”。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与诚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双管齐下。诚信是资本市场最基本的基石;如果诚信基础没有,也无从执法。现在我们整肃市场纪律,就是让有关的各方都要从诚信的角度来考察自己的行为;在此基础之上才是执法的展开。事实上,证监会负责人也是把诚信建设与整个市场的规范化一起来考虑的,11月9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谈上市公司分红等四大热点问题时,第四个问题就是针对诚信建设的。12月3日,郭树清再次讲到诚信建设,并表示证监会要带头讲诚信。

  从各个市场参与者来讲,都要首先从我做起,上市公司要充分披露信息;证券机构要诚信执业。投资者也要减少跟风,要认真想一想,这家上市公司究竟有没有价值,它披露的信息有没有瑕疵,媒体的报道和解读有没有漏洞,这是一个成熟和健康的投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市场各方都对自己负责,买者自负,卖者也要自负,中介机构更要自负。总之,既要依法治市,又要以德治市,二者不可分开。

个人简介
经济日报集团证券日报副总编辑。曾任人民日报社所属国际金融报社常务副总编辑。为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中文台特聘专家。2001年前,先后在上海证券报社、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任职。担任上海证券报北京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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