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十大认知误区及对策探析

李保华 原创 | 2011-08-23 22:22 | 收藏 | 投票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居民收入不断增长、通货膨胀率的日益高涨、投保人对保险认知度的日益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商业养老保险因其具有较高的保障水平、强制储蓄、保费豁免、投资收益稳健等产品的独特优势,迅速受到广大投保者的青睐和认可。养老保险产品在个人养老规划中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日渐显现,但现阶段部分人群在投保养老保险规划特别是在购买养老保险时候存在一定的误区,笔者试图就人们对养老保险的常见误区做一简单归类和解析,目的在于引起大家对养老保险产品的正确认识和选择,正确配置养老保险产品。
误区一,我有社保,不需要商业养老保险。
   由于目前构成我国养老金的三大支柱包括:社会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我们的养老问题,由社会、企业和个人来共同应对。社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由雇主或由雇主与员工共同支付的职业退休金;而个人养老金就依靠我们的个人储蓄、投资理财,以及商业养老保险。    由于在短时间内绝大部分人还不能从企业年金中受惠,社保的保障水平又相对较低,因此,退休后能否过上较为宽裕闲适的老年生活,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认为,拥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就足够了。其实严格来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特别是对于那些在退休前享受较高薪资和生活品质的人群而言,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社保的退休金只是保障老年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只能满足养老需求的60%左右,这时就需要商业养老保险提供剩下的40%左右的需求。
国务院前任朱镕基总理一语中的:“社保只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实际上我们是包不起的”。可见,养老保险不是唯一养老途径,但保险以合同的形式受法律约束,确保了我们的有生之年,每年或者每月,一定会有一笔钱,象打开自来水龙头的水,源源不断。不受金融海啸影响,不怕房子跌价,不怕股市波动。
简言之,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险方面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无法充分满足人们到年老时维持一定的生活标准保障的要求,远远达不到满足我们未来养老品质生活的需要,人们为了在年老退休后仍能维持相当的生活水平,必须在工作期间将收入中越来越多的部分投入到长期储蓄或者养老保险中。因此笔者建议目前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早用商业养老保险补充社保养老缺口,以其使我们在年老时保持一个尊严和体面的晚年生活显得刻不容缓。
误区二,年领取金额越多越划算。
不少投保人在投保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之前,盲目的认为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投保相同的保险金额时,将年领取金额的多少作为选择养老保险产品的依据。
即年领取金额越多越划算,其实,有的年金保险产品每年领取年金额较少,但满期返还较多,此类产品身故保障功能较强,养老功能不明显;而侧重于养老功能的年金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一般保障极低或没有身故保障功能,这种产品通常都设有保证领取年限,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不少养老险承诺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年限,一般保证领取期越长越有吸引力。
可见,年领取保险金额只是选择养老保险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考量依据,关键在于根据自身保障、自身经济实力和需求选择为好。如果侧重自身保障,经济实力较好,最好选择保障功能强、满期返还多的养老保险产品为宜;反之,如果自身保险保障比较全面或者经济比较拮据,建议选择年领取保险金额较多,养老功能较明显的养老保险产品。
误区三,领取越早越划算。 
选择年金保险产品,应关注产品的领取时间,通常情况下,年金产品设定在某一年龄,如50岁、55岁、60岁才能领取,也有一些即期型产品,如中国人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在保单生效的同时即可领取首年年金。如果需要通过年金保险为未来养老提供保障,可选择一定年龄后领取,如60岁开始领取,对于有近期现金需求的人,则可选择即缴即领型。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一般分为累计期间和给付期间,累计期间是从保险合同生效、投保人开始支付保险费到保险公司开始支付年金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同保险产品的累计期间各不相同,通常在退休年龄之前,比如60岁,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在年金保险产品的累计期间死亡或者领取年金,保险公司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国保监会规定了包括年金保险产品在内的所有长期寿险产品必须提供最低标准的现金价值,因此,保险公司在累积期需承担身故保险责任一般不低于保单约定的现金价值。
保险产品要有足够的资金增值时间,才能保证未来的收益。即交即领型的产品因为缺乏资金积累时间,产品现金价值较低,通常很长时间才返本。而在领取时,专家并不建议被保险人采取当年缴费当年领取的方式。对于不必使用生存金的被保险人来说,如果生存金当年不领取,保险公司会累计生息,以复利方式滚存下去,等到养老需要这笔资金时会颇为可观。
误区四,养老保险可以解决一切养老问题。
  部分投保者认为,只要我投保了商业养老保险以后,就可以实现老有所养,万事大吉了,其实这也是现在许多投保商业养老保险人群的对保险了解不足导致的一个认知误区,从广义、大视野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的概念比较宽泛,由于老年生活的最大风险不是死亡风险,而是由于活得太久或健康状况不好而导致养老生活资金不足的风险,所以所有为退休生活提供财务准备的保险产品及非保险产品的计划都称之为养老保险。比如为了养老进行的储蓄、基金投资、购房等一切投资行为都包含在养老保险的大概念之中。
可见,商业养老保险只是构建个人养老规划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或者金融投资工具而已,从一定的角度来看,养老其实并不能算是一种风险,因此购买养老险时除搭配一定的意外、大病保险之外,最好辅至于储蓄、基金、黄金、房产等其他金融投资工具,多措并举才能实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的良好愿望。
误区五,缴费期限越长越合算。
对于缴费期限,专家建议,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由于短期期缴,可令分红账户基数更大,因此短期期缴收益实际上比长期期缴收益更大。
养老保险产品缴费期限也有许多种选择。一般需交纳一段时间的保费,从5年到15年、20年不等,然后在双方约定的领取日开始领取养老金。 保费缴纳期限越短越便宜:也是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利率的问题,跟住房贷款有点相似,保费越早缴纳,越早开始增值。一次性交清保费要比分期偿付的现值总额要低;期限短的分期偿付要比期限长的分期偿付现值总额低。如果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要尽量缩短缴纳保费的期限。
误区六,投保险种最好选择分红险。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可以作为养老金积累的险种大致分为四类: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型寿险。这四类产品相对而言,传统型和分红型养老回报额度较为确切,投入较少,适合一般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由于投入较高,适合投资意识较强、高收入的人群。现在市场上最畅销的是分红型年金险,产品具有保本+保息+收益分红的特点,可以有效地抵制通胀率。
     可见,选择什么类型的保险,您需要找一位专业代理人,通过沟通,让代理人根据您自身的特点为您设计保障计划,毕竟买保险还是要量力而行、量体裁衣的,适合别人的不一定适合您,险种无所谓好坏,只在于适合自己而已。
误区七,养老保险是自己的事情。
保险学原理告诉我们,保险最主要的功能在于保障,所以,从保险需求出发,投保顺序应该是先满足基本的保障,如意外,医疗等,再考虑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解决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而意外,医疗险是解决眼前的事情。换句话说,就是在进行自己的商业养老保险规划之前,需要对自身和家庭所有成员面临的人身风险进行保险覆盖和保全,之后再规划自己的养老保险问题;
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不但需要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还要考虑孩子的问题,这就是投保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所谓下一代投保原则,就是消费者在给自己投保年金保险的同时,给下一代购买一份两全保险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子女年龄小,所缴保费也会便宜很多,这样可以抵御子女遇到问题需要大笔经济支出所带来的风险。然后再为自己购买一份意外及大病保险,以抵御突发风险。
 误区八,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注重投资收益。
   事实上,相对于基金、黄金、房地产等其他金融投资工具而言,商业养老保险的长期收益率也许并不占优势,但为何仍然要选择这一渠道作为个人养老理财的一部分呢?这是因为养老计划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有一定强制性原则,与一般资金投资追求收益较大化原则有别,而保险恰恰有一个强制储蓄的特点,对于平常消费倾向明显、储蓄率低、投资习惯较差的人群而言,购买商业养老险显得更为稳当,更有效力。同时,对于家族成员有长寿倾向的人群而言,选择养老保险就能“活得越久,领得越多”,这是其它理财方式无法提供的。
在投保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首先应考虑保障需求缺口的大小,即退休后的财务费用减去已有的退休保障。其次要考虑缴费方式,养老保险的保费比较昂贵,投保人应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适合的缴纳方式,以免缴费太多增加负担。
养老保险是较有保证的投资,可降低退休规划的不确定性,但报酬率偏低是它最大的缺点,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才能满足退休的需求。解决之道是,将退休后的需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生活支出,第二部分是保证生活质量的支出。基本生活支出是必须保证的,需要能保证给付的养老保险等来满足。除此之外,风险承受力较高的人可以选择股票或基金等高报酬率、高风险的投资工具,使自己退休后仍能保持较高的生活质量。
误区九,投保养老保险越多越好。
一个人需要多少钱养老?一般而言,60岁退休,假设活到85岁,这25年间的生活成本就是养老所需的基本费用。如退休后每年的生活成本是3万元,那么就需要75万元来解决养老问题(如考虑通货膨胀因素,还要再多些)。在确定购买多少养老险时,可考虑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互补性。
虽然说,从理论上说,养老险越多越好,但养老险保费比较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支撑。因此,选择养老险的关键就是量入为出。
对于白领来说,保费支出占其年收入的10%20%较为合理,商业养老金占养老保障的两至四成为宜。依靠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投资收益作为补充;中低收入家庭,可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在购买养老保险时,要考虑4个因素:投保年龄、家庭收支、家族寿命、通货膨胀。通常,养老规划制定得早,负担相对较轻。
如果家族有长寿史,可考虑领取时间比较长的终身养老险,如果家族无长寿史,无法生存至该养老险精算所依据的寿命,可能会“亏本”,就选择定期养老险。
如果考虑抵御通货膨胀因素,则应选择有增值功能的养老险。总之,各类养老保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购买时可考虑相互组合,取长补短。
误区十,投保年龄和保险费率无关。
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并不把寿命增长与养老保险保费价格挂钩。其实,随着新生命表的推出,养老保险的价格也逐渐上涨。
2009年寿险公司实施新的生命周期表,由于新生命表的平均寿命比原生命表提高了约3.14.8岁,因此,新生命表出台对寿险产品的直接影响是纯保障类产品会降价,纯年金类产品会涨价。
寿险生命表是计算死亡率的依据,在新生命表中,人的寿命延长了。例如,养老金业务表显示,男性平均寿命为79.7岁,较旧生命表提高了4.8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3.7岁,较旧生命表提高了4.7岁。
虽然保监会制定的寿险新生命表不再强制寿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统一使用,但人的寿命延长了,意味着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类产品在保单进入给付期之后,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年金的时间更长了,支付的金额也更多了。
因此,不论定价依照保监会的生命表还是寿险公司自己的生命表,都会对养老保险产品的价格构成上涨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养老保险产品价格上涨是长期趋势,但短期内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是否涨价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决定。但一个不可置疑的事实是,今后各家寿险公司可以根据产品、地域、受保人群、核保技术的不同,或市场策略的需要,以其在保险人和投保人认可的范围内对养老保险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当然,利润最大化是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调整最需要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之一。
概而言之,投保商业保险需要笔者建议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投保思路:
一是基于通货膨胀、利率上调、生命周期的转换、收入水平的变化等因素的考虑,养老险不必一步到位;但也不宜等待旁观,新生命表的出台,意味着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率会向上调整,而且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有及早投保养老保险无疑是正确的家庭理财选择。
二是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养老保险主要是为退休后的日常开支用,对于老年人来说,医疗保健费用才是真正的大风险开销。我国目前的医保体系是“保而不包”,因此在进行投保养老保险时,最好同时安排好医疗保障,这样,养老规划才显得全面,在未来真正意义的实现它的价值。
三是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投保人应选择有增值功能的养老险;
四是投保商业养老保险要因人而异。
家族有长寿史、被保险人身体比较健康等这些因素下,被保险人可考虑买时间比较长的终身养老险,;而若被保险人的家族无长寿史或者被保险人身体不够健康,在这样情况下可选择购买定期养老险或保证领取型养老险。
当然,现在比较时髦和流行的“三定”养老保险投保法,即定额,确定自己大概需要投保多少的商业养老保险,进而选择合适的险种;定型就是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产品;定式就是确定领取年龄、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年限。对拟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客户来说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个人简介
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本科学历,中国寿险管理师,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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