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不可让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悲剧重演

曹中铭 原创 | 2015-07-31 07:45 | 收藏 | 投票

    因同关联方发生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关联交易应收账款逾期时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日前,*ST安泰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安民等遭到上交所的公开谴责。笔者以为,鉴于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所产生的巨大危害性,绝不能让该类悲剧再次重演。

    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2014年度,*ST安泰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先向供应商支付用于采购原材料铁矿粉和精煤的预付款,后由关联方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山西新泰钢铁从上述供应商处拆借资金,进而与新泰钢铁发生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曾经是A股市场的一颗“毒瘤”,侵蚀着上市公司的躯体,损害了广大股东的利益,也在市场上造就了新的不公平。此前,大股东、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市场上大有泛滥成灾之势,也导致市场诚信严重打折,在此背景下,2003年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该《通知》下发后,经过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现象大为改善。

    与近些年某些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小打小闹”相比,*ST安泰的资金占用则堪称“大手笔”。来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新泰钢铁等关联方201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73.45亿元,占2014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89%。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仍有高达17.69亿元的巨额资金被占用,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8%。由此可见,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巨大,也严重违反了《通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规定。

    *ST安泰近年来业绩乏善可陈。2013年每股亏损0.24元,2014年每股亏损扩大至0.68元,今年一季报显示每股亏损0.24元,是一家不折不扣的绩差公司。如此糟糕的状况,上市公司方面本应通过提升业绩的方式来回报股东,但其巨额资金却被占用,既不利于上市公司本身的日常经营,也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事实上,*ST安泰的违规行为不仅仅只是资金被占用这么简单,由于在新泰钢铁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仍向其销售货物,且未及时披露货款重大逾期事项,*ST安泰还存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的违规行为。因此,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遭到监管部门的公开谴责完全是咎由自取。

    巨额资金被占用,信息披露存在违规,但却只是被一“谴”了之,*ST安泰再现了A股市场违规成本低的一幕。实际上,因为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无形中会损害到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利益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却无法通过正当途径维权,也凸显出A股市场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硬伤。

    显然,*ST安泰巨额资金被占用再次向市场敲响了警钟。一是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阴霾始终存在,监管部门对此不能有任何的松懈,二是由于*ST安泰没有被严惩,仅仅只是公开谴责,那么今后市场上或许还会出现更多的“安泰”。对此,监管部门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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