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住房信贷政策后的利益博弈

易宪容 原创 | 2014-10-07 20:14 | 收藏 | 投票

       一般来说,任何一项重大政策的出台或调整,都是一次重大利益关系变化的过程。而这种调整不仅会形成重大利益关系的激烈博弈,也会形成利益关系的新格局。101日,央行及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样是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一项重大政策出台。这项重大的房地产政策不仅会引发房地产市场利益关系的激烈博弈,也将形成国内房地产市场新的利益格局。而分析这种利益关系的变化,它有利于帮助国人认识《通知》之核心与实质,把握国内房地产市场未来趋势。

 

《通知》的出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国内房地产市场利益关系的博弈。一是央行与地方官员的博弈;二是央行与商业银行的博弈;三是商业银行与购买住房者的博弈;四是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博弈;五是购房者之间的博弈等。而这些利益博弈的结果,最终会形成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新的利益格局。

 

首先,央行与地方官员的博弈。可以说,今年以来的中国住房市场,随着住房销售急剧下降及住房库存快速增加、房价有些许下跌,它对地方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及地方土地财政的风险越来越大,因此,从5-6月份开始,地方政府纷纷放松各种限购政策,并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过度优惠的住房信贷政策来释放住房需求,但是由于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地方政府没有管辖权,商业银行并没有对地方政府政策放松闻风起舞,所以地方政府政策出招后对市场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得不联合起来逼迫中央要求央行出招。因为,中国央行尽管专业性不亚于发达国家之央行,但独立性比较有限,再加上央行的行长不是通过有效的市场方式来获得,央行的公权力可能捉襟见肘,往往容易偏离实际的功能。可以说,《通知》可能就是在这种过招中出台。因为,从《通知》内容来看,这些内容基本上改变央行一向以来支持真正居住消费遏制住房投机投资需求的原则,而是把居住消费过于泛化,并希望通过过度优惠的住房信贷政策来刺激过于泛化的居住消费(这种过于泛化的居住消费实际上更多的是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以此来满足政府住房“去库存化”的要求。还好,央行对新的住房信贷政策规定是间接的,具体接招还得由商业银行来定。

 

其次,对于《通知》设定的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国内商业银行有没有意愿来接招。因为,当前国内金融市场条件与2008年不可同日而语了。当前中国金融市场不仅利率水平全面提升,银行一年期理财产品的利率基本上在5厘以上,而且银行的长期负债占比较高,商业银行可投放的资金不是太多。面对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巨大风险,国内商业银行要全面执行《通知》按揭优惠条款意愿不会太高。因为,商业银行这样做使得银行的利润消失而且也让银行面临较大风险。

 

也就是说,银行对《通知》执行的力度到底有多大?当然,对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的行长来说,他们不得不来执行,否则,这些行长可能面临换人之风险。因为,国内各银行的行长多以是各政府部门来任命,这些行长更多的是对任命者负责而不是对所任职银行负责。但是,对于具体的信贷经理及工作人员来说,不仅要对这种住房贷款的风险严格考量,否则,如果自己所做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会影响其职业终身,而且也得计算所放出贷款的利润水平,如果放出贷款没有利润甚至亏损,既影响其业绩也影响其奖金。有相当的直接利益关系。这就使得《通知》对居住消费的泛化会一定约束作用,银行对这种泛化的居住消费贷款会采取谨慎的方式。当然,如果央行能够给商业银行更多的政策性资源注入时(比如央行以更低利率向商业银行注入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简称SLF)),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又可能不同。而商业银行与贷款人的博弈关系,后者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

 

第三,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利益博弈。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其出手的住房价格当然是越高越好,特别是当住房处于卖方市场时,房地产商对住房的垄断性定价随处可见。而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能够对住房垄断性定价,这不仅在于住房为卖方市场,而且在于住房是一个以投机投资为主导的市场。如果住房是一个消费为主导的市场,购买住房者的支付能力十分有限,对房价十分敏感,住房的价格高,住房消费需求很快就消失。而对住房的投资者来说,情况则不是这样。对于住房的价格,住房投资者并不在于住房价格高低,而在于自己购买之后有没有人来接手,如果投资者预期自己购买之后有人要来接手,那么住房价格最高也会进入。这就是为何《通知》出台之后,房地产开发商不仅在舆论上来左右住房市场,大叫房价还会上涨,要购买住房者尽早进入市场,而且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开始让房价上调。他们就是通过这两个方面来影响房地产市场预期。房地产开发商知道,只要预期转变,房价随之上涨,住房投机投资者就会涌入市场。

 

不过,当前国内住房市场的情况与早几年有不少差别,投机投资者要涌入住房市场估计会比以前慎重。因为,一是房价持续上涨十几年,不少地方的房价涨到天上去了而不是在人间;二是住房的供过于求随处可见;三是现在能够进入住房市场投机投资者一般手上都有住房存货;四是这些住房投资投机者尽管没有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但是住房投资的风险会有所了解,并非为他人随意忽悠。针对这些情况,房地产开发商与住房投机投资者利益博弈会十分激烈,谁赢谁输要见分晓估计是一个长时间过程。

 

第四,就是住房投机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这种博弈主要表现为就是前一期住房购买者如何以更高的价让下一波的购买者来接手,而不是让自己成了住房投机投资最后的接棒者。因为,对于中国的住房市场来说,《通知》出台之后,即使会让市场回光反照,但这是十分短期的。从中长期来看,国内住房市场所面临的风险会越来越来,这个巨大的房地产泡沫是什么时候破灭谁也不知道,但肯定会破灭。

 

可以说,房地产市场的激烈利益博弈将重组国内房地产市场利益格局。在这场利益格局的重组中,因为,房价越来越高,最大的输家是没有支付能力进入市场的真正住房消费者。最大赢家是地方政府及房地产开发商,因为他们既可把巨大的风险掩盖起来及转移出去,也可重新获得暴利。至于住房的投资投机者结果如何则是相当不确定,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这个巨大的房地产泡沫最后接棒者。

 

个人简介
1958年出生于江西上高, 1989年获得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1997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7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1998-2000年到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做合作研究;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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