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做市商转让是什么意思?

王维成 原创 | 2015-08-09 13:20 | 收藏 | 投票

        新三板股票转让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做市商转让
       所谓做市商转让,是买卖双方通过证券公司的报价进行交易,做市商交易一般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做市商: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即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的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对于非专业买方有一定的风险规避作用。初始挂牌时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能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特别注意提示:做市商做市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一、委托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二、申报时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做市商的做市申报。(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送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

  四、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撮合成交。

  五、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动撮合;成效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2.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到价限价申报原则:(1)做市商对于自己做市股票所为之报价,在限价申报时有应买应卖的义务。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1)限价申报未到价时,做市商不负有成交义务。

  (2)因做市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人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六、即时行情发布

  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个人简介
从工作到生活,从言语到行动,我都追求清新 自然与流畅,简单直接而又不乏深刻!喜欢运动思考与写作;追求主动积极与健康人性的情感体验,情感让人生变得更加生动充实和滋润;看书 学习 思考 实践与写作是我一直以来长期坚…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