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新政浅谈

蔡律 原创 | 2015-12-15 23:47 | 收藏 | 投票

  棚户区改造新政策集锦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2005年开始,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的。

  截止2008年,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2012年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

  棚户区改造类    型民心工程实施年份2005年开始首实施地区东北三省

  改造范围

  住建部副部长:全国1400多万户需棚户改造

  3月两会,本届政府宣布“再改造1000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由此,新一轮棚改拉开序幕。2014年已过大半,304万户的年度改造任务能否如期完成,记者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还有1400多万户需要进行棚改

  齐骥说,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但全国棚改启动始于2008年。从那时起到2012年,全国5年内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基本建成750万套,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数量之大,在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根据各地汇总的数据,全国还有1400多万户需要进行棚改。齐骥说,改造这1000万套可是“硬骨头”。目前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处于中西部地区的这些棚户区,大多也远离城市、县城,即使在城市中心区的棚户区,建筑密度都很大,加之各地一般都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相对以前改造的,待改造的难度更大。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2014年计划改造棚户区470万户以上。

  改造要求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

  棚户区

  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改造现状

  棚户区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的欠账问题,已成为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有必要加快改造的步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矿(含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这几年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力度。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类棚户区改造已经取得积极成效。[4]

  不过,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帮助这些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这一群体的住房给予保障或支持,也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4]

  政策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意义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从这几年实践来看,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既能改善民生,又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不仅能够增加投资,而且能够带动消费,可以有效消化钢铁、建材、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

  目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针对各类棚户区改造,七部门给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煤矿棚户区,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任务较少的省(区、市)要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区、市)要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还未完成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5]  。

  此外,七部门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并强调,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扩大群众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挑战

  客观上讲,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难度越来越大,主要原因是商业价值高、容易改造的已基本改造完毕,剩下的大多改造成本高。看来,棚户区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一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供地计划落实受到影响,一些纳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法按期实施;不少地方改造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尤其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难以落实,影响到已建成棚户区安置住房的交付使用;少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不落实,部分构件的尺寸偏差较大,存在一些质量通病等。[4]

  虽然难度大,但要下决心深入推进,因为这是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有利于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措施

  今后一段时期,中央政府将以各项规划为指引,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居民能够住上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各地要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各类棚户区的改造,同时加快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城镇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使其中的群众与其他群众同步改善居住条件。

  为实现以上目标,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研究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渠道,积极创新融资方式。二是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在保证质量基础上,努力加快改造进度。三是加快已建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配套设施建设,做好交付使用准备。

  改造的意义

  经过2012年到2014年这三年来街道办大面积的实施旧城改造来看,棚户区改造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可以取得良好成效,同时也得到了当地干部居民的拥护和赞许,其重要意义体现在: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改造案例

  2014年3月25日下午,崇左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崇左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合同仪式暨座谈会在南宁举行。国开行广西分行行长马欣、副行长吕志南,崇左市市长孙大光、副市长高新等领导参加活动并见证崇左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合同签约。

  据统计,自2005年崇左与国开行广西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以来,分行已给崇左发放贷款8亿多元。2013年年,崇左“白、黑、红、绿”四大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外贸进出口在广西一枝独秀,总额突破一百亿美元大关。在新的发展征程上,崇左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国家提出设立凭祥开发开放重点试验区和推进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建设,崇左被正式纳入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中。全市上下正抢抓机遇,努力把崇左建设成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成为提升广西沿边开放水平的桥头堡。孙大光希望国开行广西分行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沿边开放开发的大规划、大战略上,多给崇左帮助和指导;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产业性新项目、口岸经济区建设和兴边富民项目等重点领域给予更多金融支持。

  从2014年9月23日举行的北京市三季度政银企沟通交流专题会上得知,截至2014年7月末,北京各银行机构已向24个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批复380.4亿元的融资规模。

  数据显示,在2014年近期最新纳入统一贷款平台的融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包括北京市房山区的3个项目和东城区的1个项目,总投资达104.62亿元,申请贷款总额达到64.56亿元。房山区3个项目将安置居民6724户,其中转移安置5284户,3个项目的人均安置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同时,东城区前门东项目需要搬迁居民1011户,2014年将完成30%的拆迁,预计2016年完成全部拆迁。

  改造措施

  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任命陈政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1952年3月出生的陈政高,是辽宁省海城市人,陈政高任辽宁省长之后,在全省推行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引发关注。陈政高履新住建部,业界称可能与李克强总理对全国棚户区改造寄予厚望有关。

  中国还有1亿人在城市的棚户区里生活,而陈政高的基层工作经验让他知道地方政府的想法,知道楼市调控如何对症下药。

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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