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好职责与义务才能避过“冷水团”

曹中铭 原创 | 2015-06-12 07:41 | 收藏 | 投票

     日前獐子岛于一日内发布了两则公告,这本很平常,比如有的上市公司一日内甚至发布过数十则公告。问题是,獐子岛此次的公告有点异样,因而被投资者质疑为“圈钱”。

 
    獐子岛的一则公告显示,上市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启动春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活动,而抽测调查结果显示其底播虾夷扇贝尚不存在减值的风险。在另一则公告中,上市公司表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显然,其抽测调查活动既是上市公司的分内之举,披露相关信息亦是其应尽的义务,但却也存在为还没有公布预案的非公开发行“保驾护航”的嫌疑。
 
    去年12月份,因为“冷水团”,獐子岛2011年底播扇贝遭遇到“绝收”的厄运,导致上市公司损失数亿元。受此影响,獐子岛股价出现连续跌停,股市“黑天鹅”就此产生,投资者也遭受到重大损失。此次獐子岛欲非公开发行,参与定增者显然会有所顾虑。如果再次出现“冷水团”等导致其底播虾夷扇贝存在减值风险的话,那么定增参与者的利益同样可能会存在“减值”的风险,这是参与定增者所不愿看到的,也可能会导致獐子岛非公开发行失败。因此,獐子岛欲实施再融资,却又抛出个抽测结果的公告来,投资者质疑其发这样的公告就是为了圈钱。
 
    其实,獐子岛遭到市场质疑的还不仅如此。去年獐子岛“黑天鹅”事件发生后,投资者的损失不言而喻。而打开獐子岛的K线图可知,“黑天鹅”事件发生后,其股价最低曾下探至11.10元。但值得注意的是,獐子岛总裁办11人以11.27元/股的价格增持了179.1万股。此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12.3元/股的均价在二级市场购买了643.12万股,也基本上处于低价区域。相对于目前近20元的股价,其获利均在60%以上。上市公司出现“黑天鹅”事件,投资者亏损累累,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却因此“抄底”,并从中大获其利,却也凸显出其中的不公平。
 
    事实上,即使去年监管部门通过调查认定獐子岛底播扇贝确实因“冷水团”造成了损失,但市场仍然不乏质疑的声音。因此,此次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声称“尚不存在减值的风险”,投资者质疑其“扇贝又游回来了”也属正常。毕竟,投资者的心结并未真正解开,而上市公司方面也存在让投资者质疑的理由。
 
    笔者相信底播扇贝“不存在减值的风险”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成分,但问题是上市公司又遭遇到市场不信任的“冷水团”。正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投资者对獐子岛的不信任亦是非常明显的。实际上,除了獐子岛,市场上真正能够受到投资者信任的上市公司可谓少之又之。这既是A股的一种“市场文化”,亦是一种市场生态。显然,个中原因是多方面。但笔者以为,上市公司方面不作为或乱作为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一家上市公司,如果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该承担的义务不承担,是不可能得到投资者认可的。本质上,A股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与投资者已经割裂为两大群体。投资者主要以博取股票差价为己任,关心上市公司的事项较少,而上市公司则不把中小股东当回事。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缺乏最基本的尊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也缺乏信任,这就是A股的现状。因此,獐子岛公布定增事项,市场就出现了质疑的声音,正是这种“市场文化”的表现。试想,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能够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会对其投不信任票吗?其还会像獐子岛那样遭受“冷水团”之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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