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专业化迫在眉睫

王稳 原创 | 2011-04-14 11:55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谁也无法否认过去30年间中国保险业的快速成长和成长带来的巨大成果:1985年以来,中国保费收入复合增长29%;截至2010年末,实现保费收入1.4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超过了5万亿元,全年保险行业赔付金额达到3200亿元,其中财产险理赔金额为1756亿元,人身险理赔金额为1444亿元,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

  辉煌成绩的背后,保险业同样潜藏着不可忽视的隐患,长期快速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正在逐步显现:经营数据不真实,虚假列支中介代理手续费和营业费用问题较为普遍,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和虚假赔案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集资、保险欺诈和商业贿赂等保险领域的案件时有发生,保险业整体的社会形象与保险业本身应有的社会地位,存在着较大差距,“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的民间说法,似乎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

  保险业发展之所以面临上述困境,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年来保险业的发展模式一直没有大的改变,主要表现在财险行业“大而全”、“小而全”的业务模式和寿险业营销员制度方面。

  在财产险市场中,从产品设计、投资运用到承保、定损等环节,均由保险公司一家承担,这种现象在车险领域尤为突出。几乎所有的财产险公司都以车险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且车险保费占据公司保费收入来源的70%以上。这种“全链条式”的经营模式使得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精力来保证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而是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产品销售、定损理赔等非核心业务环节,既分散了企业的资源,又增加了业务成本,并且业务结构的相对单一,往往导致管理失控等问题的发生,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带来隐患。

  再看寿险业,营销员制度先天存在的缺陷,是我国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另一个突出矛盾。自1992年引入中国以来,营销员制度为我国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寿险产品以前所未有的推广力度向公众普及,极大推动了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速度。

  但是,这种移植于国外的保险销售模式,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逐渐显示出不可避免的弊端和局限性:由于营销员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只是一种简单的代理销售关系,因此,保险公司对其管理较为松散,对其展业行为的约束不够到位;然而,营销员是打着保险公司的招牌开展业务,利用的是保险公司的信用和品牌,一旦出现违规行为,损害的是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心和信任感,影响的是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这就是保险营销员制度的第一个困境:保险公司的信誉被“不可控”的营销员所影响。

  营销员制度面临的第二个困境,是保险公司明明知道营销员制度的弊端,却难以从中自拔。当前保险业对营销员制度的依赖虽然有所减少,但是营销员贡献的保费收入仍然占据了行业总保费收入的四成左右,这就使得保险公司一方面受累于营销员制度带来的各种问题,同时还得继续大力招募发展营销员。

  保险业之所以面临这些问题,关键在于近20多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式形成了一种所谓的“超稳定结构”。

  财产险靠车险打天下,寿险靠营销员冲保费,这种模式一直延续了这么多年,导致整个保险业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深度不够,进而阻碍了全行业效率的提升。大力推进保险专业化,已经迫在眉睫。

  根据斯密的分工理论,专业化经营能够提升市场微观主体的经营效率,而专业化基础上的合作,能够提升整个社会的效率,我国保险业的专业化分工程度较低,必然会影响行业效率的提升,保险专业化建设,具有现实的紧迫性。

  在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中,各市场主体是根据产业链条的专业化来进行分工合作的。就保险业的产业链条来说,包括产品设计、保险销售、原保险承保、分保、防灾防损、定损理赔、资金运用等环节,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应该是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产品设计、资金运用、防灾防损等环节,而其他中介机构承担产品销售、再保险、定损理赔等环节,这样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规模经济。

  从国外市场的发展来看,专业化经营一直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策略。就保险销售来说,美国的保险销售主要是由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承担,这两大渠道占据了财险市场的2/3和寿险市场的1/3,英国的保险销售渠道是保险经纪人占主导地位,占据了英国财险业务的60%以上、个人寿险业务的1/3以上、养老金业务的80%以上的份额,包括香港、台湾等地区的保险市场也是以专业销售渠道为主,专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国际保险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国外学者的研究发现,保险市场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现象,造成了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不信任,而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特点则对消费者的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

  可想而知,大量的行政事务、讨价还价等,都耗费了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增加了交易成本,随之,专业化的保险中介机构,凭借在信息搜集与处理、业务网络规模、专业化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价值。因此,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均选择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中已经涌现出一批专业化机构,如泛华、华康为代表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以长安、长城为代表的保险经纪公司,以紫金为代表的专业保险销售公司等,这预示着保险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也是推动保险业发展模式改变的重要力量。对于这些新兴的专业化机构,监管机构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应该出台政策为整个保险业的专业化发展模式提供新思路:积极推进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形成合理的分工,发挥保险中介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保险行业内部的专业化改革;提升保险中介行业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鼓励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车商成立专业的代理公司,大力发展专业保险销售公司,提高中介行业的专业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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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心理学博士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组织部部长、保险学院院长、教授,中国保险学会第六届理事,第七届常务理事,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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