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次新股业绩“变脸”敲响警钟

曹中铭 原创 | 2012-05-14 08:19 | 收藏 | 投票

        201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即将接近尾声,与往年一样,去年上市公司年报同样不乏看点。以利润分配为例。贵州茅台推出了史上最牛的现金分配方案10派39.97元,而10送转10的则比比皆是,达到183家之多,甚至像通裕重工、国海证券等分别以10转15、10送13转2来回报其投资者。

        新股次新股业绩变脸再次吸引着市场的“眼球”。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4日,A股已有2056家上市公司发布年报。在去年上市已披露年报的254家公司中,高达71家净利同比出现下滑,占比达27.95%。显然,近三成新股次新股业绩出现“变脸”,这样的比例明显不低。

        事实上,新股次新股业绩“变脸”已成近几年A股市场的一道“风景”。可以说,对于新股次新股而言,近几年既是其的“破发年”,又是业绩“变脸年”。“破发潮”使打新者频频遭遇“中弹”,“变脸潮”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也损害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利益。

        “变脸潮”的大范围出现,显然不是偶然的。自2009年IPO市场化改革以来,“三高”发行泛滥成灾,在利益的驱使下,发行人纷纷各显神通,符合条件的希望能够上市,不符合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能成功挂牌,而其主要手段则为包装与粉饰,这在当前的市场中已是公开的秘密。

        正因为包装上市的上市公司为数不少,所以业绩出现变脸的也不鲜见。有“电纸书大王”之称的汉王科技,上市前三年业绩高速增长,挂牌之后却成了“变脸大王”。汉王科技2010年3月份在中小板上市,当年第四季度业绩开始“变脸”亏损,截至今年一季度,该上市公司已经连续6个季度亏损。而且,去年其每股收益“高达”-2.32元,当初超过10亿元的募集资金也被亏了一半。去年上市的华锐风电,净利润同比下降72.84%,营业利润同比下降83.11%;方正证券也“当仁不让”,去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9.42%,营业利润同比下降80.17%。每一家都是大“手笔”。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证监会将对保代采取3到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材料的惩罚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业绩出现“变脸”,严惩不尽职的保荐机构与保代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中国资本市场因之受到的影响又该如何“弥补”呢?

        如果说一家或数家公司出现业绩变脸的现象,尚在情理之中的话,但大面积出现,无论如何也不能用“正常”来解释了。更重要的是,新股次新股业绩大面积变脸的现象,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警惕。无视这一现象的发生,或者是不采取相关措施,显然都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郭树清履职证监会后,强化信息披露被作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但笔者以为,仅有强化显然还不够,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对其中存在违规的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就像香港证监会处罚洪良国际与兆丰资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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