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过任何漏网之鱼

曹中铭 原创 | 2013-05-29 07:59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3月17日肖钢履新中国证监会主席,到上周五(5月17日)刚满2个月。郭树清就任证监会主席时,即连续烧起剑指上市公司分红、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以及完善退市制度等几把“大火”。两个月来,肖钢除了五四寄语青年阐述股市中国梦之外,其“第一把火”无疑是指向了市场的违规行为。

  在万福生科案中,中国证监会对平安证券开出保荐制度实施以来最严厉的罚单。平安证券被警告,保荐业务收入被没收并被处以两倍的罚款,而且还被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万福生科的保代、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项目协办人等均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此前,保荐工作如果出现问题,保代一般都是最终的“替罪羊”,保荐人即使是被“出具警示函”,也不影响其相关项目的进展以及从市场中窃取利益,而像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项目协办人等则根本不在处罚之列。平安证券的被严惩,说明证监会的监管思路发生重大改变,事实也正是如此。

  就在肖钢履职证监会主席正好满两个月的当天,中国证监会通报了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华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此外,继平安证券后,民生证券因保荐天能科技、南京证券因保荐广东新大地存在违规行为亦被立案调查,并且监管部门将暂不受理上述两家机构的推荐。

  中国证监会一次性对10家公司开始“秋后算帐”,这在此前是绝无仅有的。而且,虽然像民生证券、南京证券等事发于去年,但像青鸟华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则发生于2008-2011年期间。这说明,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打击不仅注重于“广度”,同样注重于“深度”。无论有多少上市公司或企业违规,也无论其违规行为发生于何时,只要“被发现”,都要为之付出代价。本质上,这也应该是市场监管的核心要义。

  就像“重筹资,轻回报”是A股市场的一大劣根性一样,违规成本低亦是市场的一大短板。市场上频现违规行为,欺诈发行、造假上市者不断涌现,除了制度建设存在漏洞之外,惩罚不到位亦是不可忽视的的重要因素。也正因为如此,在利益的驱使下反过来又导致更多铤而走险者频频滑向违规的深渊,继而对市场与投资者造成损害。

  对于违规行为的惩处,重在“严惩”两字,没有严惩作为后盾,就不会形成震慑力与警示效果,惩罚也就失去了必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在严惩的同时,也不能放过任何的漏洞之鱼。当违规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惩罚,违规者就不会存在侥幸的心理。

  中国证监会对于平安证券的严惩,以及翻查10家公司的旧案,不仅是体现了市场监管的进步,更是向违规行为吹响了“冲锋”的号角。笔者希望这股从严监管之风,能够像严惩平安证券一样,成为市场监管新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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