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乱动住房公积金实是“玩火”

罗竖一 原创 | 2013-10-22 11:58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因此,无论是谁,都不该乱动住房公积金。


  然而,据2013年10月17日《华夏时报》报道,10月15日,住建部公积金督查中心官员对记者坦承:“目前,一部分城市的公积金额度确实存在紧张的情况” 。事实上,公积金告急除了提取放量,还和公积金池子被抽血挪作他用有关。记者采访获悉,在地方政府的“算盘”里,一方面集体采取“拖延”策略控制贷款流出,另一方面“公积金援建保障房建设”的脚步却并没有停下来。


  不可否认,利用公积金援建保障房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也已经由首批的29个城市扩围至目前的93个城市了,并且公积金支持保障房的试点城市还将继续扩围。


  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


  但是,接受记者采访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很多地方,尤其是管理较松的中小城市,都在想方设法‘越线’增加公积金的援建额度”。而且,与这一说法可以相互印证的是, 2013年,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将发放9.1亿元贷款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设,可数据却显示,今年1-8月份公积金结余金额仅为9亿元。“济南市的公积金使用率达到了92%,远远高于全国平均65%左右的使用率。”一位长期跟踪济南市公积金政策变化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与一部分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不无关系。”


  因此,难怪《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会获悉,除北京、上海等少数城市的银行表示公积金业务照常受理外,所咨询的多数城市均有银行表示暂停办理组合贷款或者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甚至有部分城市的银行表示由于额度受限已暂停办理所有相关公积金的放贷业务。


  当然,近日不少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纷纷表示其资金充裕,不存在“钱荒”的问题,并且普遍就客观存在的住房公积金个贷难问题做了疑似“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


  诚如2013年10月21日《中国消费者报》的一篇有关新闻报道所讲,因为目前公积金资金池的分散管理模式,此地彼地情况各有不同。有关公积金嘈杂不一的传言之中,不乏公众的误解与误读。


  然而,综合各方权威的信息,违反《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之有关规定的地方,肯定不在少数。


  实事求是地讲,将公积金用于援建保障房,地方政府最终可能会获得更大收益;而且,正像住建部公积金督查中心的一位官员所讲,“如果公积金不能用于保障房建设,那地方政府还要专门划拨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但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拿出这笔钱”。何况,在“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之尚方宝剑的护佑下,地方政府在动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问题上会更加有“底气”,甚至会生发出更多的“霸气”。


  但谁都无法否认的是,乱动住房公积金实是“玩火”。其不仅是在“火烧”共和国的尊严,更是在“火烧”公积金缴存群体的希望;而且,也是在“火烧”解决贪污腐败问题、四风问题等的决心。同时,又是“火烧”中国房价的上涨激情。另外,还是在“火烧”参与公积金援建保障房项目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的神经。何况,某些地方的乱动住房公积金,难免会演绎为陈良宇式的乱动民众“奶糕”案。


  是故,笔者希望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不要乱动住房公积金。即使依照有关规定动用之,也该始终坚持“利国利企”,且不损害公积金缴存群体合法利益的立场。(文/罗竖一)


  (注:此为完整版,原文刊载于2013年10月22日《中国企业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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