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监事会主席辞职难以化解退市危机

皮海洲 原创 | 2012-05-14 06:24 | 收藏 | 投票

 

    因为高管王立华从二级市场上增持6300股股份而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京威股份,近来正面临着一场退市危机。根据《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未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公开发行的股份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13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所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如何化解这场退市危机?5月10日晚,京威股份发布董事会公告昭示了该公司化解退市危机的招数。即通过监事会主席周剑军的辞职来“挡枪”。该公司董事会公告称:鉴于公司目前因副总王立华买入本公司股票6300股导致公司因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存在退市的风险,周剑军停止履行监事职务后,其通过上海华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将成为社会公众股,由此,公司股权分布问题可望得到解决。

    用监事会主席周剑军的辞职来化解公司的退市危机,周剑军的辞职因此变得“伟大”起来,颇有些为了京威股份保留上市资格这个大我而牺牲小我的悲壮。

    其实,这只是一种表象。周剑军的辞职实际上还是诸多上市公司高管们辞职套现做法的一种重演。因为通过辞职可以更快地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套现,所以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都选择了这种做法。只不过,周剑军的辞职事先设置了一个小插曲,即由公司高管王立军合法合规地增持6300股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票出现退市险情。在这种背景下,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剑军挺身而出。这样周剑军的辞职仿佛就是一种救险,而不是为了早日套现。实际上,救险只是一种假象,辞职套现才是本质,这也是许多上市公司高管的真实想法。这一点周剑军也不例外。按照京威股份上市时周剑军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离职,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见在京威股份上市之时,周剑军就已经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了。

    不过,周剑军的辞职能否化解京威股份的退市危机,这恐怕不是京威股份可以单方面认定的。京威股份董事会认为,周剑军辞职了,其持有的675万股公司股份就变成了社会公众股,公司股权分布问题可望得到解决。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周剑军辞职了,周剑军因此变成了社会公众。但周剑军的持股仍然不是京威股份的社会公众股。京威股份的社会公众股目前只能是今年2月29日通过网上与网下公开发行的7500万股A股股份。而周剑军所持有的675万股,只是大小非,并不属于公开发行的7500万股之中的股份。所以认为周剑军持股是社会公众股是不合适的。虽然周剑军的持股也可以转变成社会公众股,但那必须是在周剑军的持股得以解禁之后,而目前这部分股份还属于限售股。所以,京威股份董事会认为周剑军辞职了,其所持675万股公司股份成为社会公众股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该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解决。

    因此,要解决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问题,京威股份还必须另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公司高管辞职来说,只有高管王立军的辞职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其他高管的辞职都于事无补。(来源:凤凰财经)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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