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基金”先要播下道德的种子

皮海洲 原创 | 2012-03-20 07:05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据有关媒体报道,一种性质为“种子基金”的新基金正在向投资者逼近。有业内人士透露,这种设立发起式基金的初步方案目前已确定,具体细则尚在讨论中。经了解,发起式基金的募集规模达到5000万份即可成立,其中的1000万份由基金公司的股东、高管认购或基金公司以注册资本金认购,其余部分向公众募集。基金高管、股东或基金公司认购的份额锁定期为3年,3年期间不得发生变动。

  毫无疑问,“种子基金”是一个可以得到广大投资者高度认可的基金。“种子基金”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基金公司以及股东或高管持有基金份额,这就意味着“种子基金”将基金公司的利益或股东、高管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而这个问题,正是多年来投资者积极呼吁的一个问题。

  在目前的投资基金中,基民的利益与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金公司股东、高管的利益是完全脱离的。虽然基金公司打着为投资者理财之名,但实际上却是不对投资者负责的。哪怕基民损失惨重,但基金公司的管理费从不少拿一分,基金公司的高管们仍然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地拿着年薪。也正因为基金公司与基民的利益不一致,一些基金经理根本就不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放在眼里。如在新股询价过程中,投资基金总是报高价,抬高新股发行价格;高价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在投资过程中高进低出等,严重损害着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也正因如此,投资者强烈要求管理部门能够改革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将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投资基金的收益挂钩,把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种子基金”虽然没有从基金管理费的角度把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但却通过持有基金份额的方式让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这同样也是基民们梦寐以求的。可以断言,“种子基金”一旦发售,断然不会出现基金发行困难的局面。

  但“种子基金”的发行必须面对道德问题。虽然“种子基金”这种发起方式投资者普遍都能认同,但作为基金公司来说,如何处理好“种子基金”与“非种子基金”的关系问题,却是困扰“种子基金”能否顺利诞生的重要问题。从目前基金公司在对待现有投资基金(也即“非种子基金”)的一些做法来看,是难言忠于职守的,甚至是不道德的。目前市场上的这些“非种子基金”无非就是基金公司获得自身利益的一种工具而已。也正因如此,这又如何能保证“种子基金”推出后,基金公司能公平地对待“种子基金”与“非种子基金”呢?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种子基金”就完全有可能成为基金公司的“特保儿基金”,难保不把“非种子基金”的利益源源不断地向“种子基金”输送。

  所以要推出“种子基金”,首先就要基金公司种下道德的种子。让基金公司能够公平地对待“种子基金”与“非种子基金”。而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是一个利益关系问题。也即在“非种子基金”中也要将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捆绑起来。这就涉及到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即改革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把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投资基金的效益挂钩。不解决这个问题,“种子基金”就很难有道德的种子,那么,“种子基金”的推出就应缓行。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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