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业主“嫁险于保”

李保华 原创 | 2011-09-10 00:22 | 收藏 | 投票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就业压力的日益严峻等因素的存在,现阶段国人的就业渠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自主择业、创业人员日益增多,私营业主也成为现阶段社会创富群体的一个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一个独立群体。但客观上讲,私营业主也是当今社会中创业最为艰辛、收入最不稳定、生活最无规律的的社会群体之一。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私营业主受传统观念的制约和对商业保险认知存在一定的偏颇,部分私营业主往往舍得花成千上万吃一顿饭,却吝于购买保险,不仅不懂得如何利用保险规避自己的风险,有些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笔者以为,面对创业期的私营业主,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易发性,私营业主如何在平常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学会驾驭风险,充分利用商业保险转嫁自身的经营风险,就成为私营业主不得不关注的问题。笔者建议,私营业在积极参与社会保险以外,更主要的途径在于主动投保商业保险抵御一下三个方面的风险防御和转嫁工作:

  一、投保企业保险规避经营风险。

  企业保险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需要的包括各种责任险、财产险、老板和职工的个人寿险以及企业应急资金账户等在内的一揽子的保险规划。

  一次始料未及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就足以击跨创业企业。但如果他们购买了企业财产保险或公众责任险,对于因火灾、台风、风暴、雷电等自然灾害或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承保财产损失,则可在购买企业财产保险的范围内获得赔偿。这类保险产品在各大财产保险公司都有销售。

  而餐馆、酒店、超市、商场、物业管理等服务类行业,容易发生大小事故,造成顾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购买一份公众责任险以转嫁此类赔偿责任,将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免除后顾之忧,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随着监管部门对责任险市场发展的重视,目前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就责任险产品进行了细分化,企业主在购买时可根据自己的行业性质“对号入座”。

  企业保险的承保范围涵盖企业财产损失、因盗窃及抢劫造成的财产损失、租金损失、现金损失、公众责任及人身意外等多种领域。一份全面的企业保单对中小私营企业来说,能起到分担风险、提供经济补偿、稳定人心、贷款应急等作用。私营业主不妨依据自己的行业特征、自身规模及保障需求来选择具体的保险项目,灵活组合购买。

  目前数家保险公司推出了专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综合性保险,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这些险种针对性较强,都是中小企业规避风险的必要保障,适合财产额较低的小企业购买。

  二、投保人身保险规避人生风险。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主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一般社保不包含意外伤害保险,所以建议对雇佣的员工可以投保团体意外保险,原因在于团体意外保险相比较员工个人投保意外保险保费比较低廉,目前在各家寿险公司都可以购买。

  二是针对企业主本身的保险,主要有:

  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私营业主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大部分时间在外奔波,而且,拥有较多的财富,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往往面临更多意外的风险。因此,建议私营业主首先要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大特色就是保费低廉,这类保险对于私营业主来说,既经济实惠又能起到明显的保障作用。购买高额的低保费、高保障的意外伤害险再合适不过。对于那些属于创业初期经常需要在外奔波的老板,还应该增加意外险的投保额度,以50万元以上为宜。

  2. 重大疾病保险。私营业主一是工作比较忙,操心的事多;二是应酬多,经常在外奔波;三是面临的风险大,心理压力大。长年的超负荷工作使他们很容易处于亚健康状态,一旦身体垮了,给家庭、企业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赔付,与实际治疗费用无关,可以减轻医疗费用重担。至于住院医疗险,对于有社保的私营业主,建议购买给付型医疗保险(即按住院天数发补贴);没有社保的私营业主可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其先后顺序应为: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赔付)—重大疾病保险—收入津贴型保险—长期护理医疗保险。

  3. 两全保险。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私营业主都会将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混为一谈,这样风险非常大。私营业主只有为自己建立较高的风险保障,才能在商海中拼杀而无后顾之忧。购买两全保险既可到期领取可观的生存保险金,也可得到高额的风险保障。到期的生存金可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也可作为夫妻养老的费用。身故保险金不仅能规避抵债的风险,还能合理避税。

  三、投保终身寿险规避资产风险。

  谁都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够永续经营,但是谁又敢保证自己能打造一个百年老店?经营策略上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能让多年的苦心毁于一旦。十年、甚至几十年后的未来究竟会怎样?也就是说,一旦经营失败,创业者有可能倾家荡产。因此,企业更应通过购买保险转嫁风险,充分利用保险产品的资产传承的功能,来化解资产风险,帮助自己迅速从灾害中站起,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

  按照国际惯例,保险金属于受益人财产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被保险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拖欠税赋时,受益人可以享有保险金而不必偿还债务和税赋。财务安排要体现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这就需要对家庭财务有长期的规划,能将财产顺利地转移到家人身上。

  业内人士提醒创业者,因为大部分创业的企业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开办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是由创业者个人承担无限财产责任。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法律规定企业主不是以投资企业的财产为限,而是要用企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债务。据保险专家介绍,私营业主购买商业保险,除了凸现身价外,主要是为自己的财产作最大限度的保值和增值规划。因为除了保险固有的保障功能,以及投资型险种具备的投资功能,从个人投资理财角度讲,保险的避税功能也是富人们所青睐的——被保险人亡故后,其亲属所得的保险金不算遗产,这样可以规避将来可能开征的遗产税。

  (工行网站特约 作者:李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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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白银分行 2010-03-22)

个人简介
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本科学历,中国寿险管理师,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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