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案:保护投资者

皮海洲 原创 | 2015-03-10 12:36 | 收藏 | 投票

    欢迎加入本人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pihaizhou1964
               

    在当下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有关资本市场的信息令人应接不暇。这其中既有“两会”委员代表们的提案与建言,也有来自证监会以及沪深交易所等管理层的声音。


    不过,从目前公开出来的信息来看,在涉及到资本市场的相关内容中,有关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容比较多,涉及到融资方面的内容比较多,但涉及到监管方面的内容比较少,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内容比较少。比如实施注册制改革,相对应的内容是注册制改革何时推出?注册制下新股发行条件的降低,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又如沪深交易所相继表示“将推动战略新兴板建设”、“强化对高新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力度”。以及陈东征委员建议降低城商行农商行上市标准、李彦宏委员非常希望百度到A股上市等等。


    至于保护投资者方面,信息十分贫乏。直到3月7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全团会议间隙接受有关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即将递交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在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作出进一步完善,草案中专门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章节。至于具体的内容,目前市场方面还不得而知。“投资者保护”的专门章节能否真能保护投资者目前还是未知数。


    正是基于目前“两会”在资本市场信息方面所透露出来的上述现状,为此,笔者向“两会”建言,资本市场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也可以作为来自笔者关于“两会”的“民间提案”了。


    有道是“功夫在诗外”。在保护投资者问题上,如果只是就“保护”来谈“保护”,实际上是很难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在这个问题上,更需要全面完善股市制度,这其实是对投资者的最有效保护。可以说,目前的股市制度漏洞百出,是一个全面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制度,有必要予以全面完善。以*ST二重为例,其从上市到退市的过程都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过程。先是高价发行;接着是上市后的业绩变脸;然后是缺少回报,连续多年不分红;而在这种背景下,投资者还要承受公司大股东的套现压力,最后就是主动退市,低价要约收购。该股票发行价8.50元,要约收购价2.59元,投资者持股5年,每股损失6元左右。


    又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不仅大股东一股独大,而且大小非持股占据70%以上的比例,只发行少量的公众股以达到高价发行的目的,然后让大小非们高价套现,把股市变成了大小非的提款机,投资者无休无止地为大小非套现买单。因此,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上就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有必要全面纠正。


    当然,对投资者的保护,离不开严刑峻法。保护投资者就需要建立严刑峻法,尤其是在本次《证券法》的修改过程中,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配套修改《公司法》与《刑法》,让欺诈上市者直接退市并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让重大违法犯罪者把牢底坐穿。如果做不到这些,股市仍然让各种违法犯罪者有利可图,那么保护投资者就只是一句空话。

    不仅如此,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问题上,尤其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在管理层目前推出了行政和解制度的情况下,不宜用行政和解制度代替集体诉讼。美国股市的实践证明:集体诉讼制度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最有效的制度。是否引入集体诉讼制度,是中国股市是否真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试金石。而与此同时,有必要打通司法诉讼程序。比如前置程序设置的取消,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与完善。全面受理证券市场的民事诉讼案件并赔偿投资者损失。让投资者能够很便利地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每日关注 更多
皮海洲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