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

金玉成 原创 | 2012-03-24 16:45 | 收藏 | 投票

[前言]适逢证监会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已由创意演变成论文!属于重要原创,国内外尚未见报道。《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 主要是以每股收益和每股分红为重要依据,来计算并限制股票在一个年度内的最大涨跌区间,不是想涨多少就可以涨多少,想跌多少就可以跌多少。该制度实施后对于抑制中小盘“新股”、“亏损股”、“绩差股”的过度炒作将有显著作用,同时也可防范“绩优股”过度透支预期业绩,这将有助于引导中国股市更好地遵行价值投资理念和投资分红理念,促进股市长期稳健运行。

 

  2012年在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领导下,端正理念、拨乱反正、正本清源,通过一系列制度改革与创新,中国股市有望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在这个背景下,广大证券研究者以及投资者不妨一起来探讨《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

  一、为什么要增设《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

  为了控制股市过度波动和风险,中国股市的交易制度已经有了《每日涨跌停板制度》以及《临时停牌制度》等有关规定,但是中小盘新股仍然频繁出现过高发行价、过高开盘价、过高换手率等不合理现象,中小盘次新股、亏损股和绩差股往往借助题材与概念炒作就能出现连续多日涨停或跌停现象,造成股价短期就能翻倍或折半。这种连续爆炒和恶砸行为,造成股价过度波动,严重脱离了行业与公司基本面,过度反映预期业绩或风险,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出现了劣股驱逐良股的效应,造成了资本市场配置功能的紊乱。

  价值规律和公司发展理论告诉我们,一支上市公司股票的年度涨跌区间,应该有适度的约束!不可严重脱离行业与公司的基本面,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想跌多少就跌多少。回顾历史,股市的价格泡沫总是由一些恶意的控盘主力搞出来,却通常由行政管理层给戳破,演变成政策性风险,最后由广大投资者买单。

  为了促进中国股市长期稳健发展,防范股市短期过度波动的风险,进一步抑制中小盘新股、次新股、亏损股、绩差股等过度炒作行为,中国股市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还应有制度创新,譬如增设《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

  二、如何设计《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

  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是按年度规划和运行的,因此股票的定价及涨跌应该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指标有合理适度的对应关系,不能太离谱!不能过度反映预期收益或风险。

  如何设计出合理适度的年度涨跌停板制度,需要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尤其是广大投资者的意见。这里仅给出一种参考方案,即以股票年度每股收益和每股分红为重要依据来计算股票年度涨跌停板。

  1、新股

  (1)新股发行价应以每股净资产和行业市盈率为依据,一般宜定位于5元上下,上限为10元。

  (2)首日开盘价应以发行价为轴,涨跌10%为限;首日涨跌停板以开盘价为轴,涨跌5%为停板;次日以后每日涨跌停板应以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轴,涨跌10%为停板;

  (3)首年涨跌以发行价为轴,涨跌35%为停板;次年以后年度涨跌停板计算模型如下:

  股票本年涨停板价格=上年股票收盘价×1.1+上年每股收益×5+上年每股分红×10

  股票本年跌停板价格=上年股票收盘价×0.9-上年每股收益×5-上年每股分红×10

  例如:某股票上年收盘价10元,每股收益0.50元,每股分红0.10元,则该股票本年涨跌停板价格为:

  某股票本年涨停板价格=10×1.1+0.5×5+0.1×10=14.5(元)

  某股票本年跌停板价格=10×0.9-0.5×5-0.1×10= 5.5(元)

  2、非新股

  年度涨跌停板计算模型如下:

  股票本年涨停板价格=上年股票收盘价×1.1+上年每股收益×5+上年每股分红×10

  股票本年跌停板价格=上年股票收盘价×0.9-上年每股收益×5-上年每股分红×10

  例如:某股票上年收盘价20元,每股收益0.50元,每股分红0.10元,则该股票本年涨跌停板价格为:

  某股票年度涨停板价格=20×1.1+0.5×5+0.1×10=24.5(元)

  某股票年度涨停板价格=20×0.9-0.5×5-0.1×10=15.5(元)

  3、相关规定

  规定1:当每股收益≤ 0时,按0代入计算;不分红时每股分红按0代入计算。

  规定2:中小盘股票扩增股本(高送转)行为,不应该任意随时进行,应该统一在年末进行。

  规定3:股票分红除息后,造成价格下降的变化一般较小,年度涨跌停板可不调整。

  规定4:股票送转除权后,造成价格下降的变化一般较大,年度涨跌停板相应调整。若规定统一在年末实施送转行为,则年度股票涨跌停板计算模型中的“上年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后的价格计算。

  三、《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能有什么作用?

  设立《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不改变股市牛熊规律,对股市波动频率也没有约束,只是从制度上限定了股票在一个年度内的涨跌区间。

  回顾历史,股票在一个年度内被连续大幅爆炒和恶砸的现象比较常见。实施《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后,这种现象将得到合理适度限制。对于抑制中小盘“新股”、“亏损股”、“绩差股”的炒作很有作用,同时也可防范“绩优股”过度透支预期业绩,这将有助于引导中国股市更好地遵行价值投资理念和投资分红理念,促使股票价格基本成为公司价值的浮标,促进股市长期稳健运行。

  四、例证模拟分析

  例1: 中小盘股002114罗平锌电,2012年1月6日股价最低6.01元,到3月7日股价已被炒到最高16.80元,一季度涨幅高达179%!然而该公司2011年报,全年亏损2.83亿元,继2010年度亏损1.65亿元之后连续第二年亏损,到3月23日该公司股票已被实施ST处理。

  如果有《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这个合理约束,该股票的控盘主力就没有这么大的操纵区间!按照计算模型,上年度收盘价6.68元,亏损且不分红,本年度基本没有多少涨跌区间,也就是上年末收盘价加减10%而已。

  2012年度涨停板价格=6.68×1.1+0.00×5+0.00×10=7.35(元)

  2012年度跌停板价格=6.68×0.9-0.00×5-0.00×10=6.01(元)

  例2:中小盘股002162斯 米 克,2012年1月6日股价最低4.96元,到3月22日股价被炒到最高12.73元,涨幅已高达156% !然而该公司2011年度亏损,每股亏损0.43元。

  按照《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的计算模型,上年度收盘价5.71元,亏损且不分红,本年度基本没有多少涨跌区间,也就是上年末收盘价加减10%而已。

  2012年度涨停板价格=5.71×1.1+0.00×5+0.00×10=6.28(元)

  2012年度跌停板价格=5.71×0.9-0.00×5-0.00×10=5.14(元)

  例3:中小盘股002272 川润股份,2011年12月30 日收盘价9.06元,到3月13日股价被炒到21.62元,涨幅高达138% !该公司2011年度盈利,每股收益0.34元。

  如果按照《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的计算模型,上年度每股收益0.34元并且每股分红0.10元,则002272 川润股份:

  2012年度涨停板价格=9.06×1.1+0.34×5+0.1×10=12.67(元)

  2012年度跌停板价格=9.06×0.9-0.34×5-0.1×10= 5.45(元)

  例4:中小盘股600132 重庆啤酒,2010年1月4 日开盘价23.55元,到2010年11月16日股价被炒到最高79.98元,涨幅高达239% !

  该股2009年度收盘价23.52元,每股收益0.37元,每股分红0.30元,代入《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的计算模型,则600132 重庆啤酒:

  2010年度涨停板价格=23.52×1.1+0.37×5+0.3×10=30.72(元)

  2010年度跌停板价格=23.52×0.9-0.37×5-0.3×10=16.32(元)

  如果2010年之初就有《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这个合理约束,那么该股票的控盘主力在2010年就没有翻两倍的操纵区间!同样也就没有后来2011年11月25日之后的连续暴跌区间!那次连续暴跌让人触目惊心,股价从最高83.12元跌到最低20.16元,仅仅用了20个交易日。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理论与例证分析,可初步得出结论:《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若能合理制定并正常实施,对于抑制中小盘股借机炒作,尤其是亏损股和绩差股的借机炒作,将有显著的效果;对于引导价值投资和投资回报将有促进作用;有利于股市长期稳健运行,属于长效机制和重大制度创新。

  因此,建议中国证监会在2012年委派有关机构进一步研究、讨论、制定《股票年度涨跌停板制度》,争取2013年试点,2014年推广,2015年全部实施。

 

[后语]2008年3月在创业板管理办法征集意见阶段,本人曾向证监会提供意见“创业板应设置双重涨停板”,即日涨停板和年涨停板。估计是意见太多、鱼目混珠、泥牛入海、人微言轻等原因,总之没有引起重视,更别提研讨与采纳。2012年4月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又在征集意见,不管能否引起重视,本人将继续提供意见。常言道,换手如换刀,但愿证监会在新任主席和干部大换岗之际能有奇迹发生。

 

 

个人简介
1966年生人,企业激励理论与机制研究专家、投融资顾问、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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