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重启 “狼来了”的故事不应再重演

曹中铭 原创 | 2014-01-06 09:07 | 收藏 | 投票

        11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的表态言犹在耳,一个月之后,新股IPO重启已悄然而至。纽威阀门、新宝电器、楚天科技、全通教育及我武生物等五家公司获得发行批文,预示着时隔13个月后新股发行的再次开闸。

        A股市场诞生短短20余年来,新股发行前后出现8次暂停,去年至今的第8次时间“跨度”最长,付出的成本也最大,最终迎来的改革步伐也是最大的。不过,此前新股IPO暂停之后的重启,市场均一次又一次上演着“狼来了”的故事。去年11月份开始新股IPO“被暂停”,本质上也是新股发行让市场不堪承受所倒逼的结果。笔者以为,此次IPO重启,“狼来了”的故事不能再重演的了。

        因为错误的定位,A股市场自诞生以来就是为融资者服务的,这不仅体现在新股IPO上,同样体现在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上。“圈钱市”背景下,上市公司更热衷于“圈钱”,而监管层亦在制度建设上进行大肆倾斜。每年上市公司巨额再融资如是,2009年以后的多次IPO改革亦如是。“重筹资,轻回报”的残酷现实,是导致投资者对股市丧失信心的一大根本原因,也是A股市场频频陷入“牛”短“熊”长怪圈的根源之一。

        事实上,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后,市场出于对IPO重启的恐惧,股市选择了以下跌作出回应。12月中旬股指持续下跌,并且上证指数跌破2100点就是最好的证明。然而,IPO重启的消息真正来临时,A股反而作出了与以往不同的反应。201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受IPO重启消息的影响,上证指数低开后稍作下探便被拉起,尾盘报涨0.88%,而券商股亦表现抢眼。

        虽然《意见》需要完善的地方仍然不少,但由于“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并且《意见》规定“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像此前新股高超募的现象将得到根本缓解。而且,虽然《意见》强化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改革了新股的配售方式,但并不意味着“三高”发行中的高发行价格与高发行市盈率现象不会再出现。

        新股发行是否会重演“狼来了”的故事,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新股仍然可能出现高发行价格与高发行市盈率现象。由于发行市盈率25%的“高压线”不再存在,也由于存量发行机制的推出,使新股高价、高市盈率发行成为可能。其二是新股发行的数量与密度。此前新股之所以频频上演“狼来了”的故事,与监管部门以所谓的“市场化发行”作为“挡箭牌”,不顾市场承受能力与投资者感受大举推进新股发行有关。

        IPO重启,股市的融资功能得到恢复,但其投资功能不可被漠视。在新股发行稳步推进的同时,如果个中出现“三高”发行、如果IPO导致市场不堪重负,作为监管部门必须有所作为。不顾投资者死活,不顾市场承受能力,只为上市公司融资服务的观念早就该淘汰了。否则,IPO重启之后“狼来了”的故事会被再次重演,新股发行被暂停的一幕将再次出现。毫无疑问,这不是IPO五年来第四次改革后我们所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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