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保障房不是官商的“唐僧肉”

罗竖一 原创 | 2011-05-23 16:10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正如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于2011年3月3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所讲:“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为了保障和改善中低收入者的民生问题,国家近年来十分重视保障房建设。即国家推出保障房这一“唐僧肉”,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者的民生问题。

  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指出,2011年要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另外,国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将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

  然而,就在全国中低收入者翘首以盼的时候,全国不少地方出现了官商与中低收入者抢食保障房这一“唐僧肉”的恶劣现象。

  据2011年5月23日新华网报道,近期许多地方被曝存在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牟利”等分配乱象。譬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不仅人数大涨,而且处罚名单还再现了身家百万元的“富豪”。在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这些“团购者”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在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其实,此类官商参与抢食“唐僧肉”的恶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国家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另据新华网消息,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都面临难题,分配机制建设步伐缓慢。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保障房分配亟待“治乱”,公正、公平地切分“蛋糕”,不仅关系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更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记者的上述调查发现及有关专家意见,可谓一语中的。然官商为何会抢食保障房这一“唐僧肉”,而往往能成功呢?尽管可以列举出一大堆的理由,但就根本而言主要有四点原因:其一、拥有保障房的经济投入远比购买商品房的少;其二、官商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而普通民众往往处于难以与之相抗衡的弱势地位;其三、缺乏应有的监督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而导致权钱交易猖獗;其四、部分官商惟利是图而道德品质低下。

  社会不同群体的地位问题,以及道德品质等问题,非一朝一夕所能彻底改观。就操作的现实性来讲,建立并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是遏制,甚至彻底消除官商参与抢食保障房这一“唐僧肉”之恶行的重要前提。譬如在有关监督管理机制中可以引入这样的条款:凡领导干部违规拥有保障房者,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公职,终生不得录用,限期退出保障房,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而所交款项一律不予退还;凡从商者违规拥有保障房者,一经查实,限期退出保障房,而所交款项一律不予退还,并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查办有关责任人。

  综上所述,一般而言,保障房不是官商的“唐僧肉”,而其一旦违规拥有保障房,则严惩不贷。如此,中国中低收入者的包括住房等在内的相关民生问题定会逐步有所保障,并进而加以改善和不断提高其生活品质,且强化中国房价的调控效果。(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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