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再次拷问现行发审机制

曹中铭 原创 | 2011-04-26 08:47 | 收藏 | 投票

        本周一绿大地一复牌,股价便被牢牢地封死跌停,其带给投资者的又是一片惨“绿”。类似现象在去年年底同样出现过,那次是因为绿大地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何学葵的股份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按照去年12月21日的收盘价测算,绿大地股价最大跌幅已超过50%。

        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于3月17日被逮捕。而按照司法部门的办案原则,若非已掌握确凿的证据,定然不会采取逮捕的措施。因此,绿大地在闯关IPO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事实上,自2007年底挂牌以来,绿大地历经三任财务总监、三次更换审计事务所;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间曾五度反复变更业绩预报、快报;加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何学葵持有的股份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等事实,早已说明这是一家“问题公司”。

        2006年11月,绿大地曾首度过会审核,但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从董事长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情形看,绿大地最终能够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显然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否则,就不能得出合理的解释。

        问题在于,面对这样一家问题公司,当初的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如何进行保荐的?保荐机构与保代是否真正做到了恪尽职守与勤勉尽责?而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作为最后的把关者,又是如何进行把关的?

        A股短暂的历史中,通过隐瞒真相、粉饰业绩造假上市的并不罕见,至于上市后实施财务造假的则更多。当年的大庆联谊虽然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该事件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大庆联谊、蓝田股份以及后来的东方电子等,造就了A股市场一面又一面的“旗帜”,尽管背后的话题太沉重。

        无论是此前立立电子、苏州恒久的上市只差“临门一脚”,还是此次曝光的绿大地事件,无疑都拷问着现行的新股发审机制。为什么在大庆联谊之后,仍然还有类似事件的鱼贯而出?为什么保荐制在某些时候会形同虚设?

        在资本市场中,参与方逐利并没有错。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位居中介,就应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角色,不仅要维护发行人与自身的利益,更要维护中小投资者以及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这样的中介机构才能算是合格的,否则一切免谈。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以保荐机构为例。新股发行制度历经两次改革后,新股普遍出现的“三高”发行表明,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穿一条“裤子”,利益的天平始终向自己与发行人方面倾斜。

        绿大地董事长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再次证明现行发审机制存在“裂口”,也成为投机者进行渔利的工具。对于欺诈与造假上市的公司,仅仅采取谴责、罚款、对相关人员实施市场禁入等措施,是无法挡住后来者的。只有对造假上市者采取强制退市的措施,撤销相关中介机构的资格,才是规范市场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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