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宁:中国房价为何只涨不跌?

谭辉 转载自 凤凰网 | 2014-11-04 15:31 | 收藏 | 投票

  因为政府、事业单位与国企三位一体的食物链吃定了你。你为什么能被权力吃定?因为“土地是财富之母”(配第语),“一切财产权利与政府权力都起源于地权”(斯密语)。土地一旦被政府全盘独占,政府权力也就吃定了你的财产权利。

  最累的人生科目,中国古人早就有过排列。古人说过,你要想一天受累,就请客;你要想一年受累,就盖房子;你要想一辈子都受累,就讨小老婆!

  请客如今已经不再受累了,你不需要家里的“买(马)、汰(大)、烧(嫂)”(上海方言)了。想请客?下馆子点菜绝不累。但是,想要一年内盖起房子,大多数人即便有了钱,也没有那个权利——有宅基地的农民,才有自己建房的权利,对不对?然而,有权利盖房子的农民,又是一个赚钱最少的族群。因而,房子也就不是一年能够盖起来的。以农民工的工资给全社会垫底的水平来计算,要攒够盖房子的钱,恐怕需要他们进城打工10年,受10年累吧?

  再说了,农民宅基地上盖起的“小产权房”,不能叫商品房,不能登堂入室地入市交易,像个小三一样,是被打入另册的。为什么?因为农民的土地也是另册上的土地:与政府册封的国有土地不一样,集体土地也不是商品,也不能入市交易。这样的“小产权土地”,跟市民也就没有了一毛钱关系。因而,脚下没有立锥之地的市民,想要买房,只能去买商品房,也就是被政府封为正册的大产权房子。也就是说,市民即便有钱,也没有盖房子的权利,只能去买房子,对不?

  对了,一旦你只能去买政府垄断专卖的商品房,那就要受10年累也不止,比农民盖房子还累。为什么?因为房价高耸入云,你买不起。但住房作为生存必需品,你买不起借钱也得买,按揭贷款就是借钱买房,借钱消费就是寅吃卯粮。于是,20年按揭也就预支了你未来20年的收入。于是,20年按揭就是你为买一套房子,需要为国有银行打工受累20年,不是吗?

  是的。你按揭买下一套婚房,还债要还到接近退休;甚至退休后,按照以房养老的政策,你可能还要缴械投降,缴出这套房子,才能有钱养老。妈妈咪呀!由此你突然发现,自己咬牙借钱买下了一套婚房,原本是为了明媒正娶的,怎么弄来弄去,真的弄成了讨小老婆似的,需要一辈子受累呢?

  安居才能乐业,蜗牛绝不能没有壳。然而,仅仅房子这一门功课,就已经烤焦了你,更遑论其他人生科目了。为什么房子能烤焦你?因为房价只涨不跌。房价为什么只涨不跌?因为政府、事业单位与国企三位一体的食物链吃定了你。为什么你能被权力吃定?因为“土地是财富之母”(配第语),“一切财产权利与政府权力都起源于地权”(斯密语)。土地一旦被政府全盘独占,政府权力也就吃定了你的财产权利。朱镕基说:“我们制定了一个错误的政策,就是房地产的钱,都收给地方政府,而且不纳入预算,这不得了。这个钱就是搜刮民膏,所以把地价抬得那么高。”

  马克思有个著名论断,说“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马克思所说的那把神秘钥匙,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剥夺了地权,也就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财产。

  “土地私有并可以交易,是任何一个社会最核心的经济自由之一,也是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基础”(陈志武语)。“住房是基本人权,是基本的社会保障”(汪光焘语),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保障一旦被权力侵夺了,你受累就不是一天,不是一年,而是一辈子了。

  为什么?因为亚当·斯密认为,穷人千百年来之所以穷,“原因在于穷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甚至性命也没有保障。”农民之所以拼死护地,因为土地是他的权利之源,财富之母。买房子的市民之所以成了变相纳税,成了老百姓从政府手底下高价赎买自己的居住权利,也是因为土地是权利之源,土地是财富之母。公民没有了地权,也就没有了一项基本人权与基本保障,吃苦受累一辈子,还有什么奇怪吗?

  为什么失去了地权,公民就会受苦受累?因为没有真正的地权,农民就仍旧是佃农;没有真正的地权,市民就仍旧是租户。为什么说农民仍是佃农,市民仍是租户?你只要打开自己珍藏的权证一看,产权的真相,自己一眼也能看得出来:烫金大字印的不是产权,而是有限期的使用权!

  谁都知道,使用权,不同于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转让权、抵押权等等终极产权。使用权可以由租佃方式获得,而终极的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转让权、抵押权等等真正的产权,仍旧牢牢掌握在主人手里,对不对?

  先说农民对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吧。农民在小产权土地上盖的小产权房子,之所以不能叫做商品房,不能入市交易,含义就是只有半拉子产权,不完全产权。为什么没有完全产权?因为农民只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完全的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转让权、抵押权等等终极地权。

  这样一来,我国地权的一个秘密,被你发现了:小产权土地,原来是依附于、隶属于大产权土地上的;集体土地,原来是是依附于、隶属于国有土地的。也就是说,作为国有土地的储备、替补、待定、派生的集体土地,根本无法与国有土地平起平坐,相提并论,不过是预备役的国有土地罢了——被你发现的我国地权的这个秘密,怎么能够被证实呢?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无法平起平坐,小产权土地与大产权土地不可相提并论,仅这个权益的不完整与要件残缺,仅这个权益的弱势与从属地位,就足以证实集体土地的“小三”地位啦!

  一旦发现了集体土地不过是候补的国有土地,亿万农民也就不难发现,自己签订的土地承包和约,实质上仍旧是一纸土地租赁和约。为什么?因为农民对农地并没有终极产权,世世代代“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就仍是梦想。靠租种预备役国有土地生存的农民,跟历朝历代的佃农相比,其实也没多大区别,是不是?

  再说市民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也在你手中权证上载明了吗?与农民使用土地但不是地主一样,你使用了国有土地也不是地主。摆明了的,你缴纳的只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而不是买断地权。房子是你买的,没错,但地皮却是你租的,最长的租期才70年,仅一代人的生老病死而已。因而,你的房产你也没有终极产权。

  同样的道理,农民做不了土地的主,市民也做不了房产的主。谁做主呢?或拆,或搬,或征收,全都是政府替你做主的。为什么政府能替你的土地与房产做主?因为你的房子坐落在政府拥有终极产权的土地上,政府作为唯一的、真正的、全权的地主,有权最终决定土地上构筑物、附属物的命运。

  再说了,一幢仅仅占了半亩地的高楼里,住着80户房主,80个户主怎么瓜分这333平米土地呢?试问每个房主,你们谁敢指认,哪4平米土地是归属你家占有的?这种共有土地的房产,还硬要给80户每户办个70年的土地使用权证,不是拿你当小孩子糊弄吗?

  再说了,你那套房子能挺够70年吗?国内平均的房屋寿命才37年,等不到土地使用期满了就该拆啦。你看到的现状是,城市拆迁分明已经拆到不足20年房龄的房子啦,是不是?政府的规划过几年就变,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轰轰烈烈的拆迁改造运动再一次降临到你的头上时,红旗招展、锣鼓喧天的那个阵势之下,你敢当钉子户吗?你能不乖乖地给地主腾出地皮吗?

  农民盖的小产权房子你不敢买,朝不保夕,怕拆了没补偿。政府专卖的变相小产权房子,你却敢买,为什么?因为你不怕拆了没补偿,拆就拆吧。正如了郎咸平所说:“在中国一个土地都不属于你的房子,卖给你和租给你有什么区别?“

  因而,只有当每个市民为你的私有房产维权时,你才倏地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这下子我明白了!我以为只有农民还是佃农呢,原来我们市民也都是租户哇!原来我们买房跟租房,本质上其实也没多大区别呀。于是,你终于大彻大悟了:只要土地是公有的,土地上的任何房产都不可能真正私有。

  由此推断下来,你按揭20年的婚房,还完按揭款之后,差不多也就该拆了。前边说过,你20年按揭是20年受累,如此推断下来,20年之后你还得接着受累。为什么一套小房子要你受一辈子累?答案不是已经昭然若揭了吗:你手里的那一本《房产证》,由于有房没地而没有完全产权,因此,房产证其实只是房产使用权证。也因此,你买下的所谓大产权房子,实质上仍旧是个小产权房子,跟小三差不多。房子变成了小三,为一套小房子受累一辈子也就不奇怪了:前边不是说过,你要想一辈子都受累,就讨小老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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