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九条”支持“破净”回购值得重视

桂浩明 原创 | 2014-01-02 10:51 | 收藏 | 投票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跌破净资产,也就是所谓“破净”问题,最近引起较为广泛的关注。沪深股市现有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目前有超过100家“破净”,数量虽然不算很多,但因为其中包括了大量蓝筹股,特别是有十多只银行股,这就成为一个不小的问题。

 

从理论上来说,上市公司股价“破净”,表明投资者认为该股票交易价值已经比其实际价值要低。应该说,“破净”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大面积发生的。面对这个颇为棘手的“破净”问题,市场各界都不能掉以轻心。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有关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国九条”,其中提到要引导上市公司在股价跌破净资产时开展回购。以前,监管部门也在某些场合提出过类似要求,现在由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这一点,其意义重大。这表明高层对“破净”现象很关注,并且要求上市公司对此不能无动于衷,而是要采取措施。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这是一项很好的应对之策。公司出钱购回股票并予以注销,由于买入价格低于净资产值,这样不但减少了发行在外的流通股数量,同时还能够提高股票净资产值,改善公司每股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信心。在海外市场,公司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的情况并不少见,并且是被视为现金分红的一种特殊形式。在A股市场,近几年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的事情也时有所闻。作为一种市场上的通行做法,现在进一步得到国务院强调,这很值得重视。如果有条件的公司都这样做的话,那么A股市场“破净”现象应该会得到一定控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股价“破净”时真正有条件进行回购操作的公司数量可能并不多,因为这需要有足够闲置资金。一般情况下,企业手里持有大量现金并不多见,因此在实践中除了拿原准备分红的利润回购股份,要以流动资金去做实质性的回购股份操作,可能性并不大。这需要人们对此作进一步研究。

 

举例来说,公司此时能否进行减股增债操作呢?譬如说在回购注销一部分股权同时发行一部分债券,这样就解决了回购资金问题,避免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本质上,这是一种股转债的操作。由于减少了公司净资产,但又没有减少公司可使用资金规模,在化解“破净”问题同时,也可以使得公司的部分财务指标得到改善。

 

当然,这种操作的实施,可能会遇到与一些现行制度不尽一致的问题,这就需要尽快出台政策予以协调。还有,对于当年高价发行股票的公司,大股东实际上是享受到了高溢价所带来的股权增值,那么在股价“破净”时可以考虑拿出部分资金增持股份,这既是体现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也是在获得了溢价发行所带来的收益后应尽的义务。

 

现有监管政策中,对于大股东增持也是予以支持的,并且豁免了其因此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既然如此,还能不能对大股东的增持举措进一步予以鼓励呢?譬如允许大股东可以使用银行贷款来进行增持,以及对于增持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免征收所得税等等。其实,在海外成熟市场,对上市公司为解决股价“破净”问题往往会有相应的支持措施,相比之下,A股市场在这方面做得还比较少,这就留下了改进余地。

 

必须指出的是,上市公司股价“破净”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其对资本市场的危害性很大,需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现在国家已经把解决“破净”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联系起来,有关方面有责任抓紧研究具体措施,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提供条件。合理的股价是组成市场正常秩序的一部分,需要共同来维护。 

 

个人简介
申银万国证券首席分析师,1993年进入证券行业工作,曾在证券营业部担任多年经理,现为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部经理。从1993年起发表市场分析文章,在多家媒体劈有专栏,以分析市场热点以及政策取向见长,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