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还会出现第二个南纺股份

郭施亮 原创 | 2014-05-27 06:20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未来还会出现第二个南纺股份

 

  面对连续五年虚构利润的有力证据,证监会只给予南纺股份50万元的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20万元不等的罚款,A股市场违规成本低廉的问题再度引发市场的热议。

 

  事实上,从具体的处罚决定书分析,南纺股份触及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按照现行的法规,对相关的上市公司处以三十万以上六十万以下,相关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显然,证监会对南纺股份的处罚力度符合了相关的法规。至此,《证券法》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受到了市场的质疑。全面修订《证券法》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市场对南纺股份的退市要求,证监会却以缺乏必要的缓冲和准备为由暂时保住了南纺股份的市场席位。但是,从证监会的一系列举措分析,证监会对造假等违规行为依然保持着过度宽容的态度。从绿大地到万福生科,再到如今的南纺股份,强制退市制度却迟迟无法执行,证监会对造假违规行为的宽容程度已经超出了市场的预料。不可否认,证监会的公信力正日趋下降。

 

  违规成本低,造富效应强当属A股市场的一大特色,也是阻碍A股市场健康成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实,针对南纺股份等造假行为,可以适当借鉴美国资本市场的部分做法。 

 

  美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经过长期大量的实践,美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也相当成熟。至此,严酷的处罚力度、强有力的监管模式以及高昂的违规成本无疑成为美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特色。

 

  针对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按照2002年出炉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要求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签字宣誓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若违反此规定,则将会处以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判处入狱5年。若财务报表被证实存在违规的问题,则处罚的力度将大幅度提高。据悉,相关责任人将按照证券欺诈罪被判处最高达25年的刑期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地严格监管与处罚的机制下,一些配套措施以及相关的规则也是设置得非常成熟。

 

  例如,当地的律师、会计师以及行业分析师等会有一套相互制约法则。同时,还会设置外部独立、专业的中介机构介入,以防止部分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此外,与国内证券市场不同的是,美国证券市场中的任何角色均具有监管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人不能够随意剥夺他们的监管权。可以认为,在当地,监管基本是无处不在的。

 

  假设南纺股份造假事件发生在美国或者是其他一些成熟的资本市场,则南纺股份的命运却截然不同。

 

  在国内,因证监会的过度宽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即使有多数投资者强烈要求南纺股份退市,但最终该上市公司还是能够摆脱退市的命运。

 

  相反,在美国等成熟资本市场,一旦出现南纺股份这一类造假行为,则南纺股份不仅会遭遇退市的命运,而且相关责任人还会面临一系列的后续处罚。

 

  其中,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有效执行,会加大企业造假违规的整体成本。按照当地相关法规显示,当投资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作为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高管等责任人将会承担无限的赔偿责任。再者,正如上文提到对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最高达25年的刑期以及对应的罚款。

 

  对南纺股份来说,它应该为自己身处A股市场而深感幸运。在违规成本如此低廉的市场环境下,严重造假竟然只需处罚50万元,更无需退市,确实是一种奇迹。显然,证监会对造假企业的宽容实际上就是降低了自身的公信力。可以预期,在现有机制不改变的前提下,未来还会出现第二个南纺股份。

 

  

 

  

个人简介
个人邮箱 guoshiliangbo@163.com 郭施亮,知名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家,2013搜狐年度最佳行业自媒体人。每日经济新闻《每经智库》专家,前瞻网经济学人,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中国风险投资》特约评论员。同时,作者受邀广东…
每日关注 更多
郭施亮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