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限薪利好股市不言而喻

曹中铭 原创 | 2014-10-09 08:02 | 收藏 | 投票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终于破题。8月18日,高层召开会议部署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这一消息也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另据多家媒体报道称,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如果属实,意味着央企负责人薪酬将“被封顶”。

 
    因为有央企的“光环”,央企上市公司不仅受到市场的关注,其高管薪酬状况亦同样如此。但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却因为不同行业高低不一,而且呈现出众多的乱象。一是同为央企,有的负责人年薪达数百万元,有的则低得可怜,如新华保险董事长康典去年年薪高达598.09万元,而成飞集成原董事长程福波只有0.83万元,个中“贫富差距”悬殊。二是同行业央企上市公司,即使业绩相差不多,其董事长薪酬也相差非常大。如长城开发去年实现净利润2.30亿元,其董事长年薪为365.63万元;宝信软件净利润为2.90亿元,其董事长年薪只有93.90万元。三是一些亏损的央企上市公司负责人也冠冕堂皇地拿着高薪。如招商轮船去年巨亏21.84亿元,其副董事长黄少杰却拿着高达124万元的年薪;酒鬼酒去年亏损3668万元,其董事长赵公微年薪为91.24万元。整体而言,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并不合理,对其改革亦是应有之义。
 
    对于股市而言,央企上市公司负责人拿着不合理的高薪,无论是对于央企员工还是对股市投资者来讲都是极不公平的。而薪酬制度改革明显有利于这种不公平。另一方面,如果央企上市公司高管集体降薪的话,无形中也能增厚股东权益,也有利于提升央企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当然,在央企负责人“被降薪”甚至是大幅降薪后,是否会影响到其工作的积极性显然是不容忽视的。笔者以为,在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被封顶”的同时,其薪酬的多少必须与业绩紧密挂钩。在央企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确定了负责人与高管的年度薪酬之后,即开始进行考核。只有在其业绩同比出现增长的情形下,央企负责人才能拿到薪酬委员会确定的年薪。如果业绩出现下滑,则按照净利润下滑的比例扣除央企负责人的年薪数目。如此才能激励央企负责人与高管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与业绩水平,以回报其投资者。此外,在央企中应建立负责人的末位淘汰制。如果非行业周期性的因素,业绩排名最后的央企负责人应给予免职处理。
 
    鉴于央企负责人与高管薪酬普遍不低的现状,在对央企负责人限薪的同时,也应该在央企中试行员工股权激励机制与长期持股计划,以对央企员工进行激励。在将央企负责人与高管的薪酬与业绩挂钩,以及对员工进行激励的背景下,央企上市公司的业绩上去了,最终受益的仍然是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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