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五大争议”难题何解

杜坤维 原创 | 2014-09-02 18:19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新华社发表文章指出, 新华社记者在调研中感到,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我国股市亟待加快发展步伐,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但透过重重迷雾,人们不难发现,当前股市存在“五大争议”,实质上也是五大影响股市健康运行和发展的难题,需要认真及时加以破解。

    但非常遗憾,新华社记者并没有给出较为中肯的意见,笔者既不是专业的财经评论人员,也不是专业的财经研究者,当然也不是分析师,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散,下面笔者就从一个小散的角度予以破解,如果能对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有所启示,那是万幸,没有任何益处,就当是一个投资者的牢骚,一笑而过。
 1新股发行,中国新股发行时一收就死,当往往一放更死,让管理层莫衷一是,以市场化改革为例,就成为了三高造价大跃进式扩容的代名词,让中国股市成为融资者的天堂投资者的地狱,即使去年年末展开的新一轮股票发行体制改革,旨在建立市场化的发行体制和市场化的新股定价机制。从市场约束强化大股东的诚信义务,从发审会前抽查中介、发行监管与稽查执法联动,……一系列配套措施,意在为改革“保驾”。但新股质量依然堪忧,超过30%的公司业绩变脸,其中固然有经济环境因素,但与财务粉饰难逃干系,何况还出现了令人痛心的天量套现,老三高被高市盈率高价高老股转让所取代,最后酿成令市场震惊的奥赛康事件,新股市场化发行戛然而止。
  就新股发行而言,笔者倾向于放开定价,但是针对市场三高发行问题,主要还是要制定一个标准,让市场去执行,那就是偏离二级市场定价过远要实施一票否决制,这在美国也是有先例的,如TI公司就因定价过高而成为否决的原因之一,过高定价是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严重不公,也因没有长期投资价值大大增加投资风险,是市场投机炒作的根源,其次是不能明确说明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司一律不予以通过,在初审阶段就就实施一票否决制,因为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优化配置场所,既然未能说明资金用途,那么资源优化配置从何谈起,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功效就无从谈起,三是针对造假发行问题,只要被管理层查实有造假事实,不论造价性质如何金额大小,一律予以退市,并按照发行价上浮10%回购股份。并处以募集资金10-30%的罚款,作为支付深喉的报酬,因为在中国执法力量有限,查出造假上市难度颇大,证监会引进揭发者制度,但资金来源依靠财政显然不行,只要通过罚没收入来支付才显得公平合理,也才能保证资金源源不断。
   证监会之所以要限制年内发行100家新股,就在于中国股市对新股没有市场约束力,这一方面与市场炒作新股有关,业余市场对发行人诱惑力太大有关,这主要是造假发行基本不要担责,上市以后有太多实惠有关,因此亟待提高再融资门槛,尤其是定增募资门槛亟待提高,以此次上市新股为例,由于业绩堪忧,上市新股纷纷选择并购提升业绩,妄图逃避惩处,因此对上市以后新股应该规定三年内不得再融资,或者现金分红比例少于募集资金30%不能再融资,在退市方面只要主营利润三年为负就启动退市程序,而不应该是吧非京城性损益计算在内,正是由于这个弊端,上市公司通过买卖资产通过政府补贴苟延残喘,三是提高减持门槛,大大减少年度减持比例,同时提高减持门槛,只要产业资本有不诚信记录,就不能减持股份,违规减持股份全部所得归上市公司所有而不是象征性的缴纳一点点,只要大大降低上市好处,才能有效化解堰塞湖,光靠大量发行新股的方式化解堰塞湖是没有用的,因为中国有数万家公司可以上市,资本市场容量就那么大,根本无法容纳,一旦放开发行,市场就面临灭顶之灾。
   新股发行改革的根本一句话提高打击力度,提高减持成本,降低股市诱惑力。
    至于炒新的根本就是打击股价操纵,只要没人敢与股价操纵,击鼓传花游戏就玩不下去,新股炒作也就没有了。之所以新股炒作屡禁不止,就在于监管层面对天量换手率置若罔闻,不予理睬,才导致游资胆大包天,大玩击鼓传花游戏。
     新股炒作恶果不言自明,一个是导致管理层有加大发行惩治炒新之虞,其二是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偏高难以遏制,三是加剧市场投机心态,让价值投资成为笑话。
 其二  关于注册制,就注册制制度笔者与所谓专家是争论不断,前后撰写了数十篇短文,阐述自己对注册制的看法,首先要澄清的是注册制不是简单登记就可以上市,即使在美国也是要进行适当审核,还需要大量的法规来护航,有了法规仅仅是取得注册制的微小一步,更重要的是监管层在监管方式上要迈出一大步,不再把资本市场当成工具,一个圈钱的工具,一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工具,而是把股市当成一个中介机构,一个平台来使用,要保持这个平台的公正透明,强势一方不能辛亥弱势一方的利益,故监管者的监管思路和方式要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那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保护强势的融资者的利益,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投资者诉讼的前置条件都不想取消,何谈资本市场建设,何谈投资者利益保护。其次就是上文提到的大幅度降低资本市场对产业资本的诱惑力,上市不再是产业资本梦寐以求的,不再等上几年等到黄花菜凉了也要上市,让IPO堰塞湖自行消失,才能在实施注册过程中,资本市场不会面临短期大跃进式扩容压力,才不会压垮资本市场。因此中国股市实施注册制的条件非常简单直接,IPO堰塞湖合适自行化解,注册制就何时水到渠成,拔苗助长式的改革注定就是一场灾难,市场化改革如此,注册制改革亦是如此。
   从管理层来说,实施注册制的前提条件是对投资者利益最好的保护就是减少股份的进入,而不是加大新股发行,更不是以行政化干预新股的发行节奏来调节股市的运行,从监管动作来看,就是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质量的完整准时精确,而不是时时刻刻出差错而不用承担多大责任,从退市制度来说,符合退市条件者一律退市而不是有监管层去寻找借口,让违法者该退市而不退,更不是因退市而让投资者利益受到普遍伤害,但这些方面中国股市依然非常欠缺,因此中国股市离注册制还非常遥远。
    因此在目前市场条件下,把“市场一直呼吁,通过注册制改变新股发行审批制,“把权利还给市场”。”,是不切实际的,是一些专家不顾中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的一种忽悠,是为了迎合管理层的一种谄媚之语,因此也得到市场另一种反对声音,也让管理层左右为难,套用某位证监会在主席的话来说,就是某些专家不做调查研究,推出一些是是而非的观点在误导管理层,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从实际情况来看,管理层对注册制也是十分慎重的,肖钢主席就认为注册制并不是不审核而简单登记一下即可上市,铺开注册制有一个较长过程。
   就目前而言,等候上市的公司犹如过江之鲫多的数不胜数,形成世界独一无二的IPO堰塞湖奇观,如果不加控制的话,中国资本市场就会被新股发行彻底淹死,此时奢谈注册制是很不负责任的,笔者认为在较长时间内注册制根本无法实施。因为中国股市制度建设还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至于中国注册制该如何进行,那就是在制度建设充分下,注册制推出就不会有任何障碍,该怎样进行就怎样进行,根本无需去评述,因为证监会牢记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就是减少股份进入资本市场,那么任何有蒙混过关者都会被审核人员发现,即使偶有逃过 者,也会遭遇监管层重罚,投资者利益得到很好保护,根本不会对市场产生冲击,反而让发行者因怕重罚而不敢造次。因此上市公司质量自然得到普遍提高。由于上市公司质量普遍较好,成长性较好,股市获得巨大内生性上涨机会,投资者能获得良好的回报,入市资金就会变得活跃,能有效承载新股的发行,也就无需由证监会调控上市节奏了。注册制不就顺理成章了。
   三是关于分红,分红的自主权应该属于公司,像巴菲特的哈撒韦公司就从来不进行现金分红,苹果公司亦是如此,但这不妨碍他们成为伟大的公司,而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等则是按季分红,而且分红优厚,作为巴菲特价值投资的经典可口可乐公司,巴菲特光获得的分红就超过原始投资额。因此没有必要以分红多少来衡量投资价值,其中的关键还是能否给投资者带来真正的市值增加,从这一点来看,中国股市有巨大改革空间。
    中国股市现金分红面临一个尴尬,那就是红利税的征收和除权制度,在不考虑填权下其弊端就是分红越多,投资者市值损失越大,而除权制度是世界资本市场的一个惯例,也符合定价机制,但红利税是可以取消的,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重复征收的税种,而中国投资者为资本市场做出了巨大贡献,在长期融资思维主导下,投资者绝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作为税收反哺政策,取消红利税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应该的。
  从股市本身来说,现金分红主要来自于周期性行业尤其是两桶油和金融板块,但金融板块尤其是银行板块虽然分红较大方,但再融资也是狮子大开口,一直被市场所谴责也往往重创市场,甚至扭转原有上升通道,而分红所得主要被大股东获得,因此适当降低银行业分红率也并非不可以,让留存利润补充一级核心资本,改变单边从二级市场筹资的弊端。
  中国股市有一个弊端,那就是估价是以流通股本或者流通市值来衡量,又爱炒作概念股,导致中小市值个股市盈率偏高,成为是梦率,对这类个股而言,每股几毛钱分红对应几十元甚至百元的股价,现金分红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也不能激发投资者的热情,只有股本大幅度扩张才能提振投资者,何况作为中下盘股票,很多处于成长期,对资本金需求依旧旺盛,分红也未必是对公司对投资者有利,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只要公司有好的投资项目,不分红与监管层何干。
  鼓励分红是没有错,但在市场炒作投机之风盛行下,分红已经失去意义,强制分红不如打击市场操纵,打击过度投机行为,让股价回落到正常估值区间才好,只有股价回落到正常估值区间,现金分红才有意义。
   但是作为监管层,对一些长期不做分红的公司,尤其是未分配利润丰厚现金流充沛而又不进行投资的公司,适当的监管还是有必要的,那就是时时提醒上市公司,如果不进行分红,将在再融资减持方面作出限制。
  四是养老金入市问题,这个问题较为复杂,虽然养老金体系庞大,截至2013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万亿元,企业年金累计结存6035亿元。这些资金缺少投资渠道,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投资收益低下,甚至跑不赢CPI,养老金增值保值要求十分强烈,但在现有条件下,笔者并不赞成养老金大规模入市。因为养老金不同于一般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来不得半点闪失,而中国股市历来就是一个圈钱市,系统性风险始终存在,更为关键的是各种地雷防不胜防,就是新股质量也是令投资者痛心疾首,上市即变脸已经成为常态,而且变脸速度越来越快,变脸幅度越来越大,业绩是指自称股价的基石,一旦业绩变脸,股价就失去支撑,投资风险就瞬间爆发。
  因此在证监会严格落实造假上市立即责令退市并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分以前,养老金是根本不适宜入市的,退一步来讲,面对造假上市吗,证监会也应该拿出具体措施保证投资者向有关方面成功索赔,比如尽快推行集体诉讼机制,尽快取消前置条件,与司法对接,一旦上市公司涉嫌造假上市,立即冻结大股东资产和所持股份,只有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养老金入市才会水到渠成。
  在中国上市造假只是一个方面,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掏空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不断发生,但证监会似乎无能为力,一个是处罚不到位,让违规违法者有恃无恐,屡屡发生掏空事件,二是投资者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护,因为诉讼面临司法解释不到位,损失难以界定,即使诉讼打赢官司,赔偿到位也是很难,可能落一个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悲剧下场,让损失进一步扩大。
    中国股市是一个以融资为重的市场,到现在尚不能改变,新华社系列文章观点亦是如此,提振股市不是为了投资者,而是为了实体经济,为了化解金融风险,融资与回报是很难得到水乳交融的,也就是说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过分强调融资功能,就等同于把股市作为工具使用,既然是工具,投资功能就会被忽视,投资者利益就难以得到保护,养老金入市也就没有必要,虽然有政策资金的美名,但亏损也是顺理成章,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是很好注脚。
 因此现在提倡养老金入市,不如提倡证监会先做好本职工作,让资本市场回复投资功能,让投资者合法利益得到确实保护,让资本权贵不敢造次,其中包含造假上市、掏空公司等。
   养老金入市的前提是股市不再为实体经济服务,不再有圈钱市的恶名,造假上市得到应有惩处,掏空上市公司者被司法严惩牢底坐穿倾家荡产赔偿投资者损失。更简单的说就是证监会认为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就是减少股份进入市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IPO堰塞湖自动消失.。
   五是投资者利益保护。在中国投资者利益保护已经提高到国务院层面,出台新旧国九条,证监会也是非常重视,但在中国政不出中南海,投资者利益保护亦是如此。虽然肖钢主席也把投资者利益保护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 “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中国资本市场。”这是现任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履职伊始就提出的观点。但笔者想问一句的是,投资者利益得到保护了吗?
 从莲花味精到南纺股份到新中基,投资者拿到一分钱赔偿了吗?没有。
 确实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需要投资者牢记于心,但这不包括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市场因素导致亏损,投资者理应承担市场亏损的结果,比如钢铁业的暴跌煤炭业股价的大跌,投资亏损怨不得别人,但以央企退市第一单,长油股票为例,其中固然有市场环境因素,但笔者不得不说的是其中人为因素,那就是高管没有尽到公司法中规定的忠诚义务,才导致公司出现巨大亏损,才导致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但投资者根本就是无法索赔。同样的问题出在北方一家农业公司上,正是大股东利用自己控股优势,违规担保违规出借资金才导致公司巨亏,但投资者依然是索赔无门。
 面对造假上市亦是如此,证监会根本没有香港证监会的强势与主动性,在洪良国际一案中,证监会于香港高等法院直接沟通,依法冻结资金,迫使洪良国际向投资者做出赔偿并勒令其退市,维护了市场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很好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成为国内投资津津乐道的美事,也成为世界资本市场的经典。中国证监会何时做到这一点,才显示投资者利益保护落到实处。
 虽然中国投资者利益保护缺失有法律法规不到位问题,比如细化赔偿难以算清,前置条件没有取消,集体诉讼机制没有实施,但其中更为关键的是监管层的监管思维问题,那就是投资者利益保护是可有可无的,即使不予以赔偿也翻不了天,但市场失去融资功能就是大事,因此更应保护融资者的利益。何况融资者权大势大,查出工作往往受到诸多干扰,不敢硬碰硬就成为常态。
   怎样才算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非常简单,那就是市场主体违规行为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投资者都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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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股票市场投资,同时写一些财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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