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投资者对注册制决议的快评

杜坤维 原创 | 2015-12-10 07:17 | 收藏 | 投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证监会随后发布通稿予以阐述,注册制实施将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说明管理层还是给市场有了一个缓冲期,为什么需要制定这么一个缓冲期,就在于在中国股市目前市盈率过高,尤其是中小创,笔者还是引用李迅雷的数据,所有A股的市盈率中位数为99倍,其中主板的市盈率中位数是85倍,中小板为96倍,创业板为121倍。如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主板市盈率达到143倍左右,这样奇高的市盈率是无法完成注册制对接的,会让注册制下新股发行面临巨大问题,另外注册制下,不管证监会如何调控,新股节奏都会加快,高估值不可能长期维持,但如果不给一个缓冲器,一上来就实施让市场自行调节的机制,那么新股就会集中爆发,让二级市场承受巨大压力,很有可能演变为一种休克疗法,出现市场暴跌式的价值回归,让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和巨大伤害,甚至自暴自弃抛弃股票逃离资本市场,从而导致注册制改革失败。
   因此高层和国务院给出了两年左右的缓冲期,目的就是让股指出现慢慢回落,让估值在时间长河中慢慢回归,避免股指和估值短期暴跌,这是对市场的一种呵护,也是对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融资任务的一种兼顾,因此投资者应该有一种清醒的认识,后市要避免追高炒作题材股绩差股,防止主力资金反向操作,利用缓冲机会制造一波行情,引诱投资者跟风接盘,资金逢高离场。
  不管市场如何热衷中小创炒作,后市高估值已经不能够维系,这是铁律,但至于主力资金如何脱身,这就有点难以判断,但笔者认为防止风险是第一要务,在此时刻更要注意风险考虑。
   新股价格之所以不能放开,就在于二级市场次新股题材股估值实在太高,一旦此时放开新股价格,新股发行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三高发行,就成为地地道道的圈钱暴行,控制新股价格是一种权宜之计,也是一种无奈举措,以后势必会放开新股价格让市场去博弈,因此二级市场必须放弃恶炒,笔者认为为了抑制中小创价格虚高问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方面证监会将会更加严厉一些,炒作难度会越来越大,后市一些单纯依靠炒高的股票价值回归之路将是非常漫长而残酷的,尤其壳资源个股,短期内会寻找买家,但长期看壳资源将少有人问津。
   证监会指出,将全面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通过责令回购股份、责令先行赔付等方式,使投资者所受经济损失获得及时补偿;全面完善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把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把关责任落到实处。这个东西新意无多,在新九条中就规定造假上市必须退市且回购股份,只不过是再一次强调而已,新意之处就在于券商预赔付机制。但这个规定太过笼统,缺乏具体认定标准,后市的关键在于出台欺诈发行的具体认定标准,最好是虚构多少利润就是欺诈发行,从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同时证监会指出要加强行司对接,这可是好事,只要罚其倾家荡产,判其牢底坐穿,才有足够震慑力,才能有效杜绝造假欺诈上市。
   证监会指出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有效保障投资者通过民事赔偿诉讼获得赔偿,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民事赔偿制度关键在于降低维权成本取消前置条件,降低维权成本笔者认为可以从罚没款中抽取一定比例用于诉讼费用,另一个是引进集体诉讼机制,或者是设立专门资本市场的金融法院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司法审判。
  证监会指出,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坚决清除出市场。这个非常关键,没有退市制度,资本市场就没有了新陈代谢,成为了一个只吃不拉的怪物,是不能长期存活的。只有新股源源不断供应,而没有良好退出机制,劣币始终占着茅坑不拉屎,市值将在短时间内急剧膨胀,新增资金从何而来。我国退市公司少之又少,在退市意见稿发布以后,笔者记得也只有寥寥几家公司被责令退市,即使要重大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也只是处罚了事,而美国大约是6%,这个是不能完成注册制改革。因此退市制度必须硬起来,只要符合退市条件,绝对不能手下留情,该退不退。
    证监会指出将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的原则,逐步形成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尽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注册制改革关键在于制度护航,法律护航,只要制定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中国股市才能完成核准制到注册制的改革进程。这个制度包括证券法修改,加大造假经济处罚力度,统筹规划中介机构责任,包括券商律所会计事务所,只要发现参与造假,一律处以所得5倍罚款,并暂停其业务三年。
  注册制改革已经势不可挡,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大事件,笔者认为多与市场沟通,尽量完善制度,并做好过渡工作,切记操之过急,防止市场过大波动,从而损害二级市场利益。
   备注本文写于昨晚,今天起来,市场已经开始解读投资机会,主要集中于券商,大蓝筹和创投,笔者认为创投未必就是最好投资标的,高成长得益于二级市场高估值,而注册制是高估值的天敌,一旦二级市场出现明显调整,高估值不再,创投高成长从何而来,因此防止高开低走风险不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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