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对象让八菱科技发行失败

董登新 原创 | 2011-06-08 12:40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询价对象让八菱科技发行失败

——“买者自负”对询价对象和普通投资者同样有效

(庆祝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两周年)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自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以来,总有一种噪声挥之不去,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逻辑:询价对象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帮凶,他们是推高新股发行定价的罪魁祸首。对此,笔者一直半信半疑,实在不敢苟同,难道说询价对象都是白痴,全是傻子?“买者自负”对他们真的不起任何作用?难道他们的钱就不是真金白银?

  但总有人立场坚定地认定,询价对象原本就不是好人,他们为了拿到更多的新股配售筹码,不惜一切代价高价抢购网下配售!如此低级思维,如此混账逻辑,不知他们是如何自圆其说的。

  还有一种更为搞笑的人认为,询价对象与发行人和承销商原本就是一伙的,询价对象为了换取某种利益和好处,故意抬高新股发行价格。这种观点更是捕风捉影、无事生非。试问:发行人和承销商究竟能给询价对象何种好处?难道是将发行人的募资偷偷馈赠一些给询价对象?

  实际上,在对上述噪声质疑的同时,笔者也在质疑自己:A股询价对象难道真是白痴?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怎样理解已经发生在眼前的一些活生生的现实呢?比方,庞大集团上市首日收盘价不足35元,而询价对象却硬生生地将其发行价推高至45元!究竟这是谁的过错?难道这些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真的“犯傻”?不过,笔者认为“犯傻”不要紧,但切莫是“范进”。如果说是估值失误,则可能是“犯傻”!如果说是想帮承销商抬高发行价,则可能真的就是“范进”了。

  另一个同样不可思议的案例是:双星新材的询价对象——新华人寿旗下的新华资产管理公司,它一家几乎独揽了双星新材网下配售的全部筹码,而且给出了55元的成交价格,结果网上申购者用脚投票,中签率高达65%,差点“回拨”网下再配售。上市首日破发,三个交易日已跌至45元。不知新华人寿作何想法?究竟是归咎于估值失误?还是又成为了“范进”之流?

  其实,上述两个例子只是大家过去经常看到的一种情形,下面两个截然不同的案例则是另一种情形,它可能是大家过去所见不多的,但肯定是将来一定会更常见的现象!

  案例之一:万安科技的保荐承销商——国信证券认定其合理价值区间为24.7——28.3元/股,对应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0年平均市盈率27.84倍。然而,询价对象对此说“不”,并用脚投票,结果万安科技发行价最终被迫降至15.6元,对应发行市盈率仅为17.93倍,创下自2004年6月中小板开市以来的最低发行市盈率,为此,网上投资者积极而热烈地响应,网上申购中签率在弱市中居然能低至0.88%。这一案例足以证明询价对象不是白痴,普通投资者也不是傻子。只有那些同情投资者被新股破发所套的人,才是真正的白痴和傻子!

  案例之二:八菱科技成为A股首家发行失败公司。4月11日“过会”成功的八菱科技6月7日宣布终止发行。该公司表示,由于在路演推介过程中,询价机构不足20家,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2条中关于“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规定,被逼终止发行。八菱科技网下无人配售,再次表明询价对象不是白痴,他们并非饥不择食,什么筹码都抢,当然,这也证明那些认定询价对象是白痴的人,才是真正的白痴。其实,八菱科技中止发行的原因,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发行人与承销商路演推销力度不够;二是发行人和承销商自我估值报价过高。

  事实上,在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之后,证监会不再行政干预新股发行定价和新股发行节奏。即便在弱市中,证监会也决不会再退回到“暂停IPO”的老路上去,很显然,个别人希望证监会出面干预新股发行节奏的想法,是天真而不切实际的。在任何牛熊行市中,市场化的力量——也就是投资者和发行人,他们共同决定着新股定价高低和新股扩容速度,证监会无权行政干预。因此,在弱市中,避免发行失败的对策只有两个,要么发行人主动推迟发行计划,要么发行人主动降低发行价格,除此别无他法。

  最终结论:发行失败是对发行人与承销商在新股定价环节构建的一种强有力的市场约束机制;新股上市首日破发则是询价对象和普通投资者实现“买者自负”的生动体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里,我要大声痴呼:请那些拿“新股破发”说事、名为同情投资者、实为反对市场化改革的人,多多反思自省!究竟谁是傻子?请这些人不要信口开河、侮辱我们投资者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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