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万元每平米的房价高不高?

谭浩俊 原创 | 2014-01-06 11:23 | 收藏 | 投票

  据媒体报道,近日,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公开表示,等房价涨到20000元/平方米时,城市发展的活力就没有了,是有害的。“因为高房价可能会成为人才进入合肥的障碍,因此,绝不希望也绝不能让合肥的房价涨到20000元/平方米。”

  我不知道,这是在表达控制房价的决心还是下达推动房价上涨的号令。要知道,按照中国指数研究院1月1日发布的《2013年12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合肥的样本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7124元,与吴书记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还有12000多元的差距。如果一不小心真的“实现”了这一目标,那么,合肥未来5年的房价增速将高达30%以上。即便房价控制在15000元/平方米,比吴书记的控制目标低5000元/平方米,未来5年合肥的房价增速也会高达20%。

  如此的调控目标,真的让人五味杂陈,不知是什么味。

  按理,象合肥这样房价尚没有真正涨上去的城市,政府更应该通过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房价变动不再脱离经济发展规律,不再与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背离。

  问题在于,从合肥市制定的经济发展措施来看,竟然将汽车和房地产作为最大的消费抓手。也就是说,未来合肥市的新消费增长点,将主要放在汽车消费和房地产消费上。

  我们并不认为房地产不能作为拉动消费的主要力量,前提是,不能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如果合肥市真的将房价控制目标确定在20000元/平方米,那么,这样的目标,说到底,就是以牺牲居民的利益为代价的。

  事实上,用房地产拉动消费,并不意味着房价一定要快速上涨。如果合肥市的住房消费真的存在供需不平衡、供不应求的现象。对政府来说,就不应当提出房价调控目标,而应该交给市场来决定。

  可以预料,合肥市提出这样的房价控制目标,最根本的原因可能还是为未来5年房价的快速上涨做铺垫,为继续实行“土地财政”做准备。因为,只有房价快速上涨,政府从土地上获得的利益才能最大化,政府也才能多干自己的事,多制造自己的政绩。至于老百姓的利益,政府已经打过“招呼”了。只要5年后的房价没有超过20000元/平方米,也就算“兑现”了对老百姓的承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房价涨不涨、如何涨,也必须依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依据消费者的需要进行自我调节。如果政府在房价问题上,先界定一个所谓的调控目标,并将调控目标定得完全脱离了经济发展实际和老百姓的实际购买能力,说白了,就是不想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想继续利用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操纵市场、控制房价,从而让政府利益最大化。

  真的很难想象,一个需要依靠汽车和房地产作为最主要消费手段的城市,未来经济的发展潜力会有多大,对房价的拉动又会有多大。如果不是政府强行推高地价和房价,合肥的房价就决不可能达到20000元/平方米这样的水平。而确定这样的调控目标,就意味着政府已经决定在房价上做文章,通过房价上涨来为政府创造政绩、制造“土地财政”了。

  也许,吴书记的表态不乏善意,但是,这样的善意,显然是很难让老百姓所接受的。因为,老百姓希望看到的是,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到底有多少实实在在的措施和办法,有多少能够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手段,而不是将发展的落脚点放在老百姓利益的受损上。过去的10多年,房地产业的发展所以为社会所诟病、为老百姓所痛恨,就是因为它是建立在老百姓利益的受损基础之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建设会议明确要求,新型城镇化一定要以人为核心,建立人的城镇化。所谓人的城镇化,最起码的一点,就是房价不能脱离老百姓的实际购买能力。如果房价仍然按照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速度增长,还谈什么人的城镇化呢?显然,这也是中央最担心的一点。

  如果20000元/平方米的房价调控目标是对北京、上海等地的政府提出来的,老百姓一定会打一个大大的“赞”字。但是,这是在合肥,是合肥市政府提出的调控目标,这就无法作出肯定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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