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改配股的再融资方式值得推广

曹中铭 原创 | 2015-07-15 07:28 | 收藏 | 投票

    日前,华远地产发布公告称,拟以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总数量不超过5.45亿股,融资总额不超过30亿,拟用于公司开发的北京三个地产项目以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华远地产的此次再融资方案,可谓“来之不易”。

    早在去年的3月24日,华远地产就公布了再融资方案,拟以每股不低于2.33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7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16亿元。今年4月14日,上市公司决定将此前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决议的有效期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但到了该月底,定增方案被修改,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33元/股大幅拔高至不低于5.91元/股。6月18日,上市公司再次公告拟对再融资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停牌5日后变定增为配股,并将募资规模提高至30亿。

    华远地产的再融资体现出“与时俱进”的一面。一是自去年以来,牛市行情如火如荼,与当初相比,其股票价格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还是按原来的价格再融资,将使其效率打折。二是牛市行情下,再融资不仅变得更加容易,即使是“狮子大开口”,也常常能顺利成行。因此,华远地产才会将16亿元的融资额提升至30亿元。

    但毫无疑问,华远地产再融资方式从定增改为配股,显然更值得肯定。自定增这一“创新”的再融资方式推出以来,由于其程序简单、费用低廉、易于成行等方面的优点,广受上市公司的青睐,而此前“传统”的再融资方式诸如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则倍受冷落。此次华远地产更改再融资方式,在众多上市公司“追捧”追捧定增的背景下欲通过配股融资,既照顾到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又融到了需要的资金,实乃“一箭双雕”。

    不仅如此,配股的再融资方式,其实是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控股股东应该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因此,有了控股股东的参与,其配股价格不会太离谱,也凸显出大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信心,投资者的利益也会更有保障。

    而目前市场“流行”的定增再融资模式,则存在诸多方面的弊端。由于定增往往锁定于10个对象以内,导致定增盛宴常常只有少数人分享,而广大坚守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也无法分食定增红利,这明显是不公平的。而且,在某些上市公司的定增过程中,常常不乏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出现,既损害了其它投资者的利益,也造就了新的不公平。如在今年的牛市行情中,多家上市公司的定增方案未公布前,其股价就提前出现异动,显然这并非什么正常现象。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超过500家上市公司累计发布定增方案,涉及融资金额超过1.5万亿元,超过2014年全年709家公司的1.32万亿元。从数据上看,定增堪称猛于虎,不仅采用的上市公司多,而且融资额巨大,而配股则几乎被市场所遗忘。笔者以为,像配股的再融资方式更应该推广,对于定增,则应该抬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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