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不力是最大的责任

曹中铭 原创 | 2012-11-19 08:36 | 收藏 | 投票

        股市运行有自身的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境外市场、宏观经济、公司业绩、突发事件等,都会对股市走势产生影响,某些时候甚至是决定性的。尽管股谚云“宏观决定大势”,但制度建设、市场监管等仍然会波及到股市。因此,郭树清认为监管部门对股市下跌“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说法还是较为客观的。

        A股已连续三年“熊霸全球”,特别是今年,在股指不断创出新低的背景下,A股又不幸重回“1”时代。股市的极度低迷,不仅被曾爆发金融危机的美国股市,以及正遭受债务危机阴霾的欧洲股市远远地抛在后面,也与国内GDP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不相称。如此事实亦说明,A股表现不佳,问题其实还是出在内部。

        尽管监管部门一直都重视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但其中存在的缺陷却有目共睹。如2009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在“市场化发行”的大旗下,新股“三高”发行甚嚣尘上,一些新股发行的历史性纪录均在IPO新政实施后产生;再如今年已经“完善”的退市制度,对于那些通过欺诈造假上市的公司,现行退市制度竟然无能为力。但无论是“三高”发行,还是造假上市,无不打击着市场的信心,进而反映到股市的走势上。

        其实,监管部门对于股市下跌的责任,更多在表现在市场监管上。一是对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并没有进行正确的监管。上半年股指持续下挫的情形下,投资者亏损日益加剧,市场上亦发出了暂停新股发行的呼声,但监管部门却以“新股发行规模和节奏主要还是依靠市场供求机制进行自我调节”来回应。新股发行到底是谁“调节”的,这点早已不言自明,发审委审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批文等就是最好的证明。不仅新股发行已泛滥成灾,上市公司再融资同样来势凶猛。截至目前,新股发行融资额只占再融资额的32.93%已作出有力的回答。不顾投资者死活的“圈钱”行为,对股市下跌“功不可没”。

        二是对股市违规行为打击不力。成熟市场监管的一大特点即是严刑峻法,比如同样是保荐工作出现差错,我国香港市场今年曾开出史上最贵的罚单。因兆丰资本保荐洪良国际未履行保荐人的职责,香港证监会因此撤销了兆丰资本的牌照,禁止其再为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并罚款4200万港元。类似事件要是出现在A股,监管部门一般都是让保代成为“替罪羊”,向保荐机构出具警示函后结案了事,违规成本低由此可见一斑。而正是由于对违规行为打击不力,才导致更多违规者不惜铤而走险。

        三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严重不到位。在美国证券市场,其保护中小投资者就像护送盲人过马路与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受到重视,但A股市场的投资者根本没有享受到如此的待遇。相反,中小投资者常常成为待宰的羔羊,成为上市公司、大机构、大资金鱼肉的对象。而且,即使是其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会遭遇维权难的困境。正是由于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到位,造成整个市场信心的严重下降,继而影响到股市。因此,A股市场要想走出目前的泥潭,就要从制度建设的完善上做起,从严治市,特别是要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如此股市才会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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