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T+0”须同步调整股市三大税费政策

皮海洲 原创 | 2013-08-30 06:03 | 收藏 | 投票

    随着“8.16”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发生,市场上要求推出“T+0”的呼声甚高。尤其是上交所新闻发言人在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这让投资者进一步看到了“T+0”推出的希望。

    面对“8.16”乌龙指事件,那些追高买进股票的投资者因为不能进行“T+0”交易,他们在随后股价的下跌过程中只能任人宰割,当时这些投资者盼望逃生的那份心情是不难理解的。实际上,在股指期货实行“T+0”;在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ETF平台进行间接“T+0”操作,而且机构投资者还可以进行融券操作,同样相当于间接T+0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股票交易实行“T+0”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实行“T+0”,有必要同步调整股市的三大税费政策,即股票交易佣金、印花税与红利税政策。

    应该说,对于“T+0”的呼吁,多年来市场上一直都不曾真正停息过,包括每年的“两会”,一些财经界的委员们也是多次建言恢复“T+0”。但“T+0”一直都没有推出来。在推出“T+0”的问题上,管理层一直保持慎重。毕竟中国股市是一个投机盛行的市场。如果再推出“T+0”,让投机炒作资金每天可以反复利用,这只会进一步加剧A股市场的投机炒作气氛,让市场的投机炒作如虎添翼。这与最近多年来管理层一直倡导的价值投资明显是背道而驰。也就是说,“T+0”交易的一个巨大弊端就是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这是管理层所不愿意看到的。

    而“T+0”助长的投机炒作有一个巨大的负面影响就是加剧股市的失血。在保持股票交易佣金与印花税收取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投资者做“T+0”交易的次数越多,投资者支付的佣金与印花税也就越多。在推出“T+0”的背景下,投资者支付的佣金与印花税金额翻倍,这几乎是没有悬念的。这也意味着投资者本金流失的加快,也即股市失血加剧。特别是在股市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这种失血加剧对于股市行情的演变将构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其最终结局只能是导致股票重心的下移。

    因此,为了减少“T+0”交易带给股市的负面影响,这就有必要对股市的税费政策作出调整,尤其是对三大股市税费政策作出调整。券商被认为是“T+0”交易的最大受益者,其原因就在于“T+0”交易可以带来券商佣金收入的成倍增加。也正因如此,在推出“T+0”交易的同时,首先需要大幅降低券商佣金的收取比例。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券商佣金的平均水平为0.804‰,在推出“T+0”后,券商佣金的平均水平大可降到0.4‰以下。或者维持目前佣金收取的比例不变,将双向征收改为向卖出方单向征收。

    与此同时需要降低的是股票交易印花税。虽然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税已经实行了向卖方单边征收的政策,但1‰的税率在世界范围内并不低,特别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股票交易已经取消了印花税,所以,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还是有较大空间的。实际上,早在一年之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曾表示“证监会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降低印花税”,而在推出“T+0”的情况下,降低印花税就更有必要了,有必要将1‰的税率降低到0.5‰以下。否则面对“T+0”带来的交易量的翻倍增长,印花税将会拿走大量的股市资金。

    至于调整或取消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这不仅关系到增加投资回报问题,在推出“T+0”交易的情况下还涉及到监管者思路的统一问题。毕竟T+0交易是支持短线投机炒作的,而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又对短线持股者的红利所得征收惩罚性的重税,两项政策明显不协调。特别是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视短线炒作为“有罪”,这缺少法律的支持。因为就法律来说,不论是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机,只要这种行为没有违法违规,是都被允许的。也正因如此,对短期持股者的红利所得征收“重税”是有违法理的。因此一旦推出“T+0”成真,则有必要统一监管思路,调整或取消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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