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减持需要更多规范

杜坤维 原创 | 2014-07-24 08:12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中国股市产业资本减持行为已经到了让市场无法忍受的程度,一个是精准的高位减持,让投资者措不及防,一个是减持金额太多太滥,让疲弱市场不堪重负, 据Wind数据统计,1月A股共有322只个股发生重要股东的增减持,其中仅有64只个股获得股东增持,251只个股遭遇股东减持,另外还有7只个股的股东增减持变动持平。这322只个股净减持股份2.47亿股,净减持额为73.08亿元。上年同期,净减持股份9.15亿股,净减持额达到95.66亿元。计算机业减持多。规范产业资本减持问题已经是市场所共同期盼的。

       如何规范产业资本减持,笔者认为欧美股市的做法值得借鉴,那就是不能让股价出现大幅下跌为准则,以公众投资者优先获利为前提,减持总数进行适当控制,美国规定是年度减持不能超过换手率的1%,而美国股市平均换手率大约是100%,也就是说年度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1%,有虚假记载或者虚假陈述者不能减持,减持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减持金额超过100万美元以上需要事先报批,获得同意以后才能实施。
   上交所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事项,适用该备忘录。显然上交所针对的只是减持5%以上的行为,笔者认为这远远不够,也令人失望。
  首先是征求意见稿规定没有限制产业资本减持数量,仅仅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这是不太妥当的,因为企业上市目的不是为了减持套现,而是为了做大做强主业,如果大股东都跑完了。只剩下一个空壳,谁来对公众股东负责,仅此笔者认为应该严格限制产业资本年度减持总量,不能超过总股本1%。
  其次是高管作为企业的核心人物,对企业的经营知根知底,一举一动都显示出对企业发展前景的看法,如果发生减持行为,一个是股价高估,有落袋为安思想,一个是企业发展遭遇瓶颈或者是企业发展遭遇变故,亟待提前套现,规避风险,因此高管减持不管减持多少,都必须提前公示,并得到管理层许可才能实施减持动作。
 三是公示时间太短,意见稿规定“在首次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任何消息出来以前,投资者都有一个获知并进行评价的过程,作出评价以后还需要一个实施的过程,时间较短,容易导致大家竞相抛售,导致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比如长荣股份在公告减持股份以后跌停走势,这对投资者而言是一个不公平也是一个重大损失。因此对减持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实施备案,并得到交易所等监管者同意以后方可实施减持股份。
  四是中国产业资本减持手段高超,利用高送转、利用重组、利用涉及热门题材、甚至通过市值管理和延迟利空公布等方式为自己牟取利益。因此有必要规定公布并购重组以后,一年内不能减持股份,在重大影响股价消息公布前后一个月内不能减持股份。
 五是我国违规减持屡见不鲜,这一次意见稿也做出了规定,“ 相关股东减持股份存在违反本备忘录情形的,本所将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并明确,那就是违规减持所得要归上市公司所有,而不是仅仅进行谴责警示函之类不痛不痒的行政措施。
 六是减持的原因;中国股市减持股份原因那真是千奇百怪,有为子女的,有为改善生活的,有为理财需要的,这些都不是重点,只要他们不违规减持,那是他们的自由,但现在出了一个为了上市公司更好发展,这就有说道了,如何更好的为了公司发展,这需要更明确的说法,比如投资比如作为流动资金所需,而不是只说不做,说了不做又该怎么办,仅仅是谈话而已的话,就有点没有意义了。
  产业资本减持本身并无可厚非,适当套现并非不可,但到了中国就变味,就成了市场众矢之的,成为三架抽血机之一让市场不堪重负,同时精准减持规避风险也让投资者头疼不已,规范减持势在必然,但从上交所来看,减持规范依然失望,并没有触及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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